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文化馆始建于1949年11月,“文革”期间改称“毛泽东思想宣传站”。铁东区文化馆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烈士山西麓世纪文化活动中心,青山叠翠,环境优雅,是培养艺术人才、休闲娱乐的理想场所。馆舍面积3500平方米,馆内布局合理,设备齐全,设施完善:有宽敞明亮的多功能展厅、录音棚、专业标准的舞蹈厅、声乐厅、美术工作室、摄影工作室及多个群众文化活动厅室常年向群众开放。
近年来,铁东区群众文化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文体局和市文化部门的重视和领导下,铁东区文化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发展文化大区,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区为目标,以全国基层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四基”建设(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内容和基本活动方式)为重点,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普及中提高,在提高中突出特色,全区的文化事业实现了历史性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相继举办和承办了《构建和谐社会,放歌文明铁东》、《我们的节日》、《美丽钢都—文化广场活动暨庆“五一”文艺晚会》等大型广场演出。为落实鞍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送文化进街道、进乡镇百日活动”的通知精神,配合市歌舞剧院下社区演出等各类活动300余场(次),参加人员3万余人次,吸引群众累计上千万人次。
年举办各类艺术培训班205期,参加学员3000余人次。举办老年大学讲座等培训班30期,培训学员达1500余人次。
馆内干部及文艺骨干参加市以上可比性活动获奖22项,创作出具有一定水平的艺术作品500余篇(幅),在市以上报刊、电视台等发表播出作品32篇。2010年由馆业务人员编导创作的快板《羊有德》,获第十五届全国群星奖。
多年来,铁东区文化馆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培训文艺骨干,辅导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文化站、社区等基层单位文化活动,每年举办广场演出近30余场次,积极配合市区有关单位举办广场活动,极大地丰富了铁东地区群众文化生活。先后创建了2个省级文化活动广场(烈士山公园广场、人民公园广场);3个省级群众活动基地(京剧活动基地、歌咏活动基地、曲艺活动基地);2个市级活动基地(少儿舞蹈活动培训基地、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基地)。
全区现有群众性文艺表演团体21个,包括民乐团、合唱团、少儿舞蹈团、京评剧团、高跷秧歌队、模特表演队等,铁东区15个办事处共有文艺队伍84支(不包括文化馆馆办团队),包括合唱队、戏曲队、舞蹈队、书画队等形式多样的团队;设有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美术、书法、舞蹈、摄影、戏剧、曲艺、音乐协会;市舞蹈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在铁东区文化馆办公并开展各项活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自2006年至今挖掘收集、整理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6项。现有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评书”(刘兰芳、单田芳);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单长文的祁家通背拳;3项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国福寿文化、秀兰泥塑、地功罗汉拳。
铁东区文化馆1989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在省第一届艺术节活动中获大会组织奖;1990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1991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1992年被评为市民族文艺比赛组织奖;1993年被文化部评为标准文化馆;1994年被评为鞍山市千山节大巡游组织奖;1995年获辽宁省第三届艺术节优秀组织奖;1996年获鞍山市国际经贸洽谈会艺术活动优秀组织奖;1997年获区群众文化艺术节组织奖;1998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1999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2001年被评为鞍山市第二届千山国际旅游节组织奖;2002年获鞍山市宣传贯彻《纲要》文艺汇演优秀组织奖;2003年钢城之春秧歌赛会组织奖;2004年获鞍山市千山节大巡游组织奖;2005年钢城之春秧歌赛会组织奖;2006年获鞍山市千山节大巡游组织奖;2007年被市评为年度群众文化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二级文化馆;2009年被鞍山市委宣传部、鞍山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剧、市文联、鞍山报业集团评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振兴之歌”大型群众歌咏活动十佳文化广场;2010年由武松权、李兴才编导的快板《羊有德》获辽宁省第15届“群星奖”曲艺类一等奖、获第十五届全国曲艺类“群星奖”。2013年快板《深夜奇案》荣获国家文化部举办的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优秀演出奖。
2004年首批进入全国一级文化馆,是鞍山市唯一的县区一级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