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占地1300亩,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1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5亿元。截至2023年1月,有校企合作共建院内实训室、实训基地203个、院外实训基地153个,形成了理实一体、教练融合的实习实训体系。学院仪祉图书馆馆藏图书170万册,中外文期刊资料1600多种,电子阅览室有计算机400多台,电子图书40万册。学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先进,建成以虚拟数据中心为核心、智慧校园四大平台为基础、40多个业务系统为支撑的信息化教学、管理服务体系和覆盖全院所有楼宇和公共区域的校园无线网络,智慧多媒体教室374间,校园网出口带宽5.2G。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多名。
学院围绕西安咸阳区域产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下设13个教学院部,开设涵盖医学、机械、电子、建筑、化工、财经、师范、农林等大类50个高职专业,其中护理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和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拥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5个;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3门,省级在线精品课程18门。教师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一等奖1项,国家规划教材1部,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
学院积极推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了国省院三级专业群,探索构建形成了“四合”人才培养模式,各专业结合实际,凝练形成了医护类专业的“三一制”、机电类专业的“三合”等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27个专业先后被教育部确定为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
学院始终将就业工作视为生命线,坚持像嫁爱女一样安置好每一位学生的就业理念,认真落实“一对(对口就业)、二高(高薪、高质就业)、三无(无毒、无害、无重体力劳动)、四心(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用人单位称心、学校舒心)、五不(不考察了解的企业不安置,管理不规范的企业不安置,效益不稳定的企业不安置,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安置,不办理社会综合保障的企业不安置)”的就业标准,与全国6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就业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95%以上。2013年、2022年,学院被省教育厅2次评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6月,学院《坚持学生至上 实施优质就业工程》被教育部列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实践典型,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交流。
学院积极发展学徒制,先后与企业合作开设广电运通、龙图科技、嘉海电梯等全额奖学金班和订单班,受益学生3500多名。成立了卓越幼师、人工智能、信息安全产业学院,校企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牵头成立陕西学前教育职教集团、医养健康职教集团,咸阳职教集团入围“第二批国家示范职教集团培育单位”。与省市各级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年均完成各类培训2万多人次。与咸阳市中心医院等5家医院分别联合开设教学班,实行“三一制”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本科层次试点专业建设,与咸阳师范学院联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学点1个。与秦都职中等13个学校联合开办五年制高职专业,培养学生8000多名,带动中职学校焕发活力。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
第三条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咸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占地1306亩,总建筑面积40.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5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5亿元。学院共有教学院13个,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多名,开设有医学、机械、电子信息、汽车、建筑、化工、财经、师范、农林等大类50多个高职专业,拥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5个。学院秉承厚德强能、育人惠民的校训,精讲多练、言传身教的教风,勤学苦练、砺志成才的学风,坚持学生为本、质量立院、全面发展、优质就业的办学思想,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综合实力越来越强,办学成绩显著。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八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录取原则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办法公开。全面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招生工作由学院党政统一领导,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重大问题由党委会议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由招生委员会统一策划实施,保证决策的贯彻落实。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处,作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发展规划,认真做好学院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生源地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结合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照考生分数情况依次调剂到相近专业录取;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学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体育类专业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陕西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相关科目的成绩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学院对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 学院对男女生招收比例没有限制,各专业均无需另外加试。
第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奖、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实行电子注册,依据学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人才培养。
第十八条 高职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修完所学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可获得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网上统一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电话:029-33681888 33681999
传 真:029-33680001
学院网址:http://www.xypi.edu.cn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教师立项省市级教科研项目103项、发表论文4279篇,主参编教材448部,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47项。学院深度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依托院内科研资源,积极开展“立地式”科技服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先后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省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省级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4项。立项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大榛子”项目,获批政府一次性支持经费50万元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与美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高校和组织开展交流合作,举办新罗大学韩国语教育学院中国西北分院、中韩国际合作班和“韩风华韵”中韩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先后选派130多名教师和管理人员出国访学研修,选送50多名学生赴美国、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留学就业,接收韩国、也门、刚果等国家留学生20多名。成立咸阳职院中坦云智学院和中坦秦岭工坊,学院获“坦桑尼亚国家职业标准开发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并入选Education Plus国际职业教育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典型院校。
2005年,陕西省彬县师范学校、陕西省乾县师范学校、陕西省仪祉农业学校、咸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合并升格为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8月,学院入选为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10月,通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验收。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