太原市群众艺术馆前身为太原市人民文化馆,成立于1949年5月,1973年改为太原市文化馆,1982年更名为太原市群众艺术馆,现址座落在太原市西矿街68号,是1991年市委、市政府投资新建的,隶属于太原市文化局的副县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建筑面积457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基层文化指导部、老年艺术大学、辅导培训中心、创作研究部、信息网络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美术摄影部8个部室。设有舞蹈排练厅、多功能活动厅、展厅、演艺厅等活动场所。2017年3月组建成立了省城文化志愿者艺术团,有141个各门类艺术分团,团员2万余人。2015年被评为“国家一级馆”。
主要职能是丰富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普及科学文化艺术知识,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推动社会文化活动的普及与提高。其主要工作任务是,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辅导,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搜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挖掘、保护、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对全市各县(市)区文化馆开展业务指导,承担对企业文化、老年文化、校园文化、少儿文化、军营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的辅导工作;开展对外民间文化艺术交流。
多年来,在践行先进文化的过程中,市群艺馆紧扣时代脉搏,组织、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为提升群众文化素养,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尤其是近年文化馆实行免费开放后,更是发挥了全市群众文化的龙头作用,示范性、导向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全面带动了整个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更好地发挥了群众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