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占地2127亩,校舍建筑面积54万㎡,固定资产总值11亿元,年均经费投入4.2亿元以上;截至2022年7月,设有14个分院(部),开设8大类70个高职专业,2个本科联办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人(含留学生);拥有现代化生产性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基地220个,校外实验实训基地171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校外产学研示范基地27个;馆藏图书132.36万册,订阅期刊1300余种,电子图书82.78万册,电子期刊21万册。校园网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达11.2Gbps,是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和陕西省智慧校园示范校。
学校设有央财支持建设的专业6个,国家骨干专业17个,国家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7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19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央财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4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6个。主持国家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主持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6个;主持国、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2门。获国家教学成果奖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1项。学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教师发展指数100强、学生管理、实习管理、社会服务等50强全国典型。
学校建立了以中国水利水电集团、中粮、现代牧业、中建、中铁、陕建、陕果等国有大型企业为引领的70多个就业集团企业基地,形成了以大中城市为中心、覆盖全国、辐射国外的就业基地网络,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6%以上。先后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先进集体”“首批50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陕西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原国家级重点中专陕西省农业学校、陕西省水利学校和省部级重点中专陕西省林业学校合并升格组建,学校历史可以追溯到1934年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附设高职。学校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也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计划建设单位,学校设有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学院、药物与化工学院、动物工程学院、旅游与管理学院、文理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6个学院部,在校学生190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九条 2024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治区)招考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2.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专业,且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若考生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对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1.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4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编:712100
咨询电话:029-87083921、87083005
传真:029-87083940
网址:http://www.ylvtc.com
第十九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搭建了院士工作室、小麦研究所、蜂产业研究院、北方草莓产业研发中心等“2室2院5中心”的校内科创平台。校企共建校外产学研基地29个。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推广项目21项,省部级科研推广项目94项,近五年,年科研经费超过1000万元,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总数位居陕西省高职院校第一。先后获国省级科研推广成果奖25项,地厅级科研成果奖28项,科研成果数位居陕西省高职院校第一。培育小麦、花椒、菊花、观赏桃、无花果、草莓、食用菌等新品种23个。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学校是上合组织农业基地建设成员单位,招收来自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东盟等国家留学生,承担了上合国家政府官员和技术人员培训任务;在几内亚、乌兹别克斯坦分别成立水利工程学院、古利斯坦国立大学现代农业学院2个海外分校;在哈萨克斯坦建立“现代农业技术培训中心”、在乌兹别克斯坦建立“现代农业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共同培养国际农业、水利类技术人才。
1999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原陕西省农业学校、陕西省林业学校、陕西省水利学校合并组建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4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7年8月,学院入选为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2020年6月,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南方测绘学院成立。
2021年10月29日,陕西职业教育乡村振兴研究院在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揭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