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出版于1925年。
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给了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体格健壮、极为富有但举止粗鲁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他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布坎农夫妇隔海湾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重温旧梦,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黛茜远不像他梦想的人,可是这种醒悟还没多久,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汤姆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终于被害,黛茜居然没来送葬: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并被多次搬上银幕和舞台。
对待爱情,盖茨比真诚而又浪漫,充满着幻想。为了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然而对这一切享乐喧闹,他又毫无兴趣。与人相处,他真诚、纯洁、和善。第一次和尼克会面,他的笑容就给了尼克非常特殊的印象:“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极为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即使是沃尔夫山姆谈到盖茨比时,也评价说:“英俊潇洒,地道的绅士”,“他是那种你乐意把他带回家,介绍给你母亲和妹妹的人。”尽管盖茨比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读者还是喜欢他,希望,或者说相信盖茨比一切都是清白的。盖茨比的出身历史在作品中一直被当作悬念,一点点地被揭露—否定、否定—揭露。客人们的传言,有好有坏。然而其中也有盖茨比本人的说法,“我是中西部的富家子弟—家人全过世了。我在美国长大,而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这是家族的传统”。而这种说法当时即被尼克发现是个谎言,“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出声来,因为他说的话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都是些陈词滥调”。这时候,读者会发现,盖茨比不是简单的纯洁和真诚,他也在撒一些弥天大谎。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而且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当黛茜刚刚在作品中出场时,就像征服了年轻人尼克一样,征服了所有的读者。她像仙女一样,白衣飘飘,声音无比婉转,充满了激情。对此,作者是这样描述的:“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但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激情,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当然,这不仅是尼克本人的印象,黛茜在随后的聚会交谈中,同样表现得很迷人。
她娇憨可爱,善于做作,卖弄风情。正在交谈下一步的计划时,“她忽然脸色一变,惊慌地把目光死盯在自己纤细的手指上,‘瞧!’她哀叹道,‘我手指受伤了’。‘汤姆,是你弄的,’她谴责道。‘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是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蛮汉子的回报,人高马大,粗壮又笨重。’”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读者都无法不喜欢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尤物。然而,随着作者对黛茜个性介绍的增加,读者逐步认识到其世故复杂的一面。黛茜和尼克谈心,她的话音刚落,就让尼克“立刻感到她说的话并非出于真心”,这使尼克感到“很不自在,仿佛整个晚上是一个圈套,想从我这里捞取到对她有用的情感”。而且黛茜接下来的表情证实了尼克的感受,“过了一会儿她瞧了瞧我,她那张俊俏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千真万确的傻笑,好像她肯定地告诉人们,她属于一个著名的秘密社团,她和汤姆都是该社团的成员”。尼克此时才真正认识到了黛茜的本质,不真诚,欺骗,对地位和金钱的执著。至此,读者逐渐意识到,黛茜迷人的外表、声音等等都是应付世人的招数而已,其意图全不在此。
