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文化馆成立于1985年,建筑面积3600多平方米,分设在花山区竹园路200号和花山区幸福路100号,属全额拨款的副科级文化事业单位,国家一级馆。
文化馆内设有声乐培训室、舞蹈排练厅、乐队活动室、电子琴培训室、非遗展厅、美术活动室、乒乓球室、健身房、电子阅览室、报刊阅览室、成人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等多个馆室。
多年以来,花山区文化馆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下,在区文旅体局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两个务必”,以努力发展先进文化,服务辖区人民群众为己任。围绕繁荣城乡文化,丰富城乡居民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这一宗旨,积极进取,努力做好全区的群众文化工作。全区上下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初步形成以社区小型演出为基础,以社会演出为补充,以全区性的大型广场文艺演出为龙头的发展态势,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果。
花山区文化馆成立于1978年,当时和教育局合署办公,名为文教办,1983年独立成为花山区文化站, 1985年6月正式命名为花山区文化馆, 1983年—1995年在花山区沙塘路13号办公,1995年搬迁至花山区大北庄35栋,1996年搬回沙塘路13号,2009年8月搬至花山路市委党校院内,2011年元月搬至花山区竹园路200号。馆舍面积2500平方米。1999年元月1日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变更为自筹自支的事业单位,2012年3月变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2年10月,因区划调整,和原金家庄区文化馆合并,馆室面积为38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