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二层机构,是公益性一类文化事业单位。馆舍建筑面积6510平方米(2017年数据。新馆建设<改扩建项目>建成后,群众文化艺术服务活动场馆一万多平方米),含明星剧场(340座)、小剧场(200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等专业艺术辅导培训教室,能同时开放服务1000人容量。免费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周六、周日的下午和晚间等时间段,平均对外开放时间每周56小时以上。
长期以来,组织、策划开展了诸如“广西省第一届民间文艺会演”、“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中国—东盟民族礼仪文艺展演”、“广西山歌擂台赛”、“魅力北部湾”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八桂群星奖、广西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等一系列具有品牌效应的重大文化服务活动。创作、排演了如舞蹈作品《瑶依朵》《童趣辣椒钹》《花棍》壮族舞蹈《绣球飞》,双人舞《真正的爱情会到来》,音乐作品《梦的眼睛》《神采界塘》《奶奶这样说》《梦卷龙的风》《彩调小把爷》《白白的裤子、黑黑的哥》《打蓝靛》《魔豆》《山歌好比春江水》《神秘河》《连心歌》《一路同行》等作品,音乐剧《白头叶猴》《幸福不等待》,小品节目《竞选》《一袋玉米》《诚信》《非常母亲节》《时间欠条》《写给爸爸的周记》《一朵百合花》《礼物》《谁家的牛》;儿童剧《小麻雀》《马兰花》《小红帽》,小剧场话剧《老街》《下一站,幸福》《花桥荣记》《红棉》;广西渔鼓《家长里短》、文场《风送春暖过漓江》、侗族琵琶歌《三难有情人》等一系列舞台文艺精品,在国家级文艺活动中屡获大奖。创作推出了水彩画《天宇》《外公的盐仓》《傣族姑娘》,油画《阳光温暖》《白沙发》,国画《燕山画语》、水彩作品《京韵》系列和《灵光》系列等一系列静态艺术精品,在国内、国际各类大型艺术览会展览。亦即:组织的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和创作的文艺精品屡获群星奖、金狮奖等国家大奖,如“魅力北部湾”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群星奖项目奖)、音乐剧《幸福不等待》(话剧金狮奖)、广西渔鼓《家长里短》(全国曲艺优秀曲目)等。辅导、组织的馆办艺术团队参加区内外各类文艺赛事如合唱曲目《柳啷咧》《仫佬娘娘去走坡》,荣获第四届世界奥林匹克合唱比赛金奖(文化部)、第十五届中国老年合唱节金奖(文化部)等。培育、组织开展“广西小戏小品编剧创作研修”、“免费开放”社会公益培训、“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等技术人才、师资培训;每年年均开展文化艺术人才培训4000人次;完成文化服务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近500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00余篇;出版相关著述近100部/项。承担了儿童剧音乐剧《鬼马小雀仔》、水彩(粉)画《民族之花》等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侗戏艺术传承研究》等国家级文艺创研项目,完成《边境文化长廊建设》《广西世居民族精品民歌合唱舞台展示》等自治区级项目创研。组织开展(承办)诸如“文化部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群星奖文艺节目基层惠民巡演”、“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群艺馆(文化馆)文化交流系列活动”等文化艺术交流品牌活动。2018年度,覃广周馆长荣获自治区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个人和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韦佳荣获全区文化系统记个人二等功表彰,傅滔、黄华兆获八桂文化艺术奖先进个人荣誉,傅滔入选获批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我馆因60周年大庆群众文艺表演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全区文化系统记集体二等功荣誉表彰。
总之,我馆开展群众文化服务成绩突出,活动策划与组织、文艺精品创作与辅导、人才培训与交流等业务开展,突出我馆作为省(区)级文化(群艺)馆的龙头引领作用和文艺服务的标杆作用。
一、1956年~1977年:省群众艺术馆、自治区文化馆时期
1956年10月,广西省人民政府下文设广西省群众艺术馆。12月,广西省群众艺术馆挂牌成立,由原广西音乐工作室、原广西美术工作室为基础组建。是指导、辅导、组织和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正处级单位,编制30人。馆址在南宁市建政路,新建一座办公楼、一座音乐厅、两栋宿舍。全馆27人,设音乐部、美术部、戏剧部、舞蹈部、编辑部、办公室。各部室均设正、副主任,首任馆长为著名音乐家、艺术教育家满谦子。建馆初期,组织全体音乐、舞蹈干部深入到桂林、梧州、百色等四市五专区挖掘、整理民族民间艺术,并编印成广西各民族民歌、桂剧音乐、彩调音乐、桂南采茶、桂南八音等八集专辑。
1958年3月,广西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省群众艺术馆随之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1960年11月精简机构,广西群众艺术馆被撤销,业务干部大多数被分配到广西艺术学院和广西文联。