尼克在作品中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故事的观察评论者和叙述者。他的观点影响着读者,实际上代表了作者本人的观点。尼克的两面性首先体现在其传统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行为的现代性。尼克是上流社会一分子,但是其价值取向是传统的。这首先源于其家庭教育背景,“父亲的忠告至今一直在心头萦绕”。但是在现实中,尼克所处的时代和所处的社会阶层则抛弃了自私自利、享乐至上这些传统的观念。尼克在心底常常提醒着自己该何去何从,却也不免随波逐流。他和贝克小姐的恋爱关系非常显明地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尼克到东部去,一方面是年轻人对东部繁华生活的向往;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避谣言。因为他认为“不能够听谣言而停止跟一个老朋友来往”,“也不愿意迫于人们的流言蜚语而结婚”。尼克认为自已的主要美德是“诚实”,但并不苛责女友的不诚实。他发现乔丹是靠撒谎欺骗获得荣誉,同时也是生活在谎言中的人,他认为:“这对我无所谓。女人不诚实,对此不必苛责—我偶感遗憾,但过后便忘了。”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诚实品德,他来到东部,然而和贝克的关系重新陷入了爱与不爱共存的一种状态中。在和乔丹的交往过程中,尼克发现,“我没有爱上她,但是我感到对她柔情犹存,极想知道她的一切”。知道乔丹越来越多,但只是“一度以为自己爱上了她”。当给自己家乡女孩写出“爱你的尼克”这几个字时,脑子里却在想着“那个打网球的姑娘”。尼克希望自己坚持自己诚实的美德,显然在和贝克交往过程中,并没有因为自己意识到对方的不诚实,或者意识到自己没有爱上对方而放弃和对方以恋爱的方式来往。和当时的社会气氛相一致,尼克仅仅是没有主动采取不诚实的态度而已。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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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年代是美国历史上一个短暂而特殊的时期,史称“喧嚣年代”,指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19年到美国经济大溃败之前的1929年这10年。
几个方面的因素构成了这个时代的特殊性。首先,美国正处在新旧交替的历史交叉口,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让美国从农业文明迅速进入了工业化的现代社会。同时,在一战后期参战的美国,因没有受到战争的重创反而大发战争财,由战前的债务国变成了债权国。其时主要处于的政府实施“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即主张让自由市场自行其道地运作,政府对于经济活动的干预越少,将能使经济运作更有效率。这创造了奇迹般的“柯立芝繁荣时代”。所以,当时美国国内经济形势一片大好,交通、矿产、建筑业扩展迅速,电器、汽车制造业猛然倔起,汽车、电器设备、家庭机械、加工食品和成衣开始进入家庭,给不少美国人的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舒适。地产交易、股票市场特别活跃,一些投机家在这类赌博性行业中一夜之间成为暴发户。财富的多少成了评判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人们开始了盲目地赚钱,赚“快”钱,赚更多的钱;追逐变富裕,变得更富裕……同时,美国的享乐主义、斯宾塞的进化论和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哲学在美国大行其道,传统清教徒式的道德观念和宗教信仰所推崇的“勤劳节俭”等思想,逐渐被追求个人财富、享受物质生活等消费享乐主义所取代。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末代大亨的情缘》(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美国梦”从一开始落地生根,一直是美利坚民族的理想与追求,它本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却何以会走向了幻灭,盖茨比的故事告诉读者,如果一种梦想,有的只是对物质的追求以及对成为“大人物”的渴望,却缺乏对为什么要拥有财富和拥有了财富后究竟应该怎样生存这样一些具有人类终极意义的问题的思考,这样的梦想终究是海市蜃楼,也必定是短视和没有延续力的梦想。
