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文化馆始建于1957年,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繁荣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职能部门和龙头单位。“十二五”期间,青海省文化馆在挖掘、继承、弘扬青海民族民间艺术;组织、策划、宣传全省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开展各类艺术培训、创作、理论研究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称誉。
新馆开放后,青海省文化馆将依托“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数字化服务”,以“服务立馆、品牌兴馆、数字强馆”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一项工程”,做强八个团队,做大八个品牌。以“一项工程”为抓手,面向基层全力推进“双级联动,服务基层”的工作机制,拓宽文化惠民的新途径;以“西北五省(区)花儿演唱会、‘欢乐乡村’巡演活动、青海省群文干部技能大赛、《群文天地》和《藏族民俗文化》两刊等”品牌活动为引领,在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队伍建设,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开创文化惠民新局面;以省厅和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签署“汉藏文化交流项目”,国家推进数字文化馆建设为契机,加快数文化馆建设,实现线上服务配送、线下资源共享、移动终端信息推送、现场数字体验、互联网+模式将群众文化服务面通过数字化延伸拓展。通过举办全省群文专业各艺术门类业务干部培训班和基层文化馆馆长培训班,在“送文化”的基础上,最终实现“种文化”的目的,进而夯实文化惠民的基础。
一是群众文化培训展示区、青海特色文化展示区、回廊展示区等,展示群众文化成果的三大展区(占总面积的5%);
二是是美摄交流室、静态培训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等提供各种群众辅导、培训、交流的功能设施(占地面积36%);
三是电子阅览室、数字文化服务中心等在线群众文化服务活动,提供数字化信息浏览平台的功能设施(占地面积2%);
四是拥有457个座位的群星剧场、126个座位的多功能厅(占总面积的45%),常年为各个年龄段、不同层次的群众进行全民文化艺术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