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占地2200亩,其中校园800亩,实习农牧场1400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2亿多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多元。图书馆藏书81万余册,电子图书60万册,中外文期刊300多种。
截至2023年5月,学校办学规模10000人。建有畜牧科技学院、兽医科技学院、宠物科技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农机与汽车学院、智能与信息学院、经贸与人文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开设畜牧兽医、宠物、食品药品、机械与电子、农机与汽车、葡萄与葡萄酒等9大专业类群53个专业。自建校以来,累计培养了10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着力构建强农兴农专业课程体系,紧跟新农科新工科发展步伐。围绕甘肃省草食畜牧业发展和甘肃乳都、河西走廊黄金奶源基地建设,调整和优化专业布局,重点打造畜牧兽医、农机汽车类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带动宠物美容、食品药品、机械电子等专业群协同发展。实施“1+6”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建成国家级职业教育骨干专业1个,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甘肃省职业教育骨干专业3个,“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19个。建成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12门。主持完成国家级专业教学标准1项,获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省级一等奖1项,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厅级奖9项。
学校着力构建强农兴农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搭建全方位“四融” 服务平台。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建立“创新创业学院+二级学院+产业学院+产教融合中心+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体系。构建“校校—校地—校企”三维互动,“创业教育、项目实训、创业实践、企业孵化”四位一体,“专创融合、科创融合、产创融合、思创融合”多元融合的全方位“双创”教育体制机制。实施“1+6”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成立学生发展(创新创业)中心,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15个、创新创业路演中心2个,组建创新创业团队30个。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4162013955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隶属关系:甘肃省教育厅主管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学院路70号
邮政编码:733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议事决策机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五条 学校专科招生类型分三大类:普通高考招生、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和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其中普通高考招生包括普通文理类、建档立卡贫困专项等类别;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包括综合评价招生、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含普通专业招生、专业类招生)和单考单招招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录取,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六章 收费、住宿、奖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专科(高职)生学费:4500元/人/年(中夏海运班企业单方面向学员收取培训费及其他费用),住宿:八人间700元/人/年,录取学生依据录取专业分别在东校区和西校区住宿。
考入我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及当地奖助贷政策:
“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办理);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35)2615736。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报到时,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xmgcedu.cn/
招生咨询QQ:273555103
招生热线:0935-2611812 ,0935-2611930
电子邮箱:xmgcxyzjc@163.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实施科研创新引领工程,建成国家级现代生产实训基地2个,甘肃省职业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甘肃省职业院校畜禽生态养殖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农业机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11个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获地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66项。学校教师主编、参编教材(专著)525部,入选“十四五”国家规划教材2部,实用新型专利335项、发明专利3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158篇,其中国家级1059篇。
校训:自强 明德 尚能 笃行
“自强”出自《周易•乾》:“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意谓:天(即自然)的运动刚强劲健,君子应刚毅坚卓,积极向上,奋发图强。“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高度概括,自古以来激励着多少仁人志士为抵御外侮、保卫国土而流血牺牲、奋斗不已。正是这种自强意识,使伟大的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巍然屹立。学院的成长和发展经历正是发扬自强不息精神的体现,也是实现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学院的不竭动力。
“明德”出自《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意谓:大学的宗旨在于发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在于使人从思想上弃旧图新,以求达到最真最善的完美境界。明辨是非善恶,修德正心,养成正直高尚的人格,是创办大学之本意。精神为人之根本,德行乃人之灵明。“明德”体现了学院积极的人文精神和共同的价值追求。旨在激励师生员修养品德,学会做人。
“尚能”义出《易•剥》:“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意谓:重视实践,尊崇能力培养。高职学院的培养目标定位是培养高技能专门人才,实践技能的培养就是学院的主要特点和特色。尚能,就是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知识应用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等。旨在激励师生努力成为行业或岗位的行家里手。
“笃行”取自《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笃”有忠贞不渝、踏踏实实、一心一意、坚持不懈、诚笃忠实的意思。“笃行”是为学的最后阶段,就是要想学有所得,就要努力实践,做到“知行合一”。旨在激励师生坚定意志,践履躬行。
“自强、明德、尚能、笃行”这八个字,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积淀了学院办学发展历程的文化内涵,秉承了学院的悠久历史,折射出了学院的办学理念,突出了学院培育人才的职业教育特色,体现了学院人不畏困难、敢于拼搏的奋斗精神。
学校与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全省40多所中职学校开展“中高职一体化”合作办学。培养的学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52年9月成立的甘肃省畜牧学校和创建于1958年的甘肃省农业机械化学校。
2004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由原甘肃省畜牧学校和甘肃省农业机械化学校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成立专科层次普通高职院校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移交甘肃省教育厅管理。
2010年7月,学院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甘肃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