当金钱代表一切的时候,美国梦中原来包含的理想成分早已经不在。物质的美国梦虽然并不尽然是一个全部表达了美国精神的梦想,但美国梦的物质的一面给予人们这样的思考:在美国梦的物质梦想实现以后,究竟应该如想的精神梦想,其内涵究竟应该包含一些什么样的原则。没有一个社会能够仅仅依靠高水平的物质生活去长期维持人们的生活意义和兴趣,人究竟要过的是精神生活,只有精神生活才是具有无限丰富发展的空间。这恐怕是一个有关人类生存意义的根本性的问题,包含对物质追逐的梦想就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梦想,是终将会幻灭的梦。
以向他人炫耀、希望得到虚荣和声望为特征的消费文化观使个人难以成功。成功人士要炫耀自己,就要体现出比别人高出一筹,也就是比别人更有钱,更有地位,更有智慧,甚至不惜夸大事实。他们希望其他人对自己卑躬屈膝。但下层人物面对这种虚伪的炫耀,有的会尽量回避,不愿意示弱;有的会产生歆慕,甚至嫉妒;有的会看不起这种虚伪的表现,而且会极力诋毁,在合适的时候把他们击倒。上层人物更是不愿意有人与他们平起平坐,对这些人百般打击。
这种人与人的关系中,美国梦必将被击得粉碎。以盖茨比为代表的底层人物的表现消费,表面上融入了上层社会,但事实上他们难以真正成为上流人物。盖茨比等人的表现消费是以模仿为基础的,这是由他们天生的自卑感造成的。盖茨比编造自己的过去就体现了这种自卑感,这使得他们只能在上流社会中寻找自己心理上的归属。而这种自卑感令他们永远难以摆脱从祖辈继承下来的肤色、方言、口音、习惯、风俗、生活方式和行为举止,给他们带来种种的不适,使得他们难以融入上流社会。盖茨比可以模仿,但却难以弥补与上流社会的差距。
盖茨比的死亡,是他一生的终结、梦想的破灭,“他……献身于一种博大、庸俗、华而不实的美”。同时也暗示了当时美国青年人盲目追求梦想的破灭。当时的美国社会,金钱至上,阶级森严,下层人,既使是暴发户,想挤入上流社会也不能被接受。虽然盖茨比乔装打扮,仿照上层人生活,外表、举止俨然上流人物模样,但他根深蒂固的下层人出身,蒙骗不了上流人“雪亮的眼睛”。而他不顾残酷的现实,一味地沉溺在梦想之中,是注定会以失败而告终的。
黛茜对财富的热爱胜过对爱情的追求,为保护自己,她可以改弦易辙,决不陷入感情的困扰和义务当中,自私与无情是黛茜的本性。作者对黛茜性格的准确刻画,进一步揭示了主题。很多青年对黛茜的外表无限倾心,也就是对“美国梦”的无限追求和向往。黛茜的美使“美国梦”更具吸引力和诱惑力。黛茜的华而不实、自私冷酷、浅薄无聊,预示着“美国梦”的废芜和不现实性,以及“美国梦”的无价值以及追求者的盲目性。冷酷无情、追求奢侈与财富是黛茜的悲哀,无疑也就是所有上层人的悲哀。
美国20世纪20年代的“规范消费文化”以人与国家机构、社会组织的关系变成了消费关系为特征,正义和公正被扭曲了,国家机器不能给“逐梦人”一个公平的环境。“规范消费文化”是指“受某种价值规范支配的,传达某种集体意识或浴意识的消费行为方式”,就是说消费行为方式受到价值和规范系统的支配和调节。
不仅是盖茨比,任何一个想实现自己美国梦的人在当时的美国社会都受到三种消费观的深刻影响消费来纵情享乐;用消费来炫耀自己的地位和财富;用消费不择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但这三种消费观念会选成严重的后果,形成三大矛盾:1.自身的矛盾。实现美国梦需要有精神和智力支持,但享乐主义只重物质,不重精神,使人失去了发展的动力;2.个体与个体的矛盾。即需要别人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却又得不到;3.个体与社会的矛盾。个人的美国梦的实现而要有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但在腐蚀了的社会又得不到。这三大矛盾严重地阻碍了个人的成功,甚至阻碍着整个社会的进步。
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作者菲茨杰拉德选择尼克·卡洛韦作为叙述人,以“只有被追求者和追求者,忙碌者和厌倦者”的身份和口吻孜孜不倦地讲述着盖茨比和黛茜之间的爱的故事——其实尼克充当了小说故事的第一叙述人,面向的是读者;菲获杰拉德充当了小说故事的隐性或间接叙述人,是一个万能叙述人;而盖茨比则充当了小说的一号男主人公兼及小说中讲故事的第三叙述人,面向的是自己。小说家菲茨杰拉德的声音始终贯彻在尼克和盖茨比声音之中,并贯穿始终。
