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中国特色魅力城市”长治市,建设项目总投资101996.36万元,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列入《山西省“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2020年3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2020年5月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原长治市教育学院、长治学院师范分院和长治学院沁县师范分院合并组建而成。2020年10月,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晋东南幼儿师范学校迁入职教园区,与长治幼专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于2020年10月18日正式开学。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349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属于“三馆一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职教园区)项目,毗邻漳泽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体育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公交1路、15路、49路、56路途径学校附近,交通便捷。学校整体建筑突出“太行风韵”设计理念,雄浑大气、错落有致,花园式校园环境舒适优美,先进的教学、办公、生活设施设备一应俱全。
学校实行校、系(处室)两级管理体制,现有内设机构36个,包括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编制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计财处、老干处、后勤保障处、安全保卫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基建处、装备处、网络中心、培训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妇委会、扶贫办23个处室,幼儿园工作组、心理咨询室工作组2个临时机构,学前教育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4个教学系,中文教学部、数学教学部、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自科教学部、社科教学部、信息技术教学部7个教学部。现开设专业17个,其中高中起点专科9个: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体能训练、运动训练、中文、应用英语、艺术设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4个: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初中起点三年制4个:幼儿保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绘画。学校现有图书63.53万册,语音教室8个,实验室9个,心理咨询室9个,计算机室17个,多媒体教室94个,实训室1000余个,拥有充足的音、美、舞等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学校设附属幼儿园1所。
2024年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保证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68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岳新风 职务:校长
学校地址:长治市捉马西大街356号
学校网址:www.sxczyz.cn
邮 箱:yzzsjyc2020@163.com
邮政编码:046000
联系电话:0355-2089666 0355-6030666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依据山西省教育厅、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指导招生专业及计划的编报工作。
第五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做为学校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
(一)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招考委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和规定,落实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相关决议;
(二)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做好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编报工作;
(三)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四)做好学校的招生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真实准确的向考生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
(五)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好学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六)向财务部门提交录取花名及相关信息,根据交费花名办理录取手续;
(七)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学生处编制的入学须知;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及时做好相应的公示公开工作;
(九)向学生处提供录取花名,协助做好学生入学手续办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招生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由办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编制的原则和办法
第七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指示精神,适应省市转型跨越发展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以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为主,适当兼顾0-6岁学前教育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立足晋东南地区、面向山西省、服务周边地区,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学前教育师资和人才。
第八条 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通过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考生和家长发布学校招生章程和简章。
第九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原则,坚持适应行业、产业及用人单位需求的原则,坚持“按需求定计划,按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的办学资源,确定分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省、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对口升学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
1.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拟定招生计划;
2.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审定并提出实施原则;
3.由招就处根据实施原则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复沟通、平衡并及时反馈;
4.沟通结果上报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并最终审定;
5.登陆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山西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高考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考生,录取分数执行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 50%。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分 = 文化课成绩 ×50% + 专业统考成绩 ×2.5×50%,综合分满分 750 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投档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省份执行生源地艺术类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三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达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外语仅限英语语种,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 体检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高校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的学生等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机会;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标准执行。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专业收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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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 | 公寓费标准(每生每年) |
1 | 学前教育 | 570102K | 2600元 | 800元 |
2 | 美术教育 | 570109K | 5000元 | |
3 | 早期教育 | 570101K | 2600元 | |
4 | 体能训练 | 570310 | 3000元 | |
5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4000元 | |
6 | 艺术设计 | 550101 | 6000元 | |
7 | 应用英语 | 570202 | 4000元 | |
8 | 中文 | 570209 | 4000元 | |
9 | 运动训练 | 570303 | 3000元 | |
10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530704 | 4000元 | |
11 | 音乐表演 | 550201 | 6000元 | |
12 | 舞蹈表演 | 550202 | 6000元 | |
13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590302 | 4000元 | |
14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540105 | 4000元 |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13日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长治学院师范分院
学校始创于1913年,原名山西省立第四师范,1928年更名为长治师范学校。1998年,原长治第二师范学校并入长治师范学校。2002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本校挂靠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面向全省招收“3+2”大专生,开始由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过渡。2004年,学校更名为长治学院师范分院。2006年起,面向全省招收高中起点的三年制专科生,并继续招收初中起点的五年制专科生。2014年起,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开始招收初中起点三年制学前教育中专生。2015年,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开始招收初中起点三年制学前教育(音乐)、学前教育(美术)方向中专生。
长治学院沁县师范分院
学校原名山西省沁县师范学校,创建于1948年10月,曾是一所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小学师资的中等师范学校。2002年,适应国家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形势,经省政府批准,挂靠长治学院办学,过渡升格为一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长治市教育学院
1984年8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长治市教育学院成立。长治市教育学院是一所培训初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专科院校。1999年前,开设5个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政史、英语,物理。随着教育改革的发展,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长治市教育学院从2000年开始,在原有设置专业的基础上,又增设了3个专业:计算机、美术、小学教育,以满足长治市中小学教师的师资需求。
晋东南幼儿师范学校
晋东南幼儿师范学校,创建于1959年。是一所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全日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
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月19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按照《山西省“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要求,根据省高校设置行政审批专家组考察意见,山西省教育厅拟提请山西省政府审批设立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5月,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过教育部备案,由长治市教育学院、长治学院师范分院和长治学院沁县师范分院合并组建,撤销长治市教育学院、长治学院师范分院和长治学院沁县师范分院建制。晋东南幼儿师范学校与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施一体化管理,同址办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