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2月,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校两区办学,主校区坐落于邯郸市武安市洺湖南岸高教园区,距邯郸市区20公里,南依鼓山,北临洺河,总规划占地面积1035亩,一期占地面积509亩,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大名校区坐落于邯郸市大名县育才路43号,占地面积140 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学校建有教学科研楼、艺术实训楼、演艺中心、计算机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拥有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各类专业实训室,纸质藏书56余万册。
学校现开设三年制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和五年制学前教育等10个专业,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为主,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为辅,社会服务类专业为补充的专业架构体系,初步构建起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体育健康四大专业群。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4113014686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地址:河北省武安市恩元路高教园区(主校区)
河北省大名县育才路43号(大名校区)
6.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执行认可各省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
1、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2门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符合专业(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志愿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先后录取。即先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专业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对于按“专业组+院校”为单位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服从则在专业组内调剂到符合录取条件的缺额专业,不服从则退档。
第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我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省相关招生要求。各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先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历史成绩依次排序。体育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执行。
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患有以下疾病者,我校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美术教育、陶瓷设计与工艺。
第十一条 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官网和学校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 保证新生质量: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心健康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身份证来校报到,若不能按时来校报到须向我校学生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政策和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在校生享受如下奖助政策:
1.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2.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4.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310-5586666 5586669 5588891 5888892
学校网址:http://www.hdyz.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截至2023年2月,近三年来获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4项,其中省级项目13项、市级项目36项、校级课题45项;发表论文或专著49篇(部),获评国家发明专利1项,承接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建设项目1项。
学校依托邯郸市学前教育职教集团,协同相关职业院校、幼儿园、企业在内的38家理事单位,整合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职业教育资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政、行、校、企、园的同频共振、成果共享、发展共赢,推进区域幼儿教师培养中心、区域在职幼儿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建设。依托“邯郸幼教之窗”公众号,展现邯郸幼儿教育教学成果,服务地方幼儿教育。
大名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的前身是直隶省立第七师范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大名府,创建于1923年7月。时任省参议员的谢台臣任校长。
1928年10月18日,因直隶省改称河北省,学校易名为河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
1933年10月15日,奉河北省教育厅令,遵照部颁师范学校规程,更校名为河北省立大名师范学校。
1956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学校在七师原校址重建,定名为“河北大名师范学校”。
2003年3月,学校改称邯郸师范专科学校大名分校,
2004年7月,邯郸师专升格为“邯郸学院”,学校随之改名为“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创建于1979年,前身为河北曲周师范学校,属河北省32所“老中师”之一。
2003年改建为邯郸师范专科学校曲周分校,2004年更名为邯郸学院曲周分院。办学层次为专科,属全日制普通高校。
武安分院
1946年9月1日学校成立,校名为“武安县简易师范学校”,隶属武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科。
1950年3月,更名为“武安县立初级师范学校”。仍招收十六周岁以上的高小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者,学制三年。
1955年7月, 学校更名为“河北武安师范学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委托地区和武安县双重领导。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1962年7月,学校停办。
1964年9月,学校复办。
1972年12月,更名为“邯郸地区武安师范学校”。
1983年7月,恢复“河北武安师范学校”校名,确立为中等师范学校。
2000年12月28日,更名为“邯郸师范专科学校武安分校”。
2004年7月12日,更名为“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院校合并
2018年8月,整合邯郸学院大名分院、曲周分院、武安分院的办学资源,筹建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5月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过教育部备案。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