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现有新城、杨家岭、萃园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800余亩,建筑总面积达到了108万平方米。截至2023年4月,现有学生20000余人;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省级优势和特色学科,1个省级一流学科;61个本科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8个省部级创新团队,5个院士工作站、2个社科名家工作室。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组织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培育形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历史等5个特色学科群,被列为陕西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获批省级“一流学科”学科1个。新增6个硕士一级学科,9个专业学位类别。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特区”,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陕西省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延安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延安大学,英文名为Yan’an University。延安大学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1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60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现有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杨家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萃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延大路4号)等3个校区。互联网域名为https://www.yau.edu.cn/。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延安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务处、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第九条 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延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分配专业。
第十五条 确定录取专业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调剂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文史类(或3+1+2模式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3+1+2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类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且无位次顺序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九条 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各类型、各批次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二十一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公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依据。按“专业组+院校”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组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实行“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四条 2024年,我校继续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师计划”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本科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依次录取。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与延安市实施“定向就业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美术学、音乐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毕业后定向到延安市各区县就业。该计划面向陕西省生源招生,招生计划设置为提前批次,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拟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必须与延安市教育局、人社局、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励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学校资助: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同时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签约上岗,按规定计酬发放。
社会资助:学校接受并设立社会团体和个人慈善捐助,现有“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燕宝奖学金”和“元一圣地”奖学金等,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延安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911-2650678、2650679、2650768、2650788
监督投诉电话:0911-2650033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yau.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600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延安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有关政策不一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组织实施“科研创新能力跃升工程”、“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平台、科研奖项数量大幅增长,“低阶煤热解气化一体化高效利用技术”、“水凝胶面膜基布制备技术”等一批重点成果实现转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榆阳实践”研究成果得到陕西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提供了咨询与支撑。
校训 :“立身为公 学以致用”
“立身为公”的两个核心概念是“身”与“公”。“身”的社会学本意是身份,同时隐含人格品质、道德学养等引申义。具体讲就是通过人格品质、道德学养的修炼,使自身能够成为被社会认可的一种身份或角色。“公”的本意是公共,这在上古和现代社会的话语系统中是相通的,如原始公社、共产主义以及中国士大夫理想中的大同社会均以“公”之本意来立意。在近代社会,“公”字又引申出了“公平”、“公正”等含义,显示了自我人格与公共社会的一体性联系。创办于1940年的延安大学最早前身学校陕北公学之“公”,融汇了“公”的上述所有含义。
孔子说“三十而立”,就是我们所谓的“立身”。“立身为公”意思是培养树立“公平”、“公正”、以天下为已任的大公无私品质。这又自然契合了陕北公学的传统。
“ 学以致用”的核心概念是“学”与“用”。“学”是学习、学业,“用”是实践、运用。“学以致用”,从主观上讲是将学习的目的建立在实际运用的基点上;从客观上讲,是将学到的知识在社会实践中得到充分运用。1944年延安八大院校合并后的延安大学所制定的教育方针是“理论与实际的统一,学与用的一致”。数十年来,延安大学培养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社会的普遍评价是有真才实学和实践能力。由此可见,“学以致用”的教育方针已经成了被社会所高度认可的优良传统。