1972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政工组决定成立自治区文化馆,馆址设在自治区展览馆内,并与展览馆合署办公,对外两块牌子,对内一套班子,同属自治区文化局领导。干部、职工共42人,成立了以军代表李洁为组长的革命领导小组和杨克为书记的党支部。下设业务组、美术组、展览组、电影放映组、行政办事组。
1977年6月,因自治区文化馆建馆时手续不完备,无正式建馆批文,自治区编委和组织部门不承认区文化馆建制而被撤销。
二、1980年~1994年:恢复时期
1980年4月,根据国家文化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文化局报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正式恢复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正处级单位,全馆干部编制40人。自治区文化厅下发桂文干字(80)13号文,李能甲任自治区文化厅社文处处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馆长,刘开任副馆长(主持工作兼书记)。设音乐舞蹈部、戏剧曲艺部、美术摄影部、调查研究部、编辑部、经营管理部和行政办公室。馆址设在南宁市民主路原自治区文联办公楼。
1981年12月,自治区文化厅下发桂文干字(84)26号文,邓达平任自治区文化厅社文处处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馆长。
1985年,馆刊《广西群众文艺》改名为《小草》,双月刊,全国公开发行。同年8月,广西群众文化学会成立,挂靠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并承担日常会务工作。年底馆新建宿舍楼竣工。
1986年3月,自治区文化厅下发桂文干字(86)38号文,梁耀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馆长。
1988年6月,办刊物《百草园》创刊,国内发行,双月刊。
1991年10月,自治区文化厅下发桂文干字(91)136号文,耿引任馆长。
1992年6月在广西召开的全国农村文化工作会议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中央文化部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在边境文化长廊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奖”。
1992年荣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自治区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先进集体”的称号。
1993年获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授予的“在边境文化长廊建设中深入基层组织辅导奖”。
1994年获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授予“边境文化长廊建设奖”。
1992年至1994年度荣获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厅授予的“全区文化先进集体”奖励。
1993年至1994年度荣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1994年8月,自治区文化厅下发文干字(94)112号文,左庆权任广西群众艺术馆馆长兼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支部书记。
三、1995年~2006年:探索时期
1995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规章制度》开始实施,全馆人员实施岗位聘任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原则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体制改革试行方案》。机构由原来的8部1室1站改组为2部2室。具体为:艺术指导、文化产业开发部、调查研究部、办公室。
1995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下发群艺字(1995)003号文。任:何维冠同志为文化产业开发部主任。潘健可同志为艺术指导部第一副主任。陈中华同志为艺术指导部副主任。周均同志为艺术指导部副主任。赵俊亭同志为艺术指导部副主任。庞雄海同志为文化产业开发部副主任。江小东同志为文化产业开发部副主任。
1995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下发群艺字(1995)009号文,任:何承文同志为调查研究部第一副主任;李海阳同志为调查研究部副主任。任何维冠为文化产业开发部主任,江小东、卢瑞君为副主任,工作人员共6人。
1995年7月,经南宁市教育行政领导部门批准,广西群众艺术馆创办广西群众艺术学校。设美术装璜、礼仪公关和影视节目主持三个专业。校长:万立仁;副校长:磨诗灵、江小东、杨昌庆、林岳。由文化产业开发部具体负责筹备、管理。
1996年1月,在邕的全国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一行十八人,在自治区人大常委副主任黎济武带领下,到馆视察工作,重点考察广西群众艺术馆馆舍设施及群众艺术工作问题。
