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德汇国际广场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508号,东邻新疆商贸城,西邻过境公路,南邻新疆军区第二招待所海华批发市场,北接德汇大酒店。由新疆德汇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共有1244个摊位,主要经营服装、化妆品、玩具和文体用品。该市场的一期主楼、二期主楼和德汇大酒店连为一体,并且在一期、二期之间进行三期施工,在三期工程与国贸大厦、新疆商贸城5号楼之间临时搭建了两排商铺,面积约2000平方米,并且在有限空地内堆积了大量货物,占用了消防通道,使该区域的建筑连成一片。德汇国际广场建筑构成分别为:
一期工程(原名浙江商贸城):地上六层,地下二层,建筑高度33米,框架结构,南北长46米,东西宽45米。标准层建筑面积约20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443平方米。地下二层为设备用房,地下一层、一至五层为商业用房,六层为多功能厅。
二期工程:分为A段、B段及连廊,总建筑面积54405平方米。A段地上十二层,地下二层,建筑高度54米框架结构,南北长83米,东西最大宽度39米,北侧一至七层经连廊与德汇大酒店连通,东侧在地下一层、一至六层与一期工程连通;B段地上十二层,地下二层,建筑高度51.6米,框架结构南北长42米,东西宽30米。A、B段在地下一层、二层、一至九层连通,每层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地下二层为车库,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部分可直通室外),五层正在装修施工,六至十二层除少部分用作办公和展室外,其他均作为库房。
德汇大酒店:共18层,楼高73.5米,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框架结构,东侧连长江外贸批发市场,南侧连德汇国际广场二期A段,其中一层为大堂,二、三层为商铺,四层为办公区、五层为多功能厅,六至十五层为客房,十六至十五层为娱乐场所。
连廊:德汇国际广场二期与德汇酒店之间的连廊共有八层,其中二至八层与酒店连通,一层经营土产日杂用品,二层经营化妆品,三层经营餐饮,四层经营童装玩具,五层为办公区和休息厅,六、七层为精品展室和库房,八层为展厅。地上二至七层为框架结构,八层为钢架结构。每层建筑面积738平方米,德汇国际广场一期、德汇酒店与长江外贸批发市场二至六层相连。德汇国际广场隶属于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汇集团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单位,成立于2002年3月21日,位于乌鲁木齐市钱塘江路508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钱金耐。
2008年1月20日20时许,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保安人员在发现起火时,因忙于灭火且缺乏应急培训,没有及时拨打“119”报警,几名保安使用灭火器自行扑救未果,又使用室内消火栓扑救,因消火栓无水导致火势迅速蔓延扩大,无法控制而逃离。一名货车司机路过发现火情后用手机报警,待辖区二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赶到现场时,火势已呈猛烈燃烧、迅速蔓延的态势。
1月2日20时25分,乌鲁木齐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立即调集辖区消防二中队和相邻的一中队、八中队赶往现场。20时30分,支队又调集乌鲁木齐特勤大队一中队、二中队、消防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增援,在第一时间内共调集了9个消防中队的61辆消防车、230名消防人员赶赴现场。总队指挥员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先后调集了昌吉支队5车36人、石河子支队2车18人、机场4车20人、乌鲁木齐石化消防大队4车20人、华凌集团消防队3车9人、华电集团消防队2车12人、八钢消防队1车6人、油田公司消防支队六大队2车12人及各类保障人员72人到场参战。与此同时,总队充分发挥政府应急联动机制,调集200名公安干警到场,实施交通管制,警戒现场,疏散群众,并调集10辆市政洒水车为消防车供水,6辆铲车、8辆大吨位自卸车在现场负责清障,2辆120急救车负责现场急救,1辆供电应急保障车保障现场紧急供电。
火灾造成2名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员工死亡,其中一名为33岁的男性员工,一名为28岁的女性员工。3名乌鲁木齐市消防支队官兵在抢救被困人员中牺牲,分别为:朱晓雷,男,汉族,山东武城县人,25岁,2000年9月入伍,中共党员,生前系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张宇,男,汉族,湖北谷城县人,27岁,1998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生前系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见习排长。高峰,男,汉族,山西闻喜县人,24岁,2001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生前系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见习士官学员。
该起火灾过火面积约65000平方米,起火建筑内的服装、化妆品、玩具和文体用品等商品全部烧毁,直接财产损失约3亿元。
火灾发生后,消防、刑侦等部门150余名警力组成火灾原因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调查组走访目击证人、商户2000余人次,制作询问笔录300余份,对现场灰烬进行了仔细筛选、清洗,提取了21件物证送公安部火灾物证鉴定中心进行技术鉴定。在公安部火灾调查专家组的现场指导下,通过大量的调查询问和细致的现场勘验,认定起火部位位于德汇国际广场二期A段与B段之间斜坡通道南侧经营拖把扫把的临时摊位处,起火原因系外来火源意外引发火灾。
新疆德汇国际广场由自治区消防总队审核、验收。一期工程于2001年11月6日审核合格;一期工程地下1层至5层于2002年8月15日验收合格;6层多功能厅于2003年5月15日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于2002年8月28日开工,2003年1月23日审核合格;A段1-9轴地下2层至5层于2003年8月19日验收合格;A段1-9轴6至12层、B段9-24轴地下1至5层于2005年11月14日验收合格,B段9-24轴6至12层于2007年6月完工后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安消防大队先后三次对德汇国际广场进行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002年8月23日对新疆德汇国际广场一期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2003年9月2日对二期A段地下一层、二层,一至五层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2005年11月28日对二期A段六至十二层、B段地下一层、一至五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从2003年开业起,德汇国际广场就被沙依巴克区消防大队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03-2004年,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36号令),沙依巴克区消防大队共对德汇国际广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9次;2005年至2007年间,沙依巴克区消防大队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要求对德汇国际广场开展了6次消防监督检查。2003年以来,沙依巴克区消防大队先后对德汇国际广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1份、《复查意见书》11份、《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1份,发现火灾隐患39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责令德汇国际广场二期(A段1-9轴六至十二层、B段9-24轴地下一层、一至五层)停产停业1次,对德汇国际广场罚款4万元,对责任人1人处警告、1人处500元罚款、2人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德汇国际广场建立了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定了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了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下设防损部具体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其经警队具体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