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群众艺术馆是专门从事群众文化艺术工作的事业机构,它的前身是三门峡市市文化馆,1986年区划调整后在原文化馆的基础上成立了市群众艺术馆,属市文化局管理的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
2002年10月,该馆迁至崤山路西段新大楼办公,新馆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设有教室2个、展厅2个、多功能厅1个。馆内除了党支部、工会外,文艺活动方面设有培训部、策划部、活动部、创作部、美术部、调研部和影视中心;“非遗”保护方面设有管理部和保护部。活动保障方面设有综合部。
三门峡市群众艺术馆是三门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事业机构、三门峡市财政独立预算全额供给单位。既是国家地市级“一级文化馆”、河南省“先进文化馆”,又是三门峡市“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既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组成部分,又是公民享受公共文化权益、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重要场所;既是三门峡市公共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中心、培训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创作中心,又是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舞蹈)考级委员会三门峡考级点、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三门峡考级办公室和中国歌剧舞剧院三门峡舞蹈考级点,还是学习、传播、实践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体力量。
近年来,在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重视支持下,全馆同志紧紧围绕三门峡市关于“中原经济区重要支撑、区域合作示范城市和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和“文化强市”战略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中心工作,在坚持发挥阵地作用的同时,积极拓展延伸服务活动内容,坚持用制度和机制管权、管人、管事,坚持用制度和机制激发全体职工的创造创新活力,在业务建设方面,业务人员辅导的作者、演员获地市级及以上奖励近300个,其中,获得省文化厅、省委宣传部奖励50多个;本馆取得的各类大奖112个;收集整理的各类档案达300余卷(册);“星光秀”“常青树”等文化品牌打造在群众中已形成了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