1996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制订1996年~200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同日,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增设“少儿部”。何昭汉同志兼任“少儿部”主任;李海阳 同志兼任“少儿部”副主任。根据群艺干字(1996)5号文,聘任田开年同志为行政办公室主任;刘蝉鸣同志为艺术指导部主任;潘健可、周钧、赵俊亭同志为艺术指导部副主任;何承文同志为调研室第一副主任;李海阳同志为调研室副主任。
1997年2月,馆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基建办公室。刘蝉鸣同志任基建办公室主任;江小东、赵兴文同志任副主任。基建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筹办馆址、馆舍基建、宿舍扩建筹备任务。
1997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馆领导会议研究决定,任潘建可同志为广西群众艺术馆职业学校校长;何维冠任副校长。5月,广西群星老年艺术团、广西民族鼓乐队成立。
1997年,广西文化厅下发桂文干字〔1997〕102号文,任田开年同志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支部副书记;盛洁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旗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1998年,群艺字〔1998〕001号文,任刘蝉鸣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行政办公室主任。桂文干字〔98〕7号文,任万立仁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代馆长。
1998年4月,各部室进行调整。设:音乐舞蹈部、戏剧曲艺部、美术摄影部、调研编辑部、经营管理部、行政办公室。任周 钧同志为音乐舞蹈部主任;何承文同志为调研编辑部主任;李海阳同志为调研编辑部副主任;潘彩玲同志为行政办公室副主任;赵俊亭同志为戏剧曲艺部副主任;江小东同志为美术摄影部副主任。同时,基建办公室起草、设计的广西民族宫二楼划拨广西群众艺术馆管理、使用、装修方案图纸确定并上报广西文化厅。
1998年5月,全区群众艺术馆馆长联席会在柳州市召开。会议讨论了体制改革、组织活动、培训办学、以文补文等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各部室工作人员双向择岗工作完成。9月,广西群众艺术馆与南宁化工医药技工学校共建校园文化签约、挂牌。
1999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在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3月,全区群众艺术馆馆长联席会在北海市召开,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和社文处到会统一布置今年全区性重大群文活动项目,重点研讨群众艺术馆的文化产业开发问题。7月,广西群众艺术职业学校更名为广西群众艺术馆艺术职业学校。随后,广西群众艺术馆委托邱一中同志对广西群众艺术馆艺术职业学校进行承包管理。邱一中任校长,潘健可任副校长。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三年发展规划》编制完毕。12月,广西文化厅桂文干发(1999)144号文任万立仁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馆长。
2000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下设:普法领导小组、禁毒领导小组、“帮教”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调解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群艺字(2000)005号文,撤销“调研编辑部”,恢复调查研究部,主任李海阳;恢复编辑部,主任胡任农。
2001年3月,广西群众艺术馆获“全区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4月,广西群众艺术馆对排练场进行维修、铺设木地板。9月,成立老年少儿活动部。负责人:潘健可。桂文干发(2001)147号文,任王小鸽同志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副书记兼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2002年4月,群艺字(2002)3号文任:潘健可同志为老年少儿活动部主任;许贵生同志为经营管理部主任。7月,馆务公开栏正式启动。今后馆务情况半年上墙公布一次。
2003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设立《民族文化室》,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由高万生处长任评估工作小组组长一行4人代表国家文化部到我馆,依照文化部制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群众艺术馆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因馆址问题,经自治区文化厅研究、请示文化部,暂不定级。3月,完成各部室电脑配置及局域网建设。6月,“馆址建设工程立项小组”按规范要求完成馆址立项申请书,报自治区文化厅呈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桂文干发(2003)87号文,任廖昆铭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馆长兼中共广西壮族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支部委员会书记。7月,自治区文化厅同意广西群众艺术馆在原地址重建新馆的立项申请;9月,馆址建设项目获南宁市规划局批复;11月,馆址建设项目获南宁市规划局批复。
