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占地面积1020亩,建筑面积40万余平方米,实验实训室218个、科技实验中心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图书馆面积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8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20个。学校生活、体育设施齐全,学校餐厅容纳7000人同时就餐,建有塑胶运动场、室内体育馆、篮排球场、乒乓球室等体育设施。学校直属附属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其中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建于学校院内,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总投资5.8亿元,开放床位1130张,配备西门子3.0T核磁共振、东软64排CT, PET—CT高端影像设备,形成院中校、校中院格局。
学校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针灸推拿、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生产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心理咨询、健康管理、预防医学、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25个专科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为全国“双高专业群”核心专业;临床医学、护理专业被教育部、卫生部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护理(老年护理)专业被教育部、民政部确定为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
学校临床医学专业群是全国唯一的临床医学“双高计划”专业群,致力于打造基层全科医学人才培养高地,与直属附属市人民医院和7家优质县级医院共同打造“1+1+7”医教联合体,探索实施校院“1.5+1.5”医教协同培养。学校与多家京津冀知名医院、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1拥有附属医院8所、教学医院44所、实习就业基地150余个,校企共建二级合作学院6个、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个、国际智慧康养人才产教融合创1新培养基地1个,所有专业积极开展“订单式”、“学徒制”等定向培养,搭建“入学、培养、就业”直通车。
学校是医药卫生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专业群C档”)建设单位、全国护理专业技能1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康养康育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单位、全国卫生行指委健康管理专业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河北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1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全国职业院校护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河北省示范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河北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评估优秀单位、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概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医药卫生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康养康育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单位、全国卫生行指委健康管理专业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全国康养行业、美容行业、应用心理服务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长单位和河北省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办学66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9万余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全国首批“1+X”证书试点院校、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河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连续九年作为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七类和医学类考试牵头院校,高职单招、对口升学、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分数在河北省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优异,声誉显著,毕业生平均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8%以上。
五、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考生体检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 .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 .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 .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对《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学校医药卫生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七 、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 二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不限选考科目。
( 三 )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按照其省 (区、市) 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 ,按 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对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 录取原则。 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 五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 区、市 )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 六 )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 区、市 )的相关政策。
( 七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 八 )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 九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颁发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九、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39号
邮编:061001 电话:0317-5679132,5507819
传真:0317-5507819 学校网址:http://www.czmc.cn
E-mail:czyz1958@sina.com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建有科技实验中心,建筑面积1000余平米,具备标准化(GB14925—2010)实验动物屏障环境。卫生健康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1内设7个技术创新服务中心。获批河北省大豆营养与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高校纳米抗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以及5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转让、研发与咨询服务。拥有有效专利253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获得河北省教学成果奖16项,河北省科技进步奖1项。
1958年,校名为“天津专区医学院”,大专建制。
1959年,沧州与天津两地区合并,学校更名为津沧医学专科学校。
1961年6月,学校更名为河北沧州医学专科学校,隶属河北省卫生厅领导。
1962年,学校由大专改制为中专,更名为河北省沧州医士学校。
1963年,又更名为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
2001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为河北医科大学沧州分校,同时续用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校名。
2004年5月,经国家批准升格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6月,学校成为河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单位。
2018年8月,学校成为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第四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C档)。
2023年4月,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川蒙医药学院正式揭牌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