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文化馆成立于1952年,建馆初期,设有新闻收听点、报刊阅览室、图书室各1处。1956-1979年,先后改建、扩建,增设展览、摄影、书画、音乐、游艺等活动室。1984年-1987年7月在影剧院东侧新建4层2800平方米大楼,内设录像放映厅、文物展厅、美术书法摄影展厅、舞厅、文物室、书画室、摄影室、排练室、音乐室、资料室、阅览室、老干部活动室、创作调研室等,成为集宣传、教育、文化艺术辅导、文化娱乐活动、文艺骨干培训、文物保护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场所。建制为副科级事业单位。2003年,馆址由广场东侧迁至南侧,新建了总投资455万元总建筑面积4380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的新馆舍。设有多功能厅、展览厅、舞蹈练功厅、会议室及各类培训教室、活动室20余间。2011年,根据区市文化厅(局)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实现免费开放,对照工作实际,开放项目有“百姓大舞台”、展览、文化艺术培训、课外图书阅览、室内体育、科技探究、科技游艺及中老年活动室等。2011年11月,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