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现有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和兰州市七里河区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总投入15亿多元。截至2023年,学院建有国内一流的华为全套设备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现代物流实训中心,60多个省内外校企合作实训基地,校内实验实训设备资产达到2亿元。比邻新校区南侧建有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公共资源共享区”,设置甘肃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藏书320万册共享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卫生保健中心和商业服务中心等功能区。
学院设有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教务学生和招生就业等17个党政内设机构;工会、团委等2个群团机构;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计金融学院和体育部等10个教学机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和兰州校区中专部等13个教辅机构。学院设有24个党支部,其中在职教职工党支部17个,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7个。
学院现有甘肃省高水平优质“智慧财经”专业群,校级高水平“数字化新商贸”专业群。设置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学前教育、工程造价、跨境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等高职专业 36个,幼儿保育、动漫游戏、会计电算化等中职专业20个,分布于会计金融、物流、经济管理、艺术设计、应用工程、信息技术、现代服务等7个二级学院。
学院托管省教育厅主管的“甘肃教育培训中心”,同时设置有“甘肃粮食和物资储备学院”,“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甘肃中德学院联盟院校”,“华为ICT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等机构,是兰州新区唯一一家Pearson VUE国际认证授权考试中心。
学院已向社会输送中职毕业生10万余人,升格办学以来培养专科层次毕业生11000余人,为会计、金融、粮油和物流等行业开展职业培训12万余人次。学院面向甘肃省全省及周边4个省招生,现有各类在校学生17000余人。2022年专升本学生1274人。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 学校全称: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2. 学校代码:4262051378
3. 层次:高职(专科)
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 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美术)类招生:艺术类(美术)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成绩,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进校后测试确定;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类别分别划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中高职贯通培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综合评价、过程性考核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由我院和合作中职学校共同制定的中高职衔接贯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课程为准,根据专业学生综合文化素质、专业基础能力和德育方面的表现,结合中职学校实际教学内容确定。组织学生参加转段升学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单考单招招生:按照《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实施方案》执行。结合考生实际情况单独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我院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我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 学院纪检监督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 通过综合评价、中高职贯通培养、中职升学、单考单招考试招生,录取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体检,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相关机构备案,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职(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学费:45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四人间1100元/每生•每年,六人间900元/每生•每年。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质生源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258619 13309401010
学校网址:https://www.gscmxy.edu.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邮政编码:730207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崇德尚能 博修商道
◆崇德:《大学》开篇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崇德”即推崇高尚的品德。
优秀的品德是事业成功的基石。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思想,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的根本宗旨。倡导师生注重品德修养、弘扬传统美德、树立高尚品格。
◆尚能:出自《墨子》“尚贤”的“尚”和《孟子》“尊贤任能”的“能”。“尚能”意谓崇尚能力、技能培养。
德为立身之基,能为立身之本。学院突出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特色,倡导教师提高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着力向双师型教师发展;引导学生提高学习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成为实现“技能甘肃”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博修:《中庸》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大学》道:“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博”为广博、大通之意,“修”为“修心、修身、修业”。
只有广泛学习、博采众长,才能融会贯通,精进技能。学院立足职教能力本位,教学模式定位职业化,突出“实际、实用、实践、实效”原则,通过“岗、课、赛、证”不断提高学生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
◆商道:《白虎通义》释义“商贾”:“商之为言章也,章其远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谓之为商也。贾之为言固也,固其有用之物,待以民来,以求其利者也。”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云:“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大道无名,长养万物;吾不知其名,强名曰道。”
“商”本义为“贸易、市、自强、测算”,在此则为包括金融、会计、物流、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在内的“新商科”概念;“道”则为万物之源、生命之本,是创造一切的力量。
“商道”即“人道”,它集中体现了学院办学方向及特色,阐释了“德技兼修,训育并举”的办学理念。学院立足兰州新区面向西部和“一带一路”,“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以“五育(德、智、体、美、劳)”培养新时代“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新人”、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推进学院“双高”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五十年代初。
2016年,兰州服装职工大学、甘肃省艺术设计学校、甘肃银行学校、甘肃省财贸学校、甘肃省经济贸易学校、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甘肃省经济学校、甘肃省商业学校合并组建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正式成立。
2021年3月22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第121次会议正式批准,甘肃省财政学校整体并入。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