学校组织实施“对外交流与合作增效计划”,合作成立了“延河高校人才培养联盟”、“红医联盟”、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延安市碳中和研究院;与69所高校、院所签订了合作协议,与延长石油集团等家100多家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建立了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和交流项目,学校被列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实施院校、港澳台招生资格院校。
1941年7月13日、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两次会议讨论,中共中央决定将泽东青年干校、中国女子大学、陕北公学院(三校合并,命名为延安大学,下设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俄文系、英文系、体育系、中学部,校址在女大旧址王家坪。
1943年3月16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鲁艺、自然科学院、民族学院、新文学干部学校合并,名称仍为延安大学,校址设在延安桥儿沟“鲁艺”原址,大学下设鲁艺、自然科学院、社会科学院、民族学院、新文字干部研究班、中学部。其中鲁艺下设戏剧、音乐、美术、文学4个系;自然科学院下设化工、机械、农业3个系。
1944年4月7日,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延安大学与行政学院合并,校址设在行政学院原址南门外。大学下设行政学院、鲁艺、自然科学院、医学系、短期培训班。其中行政学院下设行政系、财经系、教育系、司法系;鲁艺下设文学系、戏剧音乐系、美术系;自然科学院下设农业系、机械工程系、化学工程系。
1946年至1947年,延安大学生先后设教育、司法、农业、文艺、会计、行政、新闻、外文八个班和高中部。
1947年,因战争形势,延安大学开始了战时行军生活。3月14日撤离延安,至1947年8月22日东渡黄河进驻山西省临县吴家湾,8月25日,在吴家湾开始上课。1948年4月,西北野战军收复延安,学校于7月继迁回延安,住在延安市东关清凉山下。
1948年,西北局和边区政府决定扩大和加强延安大学,实行正规办学。10月21日,学校设大学部、分校和研究室。暂设4个系:政法系、经建系、文艺系、教育系。
1949年5月23日,中共西北局发出指示将延安大学、西北人民艺术学校、西北财经学校合并成立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延安大学陆续迁入西安。
1958年7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恢复重建延安大学。9月正式开学,当时只设有中文系、数学系、理化系3个系,中文、数学、理化3个两年制专修专业。当年秋,经省委高教局批准,延大增设了医疗系,学制为5年制本科。
1960年,原理化系分开,改为物理系和化学系。至此,延安大学共有中文、数学、物理、化学、医疗5个系5个专业。
1964年7月,陕西省决定改变对延安大学的管理体制,将原来延安专署主管,改由陕西省主管,党组织关系仍在地委管理。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后,学校教学工作秩序遭到严重破坏。
1971年9月30日,省革委会批准延安大学与北京农业大学合并,学校以农为主,兼设师范和医学。两校合并之后,学校仍定名“延安大学”。
1972年3月6日,两校依照周总理、李先念副总理指示分开。
1977年,学校增设了政治教育专业。
1984年,又先后增设了英语教育、文秘、经济管理、分析化学、生物教育和历史教育等6个专业。
1985年8月,原医学系扩展为独立的延安医学院。
截至1988年9月,学校共设中文、政教、外语、管理、历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9个系11个专业。
1988年5月,延安大学新增了管理及应用专业;9月,增设历史教育专业。
1989年,增设工业分析专业。
1992年,设立化工工艺专业。
1993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省教委批复,工学院先设工业分析、化工、电子技术、计算机及其应用4个专业。
1993年,省教委批准延安大学增设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及其应用、商贸经济三个专业,招收行政管理、公共关系两个大专班,生物教育和历史教育的两个专业由专科升为本科。
1992年,经省教委批准,学校成立了陕北历史文化、陕北经济技术开发和延安学三个研究所。
1991年6月,学校与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炮工程学院、西安陆军学院正式建立双拥共建关系。
1992年,延安大学首次招收外国留学生。
1993年9月13日,延安大学与西北大学联合招收的在职化学工程硕士点正式开学。
1998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延安大学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首批硕士研究生培养专业是中共党史、基础数学。
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延安大学与延安医学院、延安市人民医院合并成立新的延安大学。合并后的延安医学院为延安大学医学院,延安市人民医院为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学校下设医学院、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3个学院、中文系、政教系、历史系、管理系、数学系、化学系、物理系、生物系、外语系、体育系、艺术系、临床系等12个系24个专业。延安大学成为陕西省省属重点综合大学。
2005年6月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延安大学。当年,延安大学拥有13个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创新学院)2个系40个本科专业、13个硕士点专业、9个专科专业。
2006年,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7年,延安大学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对口支援延安大学。
2011年,学校被列为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建设大学。
2013年,学校进行管理机构、干部聘任和院系专业调整三项改革,精简了机构设置,实行干部公开聘任,竞争上岗,对部分院系和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了重新整合,设有18个学院。
2013年6月,教育部、中央党史研究室联合设立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研究、宣传平台——延安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成立。
2016年4月22日,延安大学新校区建设启动。
2014年,延安大学学院调整,将财经学院和管理学院合并为经管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改为石油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改为计算机学院。
2015年3月,学校医学院的麻醉学和石油学院的环境工程2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增设为本科专业。此外,生物技术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变更为工学学士。
2016年,学校获批1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和资助经费再创历史新高。
2016年3月,物联网工程和翻译2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增设为本科专业。本年度学校申请撤销广播电视学本科专业。当年,学校拥有18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5所附属医院,60个本科专业。
2017年3月,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和自动化2个专业获批增设为本科专业。本年度学校申请撤销环境科学专业。至此,学校本科专业已达61个,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
2022年9月,延安大学(新校区)举行了新校史馆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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