2004年3月,根据自治区文化厅要求,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全馆在职职工竞聘各部室岗位、馆长与各部室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4月,群艺字(2004)01号文任:刘蝉鸣同志为行政办公室主任;梁晓犁同志为音乐舞蹈部主任;陆青松同志为音乐舞蹈部副主任;卢瑞君同志为戏剧曲艺部主任;龙建辉同志为美术摄影部主任;陈伟波同志为调研编辑部主任;潘健可同志为活动策划部主任。成立妇女委员会,选举出妇女委员会主任:李海阳,副主任潘彩玲;委员:高小英、李诞娟、韦倩。面向全社会组织成立了“红棉艺术团”。12月,自筹资金,在活动楼顶层增建排练场210㎡。
2005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吴恒副主席到我馆,向全体干部职工拜年。4月,群艺字(2005)04号文,任陆森同志为调研编辑部主任。5月,群艺字(2005)05号文,任孙红兵同志为戏剧曲艺部副主任。8月,馆工会委员会正式成立,主席:王小鸽,副主席:孙红兵,委员:甘凯棠、李诞娟、龙建辉。10月,获国家人事部、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6年7月,我馆遭受百年不遇水灾,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吴恒、自治区文化厅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慰问。
2007年5月21日至30日,我馆廖昆铭、王小鸽、覃广周、刘蝉鸣、胡任农、赵兴文、刘牧虹、梁晓犁、周钧等专业人员成立评估工作组协助文化厅完成全区各市艺术馆评估工作。7月6日,下发群艺字(2007)03号文,任胡任农同志为调研编辑部主任;任卢瑞君同志为活动策划部主任;赵兴文同志为调研编辑部副主任;任孙红兵同志为戏剧曲艺部主任;任于家猛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7月6日,成立共青团广西群众艺术馆团支部,由黄瞻同志担任团支部书记。8月9日,文化厅下发桂文党组发(2007)25号文,任罗征同志为广西群众艺术馆副馆长。9月27日,文化厅下发桂文党组发(2007)36号文,廖昆铭同志任中共广西群众艺术馆党支部书记。
2008年1月17日—28日,我馆副馆长覃广周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当选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并出席会议。5月4日,继2006年馆舍遭受第二次内涝,办公用品及一批新购乐器被浸泡,损失严重。当天,文化厅陈映红副厅长亲临现场视察水情。6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网站建立开通。10月18日—20日,馆长廖昆铭、副馆长覃广周出席由文化部社图司和中国群众文化学会在上海联合举办的中国群众文化学会首届音乐专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廖昆铭馆长当选副主任委员,覃广周副馆长当选委员。
2009年1月9日—14日,副馆长覃广周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2月11日,自治区文化厅桂文干发( )号文,任龙建辉同志为广西群众艺术馆副馆长。12月,经自治区职改办批准,杨建伟同志同志获艺术系列二级演员专业技术资格。
2010年1月25日,广西群众艺术馆副馆长覃广周出席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8月25日,群艺字[2010]02号文, 任黄瞻同志为美术摄影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刘牧虹同志为调研编辑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10月,傅滔同志创作的广西少儿歌曲《梦的眼睛》(作词:梁绍武作曲:傅滔演唱:李佳)获得了由中央电视台举办的2010中央电视台“全国儿童歌曲大奖赛”金奖。10月19至24日,由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天穆杯”全国第二届“新农村、新文化、新风貌”小品展演在天津市举行,我馆选送的小品《一袋玉米》荣获优秀剧目奖,杨建伟荣获优秀演员奖,廖昆铭荣获个人优秀组织奖,广西群众艺术馆荣获最佳组织奖。12月,经自治区职改办批准,覃广周同志获艺术系列二级指挥专业技术资格;韦佳同志获群众文化系列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
2011年2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下达人事任免通知(桂文党组发[2011]7号):廖昆铭同志任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免去其群众艺术馆馆长、党总支书记职务。3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下达人事任免通知(桂文党组发[2011]13号):罗征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馆长、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文化厅社会文化处副处长职务;免去王小鸽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党总支副书记、副馆长职务,任调研员(正处级);盛洁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调研员。
