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文化馆建于1950年,系武昌区文体旅游发展委员会二级事业单位,2005年迁入新址首义路198号。2006年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建筑面积3293.6平方米,内设办公室、音乐舞蹈戏曲部、美术书法摄影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部门。拥有舞蹈排练厅、多功能艺术展厅、综合培训厅、群星剧场等文化活动场所。
武昌区文化馆担负着开展辖区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指导群众提高文化活动水平的职能。每年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00余场,丰富了老百姓“家门口”文化生活,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武昌区文化馆参与打造的“首义之春”系列群众文化活动荣获全国第十六届项目类“群星奖”,成为享誉全国的优秀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受到全区群众的热烈欢迎。
近年来,武昌区文化馆选送的作品共获国家、省、市各类奖项40余项。其中声乐作品《月照黄鹤楼》和《群星耀中华》连续两届荣获文化部全国群众文化较高奖“群星奖”,展示了武昌群众文化的实力和水平。
武昌区文化馆还常年组织专业干部,深入街道社区开办声乐、合唱、器乐、舞蹈、戏曲、书法、摄影等免费培训班,年培训学员数千人。开展书画、摄影、非遗宣传展览展示,参观人次数以万计。
武昌区文化馆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申报以及保护工作,按照《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了武昌区非遗保护工作机制,让项目融入当代民众生活,促进活态传承和非遗项目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我馆人员的积极努力下,武昌区先后有《黄鹤楼的传说》、《马应龙眼药制作技艺》等33项分别入选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