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文化馆是文化部命名的国家一级文化馆,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区模范集体。馆址坐落于吉林市松江西路9号,机构设置有馆长室、行政办公室、群文辅导部、美术部、多功能活动室、舞蹈排练厅、琴室等七个部门。文化馆始建于1949年,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
文化馆承担着政府公共文化事业和繁荣群众文化的责任,是向群众开放,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和广大群众终身教育的课堂,是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研究文化活动规律,创作文艺作品,组织辅导并开展群文活动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文化馆是全区公益文化的组织策划者和实施者,每年举办和参与市、区大型文化活动近30余次,业务干部平均每人每年深入乡镇、社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服务、文化辅导交流不少于60天。每年还对各乡镇街道文化站长,文艺骨干,群众文艺爱好者进行培训。培训群众5000人次,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59项,省级名录2项,开办了船营区文化馆馆办网站。每年5至10月份在松江西路临江游园广场组织了"松花江之夏"系列广场文化活动。这些工作有力的推动了我区城乡文化的繁荣发展,促进了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
近年来,文化馆不断进去学习,开拓思路,总结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8年2月,被吉林市文化局评为吉林市"先进文化馆"。2004—2007年度分别被船营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集体"。2009年在吉林市第四届松花湖文艺奖评奖活动中被中共吉林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群众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奖"。2008年被省精神文明办、文化厅评为吉林省"创建和谐家园社区文艺展演银奖"。同年被吉林市文化局评为"民间美术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由吉林市节日办、市文化局举办的吉林市民舞蹈大巡游活动中获一等奖等荣誉。通过不懈努力形成了一定的群众文化活动模式。
船营区文化馆全体文化工作者,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新船营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