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文化馆是汾阳市全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位于文峰街24号,建筑面积2040平方米,文化馆内设办公室、文艺部、美术部、少儿辅导部、文学创作室、文化产业部6个组室。策划、组织并具体实施每年各大节假日间的各项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承担汾阳市女子合唱团、汾阳市老年大学、汾阳市晋剧票友协会、汾阳市书法家协会、汾阳市室内民乐团以及汾阳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等文艺骨干的业务辅导工作;利用节假日馆地办班的模式,对青少年进行文化艺术培训;积极为省市以及全国举办的各类赛事组织、推荐参赛节目和参展作品,促进汾阳市文化事业发展;致力于推动农村群众文化的发展,弘扬民间艺术;致力于传承和保护汾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汾阳市文化馆起初为汾阳县文化馆,始建于1948年,馆址在鼓楼东街13号原广智院内,主要任务是结合中心工作,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
1950年,文化馆和县民宣队合并。文化馆长期在农村活动,利用图片展览、文艺演唱,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教育人民群众学科学、学文化、破除迷信、积极生产。
1952年,开办了图书阅览室、游艺室、文物室,利用黑板报、广播筒、幻灯表扬好人好事和报道新闻时事。
1959年,汾阳、文水、交城3县合并,文化馆也随之合并。
1969年9月,汾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文化馆更名为汾阳县文化馆革命领导小组。
1970年,汾阳县委批准成立文化馆、新华书店联合党支部。
1975年10月文革后期,成立汾阳县文化局,恢复原汾阳县文化馆名称。
1978年正式成立了汾阳县图书馆(现汾阳市图书馆)、1979年正式列编农村文化工作队(后更名汾阳县文工团、汾阳市文工团)、1984年正式成立汾阳县博物馆(现汾阳市博物馆),以上三个部门相继由文化馆分出。
1996年汾阳撤县设市,文化馆更名为汾阳市人民文化馆。
2004年,汾阳市人民文化馆在全国首次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评估定级中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