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7月,经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吉编字第781号文件)批准,将原省美术工作室和省群众艺术学校合并,正式成立吉林省群众艺术馆。1986年3月,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编委联合签发文件,批准将吉林省群艺馆的编制增加到60人。2008年12月,吉林省群众艺术馆馆址由原来的长春市建设街83—2号迁至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2号。
我馆坐落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2号,面积为1.2万平方米,设有琴房、排练厅、观演厅、合奏厅、辅导教室、活动室、录音室等近20个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免费开放工作达到“零门槛、满周开放”的工作目标。我馆有各类专家型人才30多名(包括音乐、舞蹈、戏曲、编导、美术、书法、文学、调研等专业),他们具有丰富的培训辅导和教学经验。丰富的人才储备,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了高水平支持。每年开展全省性公共文化培训活动,组织举办全省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艺术系列赛事(包括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曲艺)活动和演出70多场次;组织全省群众性美术、书法、摄影辅导班和展览活动;组织全省群众文化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全省社会文学爱好者进行文学创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