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是政府设立的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群众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研究群众文化艺术的全民所有制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群众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现有馆舍面积5162面积平方米, 位于大湖塘新城区。内设小剧场、展览厅、排练厅、歌舞厅、培训中心、 美术活动室、 书法活动室、音乐活动室、戏剧活动室、少儿老年活动室、艺术档案室室外活动场等。并和蛇蟠岛国际旅游公司合作建立三门石窗艺术馆。
三门县文化馆是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中心、群众文艺创作的辅导中心、群众文化理论的研究中心,为中国群文学会单位会员、三门县“文明单位”。1989年被省文化厅授予“浙江省一级文化馆”,2008年被文化部授予“国家一级文化馆”,多次被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授予“浙江省群文工作先进集体”、“社教文艺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被台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授予“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连续近10年被评为三门县“文化系统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