四、2012年-2018年:发展时期
2012年月2月,我馆承担文化厅交给的“多彩广西·壮美天堂”韩国“欢乐春节”活动,组织广西民族民俗文化展演团一行33人,在韩国参加“欢乐春节”展演活动,通过开展原生态民俗表演、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技艺展示、广西农民画展览等活动,向韩国人民展示了广西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所到之处,韩国各界反映强烈,多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达到了促进交流合作、增进友谊、打造广西对外文化交流新品牌的目的。
2012年8月,广西话剧团并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人员从原来的40人增加到98人,活动场所从原来的2750平方米增加到6500平方米。人员结构、专业范围等方面都得到了提升;人员得到了充实,公共文化服务种类扩大,人才优势凸显,整体实力壮大。整体实力增强,文化服务能力倍增。11月,由我馆出品的话剧《老街》《鬼马小雀仔》荣获全国话剧专业最高奖项中国戏剧文化奖话剧金狮奖,也是作为话剧专业的大奖,专业业余“两翼”齐飞,实现了1+1>2。
2013年3月14日,自治区文化厅新任厅长黄宇到我馆考察调研,听取罗征馆长的工作汇报后,提出要进一步开拓思路,盘活资源,创新群众文化活动,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4月,经自治区文化厅、人社厅批准,完成广西话剧团并入后首次岗位设置。
2014年2月26日,孙红兵同志被广西文化厅任命为广西群众艺术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2月,戏剧作品渔鼓《家长里短》获文化部“共享工程”全国十佳作品。9月,傅滔同志音乐作品《背篓瑶人》、《阿妈的天琴》参加大学生第四届艺术展演分别获一等奖、二等奖。10月举办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文化交流活动;黄华兆同志水彩画作品在法国巴黎“东西方国际美术作品展”中获金奖。
2015年6月25日,受自治区党委领导同志的委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对接有关宣传文化重点项目。广西群众艺术馆改扩建项目作为“自治区宣传文化重点项目”之一,会议要求按程序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9月,我馆选派左高军同志下乡扶贫,挂任贺州市昭平县黄姚镇白山村第一书记。10月底,我馆原创音乐剧《幸福不等待》受邀赴北京、重庆参加第四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及第二届中国文化馆年会活动,并获得优秀剧目奖。11月,我馆选送的广西文场《风送春暖过漓江》参加第二届“和平杯”全国曲艺票友邀请赛荣获一等奖,演唱者程露影被授予“全国十大曲艺名票”称号。12月23日,自治区文化厅严霜副厅长到馆调研,罗征馆长代表广西群众艺术馆汇报了近年来工作的情况以及。严霜副厅长肯定了我馆的工作,并就今后工作的开展和群艺馆发展思路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希望我馆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文化厅的工作者部署,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再创新的辉煌。
2016年1月,黄华兆美术绘画作品《西藏阿里姑娘》获得巴基坦国际评委奖一等奖。8月,馆长罗征调往广西博物馆,副馆长覃广周任馆长。9月26日至10月6日,青年画家黄华兆作为中国美术家10人代表团成员赴俄参加“中俄国际水彩名家邀请展”和现场示范讲学。8月23日,我馆改扩建项目获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立项批复。9月14日,项目得到自治区文化厅同意项目用地的批复。
2017年2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改扩建项目启动,旧馆舍拆除。5月,项目正式破土动工。年内,傅滔创作歌曲《神秘河》获广西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我馆创作导演的朗诵剧《中华少年》获得由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举办的全国少儿艺术精品展演一等奖。
2018年6月,我馆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年内,小品《时间欠条》《写给爸爸的周记》《一朵百合花》《礼物》《谁家的牛》等荣获自治区级以上奖项,话剧《花桥荣记》荣获第十届广西戏剧展演“桂花金奖”,小品《写给爸爸的周记》获第十届广西戏剧展演小戏小品展演桂花铜奖,侗族琵琶歌《三难有情人》荣获第十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全国曲艺大赛(浙江余杭赛区)“节目奖提名”,并在第六届全区基层群众文艺会演中荣获一等奖。11月,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群众文艺表演活动策划、组织与实施工作任务,为全区群众文艺表演树立了新标杆,得到了中央代表团和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