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初,至今已有68年的历史,系公益性事业单位,从事群众文化事业,担负社会文化艺术的组织、创作、辅导、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和长沙市文明单位。拥有馆舍面积5000多平方米,馆内设有免费开放文化活动室7处。全馆共设置了文学、舞蹈、声乐、书法、美术、器乐、摄影等专业门类,各门类专业人员配备齐全。馆内组织结构分设办公室、群文科、非遗中心,是我市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进行文化艺术辅导的主要阵地。
浏阳市文化馆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化方针政策,丰富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提高群众文化素质。
2、按照全市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负责组织各类社会文艺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艺创作,管理、辅导和培训文化艺术人才和社会文艺团队,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4、协助做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文化站、文化室、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文化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研究、开发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协助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传承等工作。
6、负责组织群众文艺理论研究,组织开展文艺交流活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活跃是保证文化事业布满生气活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文化馆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策划、辅导全市各类文化活动。每年策划、组织、排练、参加了各类文化活动30余场次。从春节团拜会文艺演出、元宵节系列活动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文艺汇演,从开展了我们的节日˙春节——“我们的中国梦 湖湘文化进万家”优秀群众文艺惠民演出活动到“欢乐潇湘 品质长沙 美丽浏阳”群众文艺汇演,从“党的十九大光辉照乡村”文艺巡演活动到每月的“欢乐浏阳河”,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好评。逐步形成主流文化、高雅文化、通俗文化、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
文化馆积极实施文化种植工程和文化馆“中心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基层文化骨干培训计划,变“送文化”为“种文化”。每月派出老师,深入基层、社区,扎实推进了“种文化”。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深入乡镇、村(社区)、屋场,加大了对农村文化工作的指导、辅导力度,每年赴乡镇开展文化知识普及培训40余次,培训人员5000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文化素质、艺术修养及工作能力。每年开展群众文化辅导60余次。
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积极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内容,先后开设了摄影室、书画室、声乐室、舞蹈室等免费活动场所。开展“文艺大讲堂”公益讲座活动,开设了戏曲、舞蹈、朗诵、摄影等课程,每期讲座场场爆满。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艺修养,让他们拥有更多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规范管理、强化素质,文化志愿服务蓬勃发展
为加强对青少年的素质教育,给众多青少年儿童提供学习艺术的平台,浏阳市文化馆开展了“浏阳河文化志愿服务队进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以及我市各类文艺演出。
由各学校组织,文化馆安排老师定期赴学校进行文艺辅导培训,培训项目包括舞蹈、声乐、美术、书法、小主持人等。浏阳市文化馆文化志愿队分别到奎文小学、永和镇李贞完全小学、古港镇仙洲小学等开展了“我是雷锋家乡人 湖湘文化送春风”文化志愿服务月活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浏阳文庙祭孔音乐”和“文化进校园”,受到各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