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文化馆成立于1953年5月,2011年与乐昌市文工团合并,成立乐昌市花鼓戏艺术传承发展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2年9月乐昌市文化馆被选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体制试点单位,并于12月6日成立了乐昌市文化馆第一届理事会。馆内设有书画摄影展览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厅、培训室、多功能小剧场、表演辅导室、舞蹈室、文艺创作辅导室、乐器演奏室等,并全年向广大人民群众免费开放。
乐昌市文化馆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基层,积极做好群众文艺作品的组织、创作、辅导工作,打造文艺精品。多年来,我馆创作的文艺作品以及由我馆辅导创作的文艺作品在国家、省、市作品评选和文艺比赛中均荣获一、二、三等奖及金、银、铜奖;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和保护工作,2007年以来,《三溪青蛙狮》等多个项目分别列入广东省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14年乐昌市三溪镇被列为广东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乐昌花鼓戏)传承基地;打造乐昌文化品牌,我馆每年组织举办各种富有特色的“贺新春”民间艺术大巡游、乐昌市民族民间艺术展演、“开心广场·百姓舞台”、“美丽中国梦·快乐乐昌人”等大型文艺活动。1999年至今,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千人书画大赛”活动,组织、辅导创作的少儿书画作品参加国际、全国、省、市级的大赛屡获佳绩,获奖作品共计2千多件。2013年,乐昌“千人书画大赛”被评为广东省“特色文化品牌”活动;每年坚持送戏下乡,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我馆开设了各类文化艺术免费培训课程,并免费为学生们提供上课学习用具用品等,近几年来共辅导学生近1千800人次;2012年文化馆成立了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并坚持每月下基层、社区开展文化服务工作。
乐昌市文化馆致力于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组织开展公益文化艺术活动;辅导公众进行文化艺术创造;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