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作为全区首批试点成立的法定机构,于2012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致力于策划、推广及支持本地文化艺术发展,打造文艺精品,培养文艺人才,倡导文艺教育,提升市民的生活素质和艺术欣赏能力,管理运营文化设施,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提供发展平台和支持。
文艺中心内部参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设立了理事会和管理执行团队。理事会成员共15人,由区政府聘任来自政府、文艺界和社会其它领域的不同人士担任理事,负责文艺中心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监督。管理执行团队由总干事领衔,共60余人,执行团队来自不同的专业领域,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向理事会负责。文艺中心内设事业发展部、群艺事业部、组织联络部、创作研究部、产业拓展部、物业管理部、顺德演艺中心。另设有监察审计部,对理事会负责,独立执行监察审计委员会赋予的职责。
文艺中心发挥好政府和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坚决贯彻文化惠民政策,用好财政资源,调动社会力量,联合推动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好政策法规赋予的自主经营权,盘活德胜文化广场、顺德演艺中心、顺德艺术展览馆等区属公共文化设施,打造顺德都市文化高潮区,使其成为精品文化走出去、引进来的重要展示平台。
文艺中心目前管理的文化设施包括原区文化馆所在的大良街道凤山东路5号原馆舍、顺德演艺中心、德胜文化广场,并即将接管置业广场的区群众艺术馆。
根据区人大有关规定,文艺中心还负责履行区文联机关工作职责,管理美术、音乐、舞蹈等15个区级文艺协会,以及合唱团、交响乐团等一批文艺团体。
顺德区文化艺术发展中心(原顺德区文化馆)先后被评为国家文化部“一级文化馆”、“广东省特级文化馆”、“广东省十佳文化馆”,并曾荣获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授予的“第六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广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授予的“广东省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顺德演艺中心是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星海演出院线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