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有绿城水都之称的梧州,东临苍海湖,西连西江机场,北邻高铁南站,环境优美,交通十分便利。
学校占地1165亩,建筑面积25余万平方米。截止至2023年2月,学校在校生10000余人,面向全国11省、自治区招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纸质图书、电子图书120余万册。设立了医学基础实训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中医康复实训中心、现代信息教育中心、药学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实训中心、护理实训中心等8个实验实训中心。有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等3所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教学医院及省内外其他实习单位86家。
学校以服务“康寿广西”、“健康梧州”为己任,主动融入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旨在培养“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的高素质技能型医药人才。现有中医学、护理、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17个专业,“十四五”末开设专业数将达30个,现已形成以医药学科专业为主体,康养、护理、检验为特色的优势专业集群。
2024年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确保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Wuzhou Medical College;学校代码:1469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层次:专科(高职);办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学院北路1号;联系电话:0774-3118888;传真:0774-3119999。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三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4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经审核通过后,由官方报考指南、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本校设有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运动健康指导、电子商务、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等18个专业,学年制均为3年。
第五条 我校各专业按照学年制收费,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6600元/年/生;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生;助产、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7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2600元/年/生;医学美容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眼视光技术3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生;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运动健康指导、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电子商务6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0500元/年/生。住宿费: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6人间);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原则,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吨。
2.代收费:书籍费800元/人(年度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军训服装费100元/人(按实结算); 体检费200元/人(按实结算);工作服、听诊器200元/人(按实结算);超定额水电费,水费按5吨/元计收;电费按0.6元/度计收(每月定额免费用电、用水量分别为5度/人/月、5吨/人/月)。具体可查看我校收费公示信息,退费办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络录取方式,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投档比例:区内投档比例设置在100%,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八条 按设置有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学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十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我校原则上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教育部门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www.gxwzyz.com。
第十三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同时从医药卫生类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健康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医药卫生类等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2.助产专业限招女生
3.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解释。
第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的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