叙事学框架下的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美国往事“的叙述,看似是对盖茨比和黛茜的个人故事的挽歌式的叙述,实则是对一段美国宏大历史焦虑的叙述。
这个故事框架下盖茨比的个人经历是作家菲茨杰拉德对大萧条时期之前的“爵士时代”的一个不安的叙述:它刻录着“爵土时代”及其伴随着这个时代所发生的一切,具有深到的社会普遍代表性和认识价值。这个叙述从盖茨比的豪宅到美国人的梦想,都可被视为是对了不起的“美国往事”的一个忧伤而优美的文学追述,好似一只”驶向未来的船,却也无休止地梦回过去。”他从个人情感和理想入手将盖茨比塑造为一个当代英模式的、不切实际的、满脑子对世界充满虚幻梦想的、自认为是绅士派头的、幽灵式的性格,仿若19世纪俄罗斯文学中的“多余的人”,从而使整个作品仿若19世纪奥地利作曲家莫扎特的“安魂曲”——一首20世纪“爵士时代一美国梦”的安魂曲。
首先,《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讲述人尼克是相对于作家菲茨杰拉德所塑造的读者喜欢的那种叙述人,也是一个“个人化的”,“自叙述的”叙述人,因为他不仅在故事之内,而且还担任主要角色。他是一个出众的人物,具有优良的个人品质。不仅如此,这个个性化的叙述人是作家本人的声音,同时也是叙述人尼克向读者讲述的声音。借此,尼克讲述着自己的个人历史、故事——1915年毕业于纽黑文,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1922年又去了东部学金融,而后利用假期来到纽约,观察并侦探盖茨比及其从中历折射出的、当时美国整个爵士世界时尚而消费的社会历史情形。他对周围的世界和人充满了极度的天真的好奇心和敏锐的观察力,尤其“愿意和他人分享他所知道的有关秘闻和隐私”,包括自己的故事;他有着完整的身份———个来自于美国中西部的部落家族第三代传人。叙述人尼克巧效地拉开了叙述者与他本人的距离,以利于作品故事的被叙述;借此叙述,叙述人尼克直接端出了自己的观点;他比主人公盖茨比知道得多;他的叙述是“内在聚焦的”。也就是说,这个故事是由尼克从他这个固定的角度讲述的,并渗透着他个人的观点。
尼克还同时身兼“局外异叙述的”题述人,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他不在自己叙述的故事之中。作为一个旁观者,他与盖茨比联手奠定了一个典型的美国20世纪20年代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式的神话叙事格调,叙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结构叙述内容,更值得注意的是,小说的结构叙述的大目的和大叙述显然是由几个严肃庄重而非轻薄的目的和次主题构成的:一是弥漫着些许神秘气息的罗曼司;二是极度的富有与美貌以及被满足了的穷奢极欲;三是爱的幻觉和强烈的地域感。其中有着对盖茨比与黛茜罗曼司的、有着对盖茨比寓所的漂亮花园和豪华派对的、还有着对盖茨比葬礼的等等精神内容活动的叙述,尤其通过派对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在美国中西部或整个美国的日益盛行,显现出美国的时代精神构成和走向。
小说文笔优美,得益于比喻、拟人化等修辞手法的运用,而且不落俗套,例如描写夕阳的余晖离开贝克小姐的身上,“每一道光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她,就像孩子们在黄昏时分离开了一条愉快的街道那样”、写满身尘土、毫无生气的威尔逊走向办公室:“他的身影马上就跟墙壁的水泥色打成一片了”。这句话形象地揭示了这个人物的本质,叙述者“我”有点爱上了贝克,但“我”较羞怯,“而且满脑子清规戒律,这都对我的情欲起着刹车的作用”,这里的拟人手法令人耳目一新。写出了“我”的拘谨和循规蹈矩。菲茨杰拉德喜欢用隐喻,有时他用人名来隐喻.如黛西(Daisy)在英文中是一种花名,花中间黄周围白,暗示着金钱与空虚同处,殷实的物质生活不能代替和超越窄虚无聊的精神生活。有时他用事物来隐喻,如作品中用飞蛾来隐喻那些“食客”,“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酒和繁星之间往来穿梭”,其深刻意义是飞蛾喜欢灯光,当晚上灯光一亮,它们就飞来,绕着灯光寻找食物,灯光一灭,它们又飞走了;飞蛾的特征揭示出盖茨比家宴会上各色食客的本质。
与此相对应,小说中象征意象种类繁多,最为突出的当为色彩以及与特定色彩相关的器物和自然事物所形成的象征意象,起到了暗示人物的本性、反映时代的特征、深化和丰富小说的主题意义的重要作用。例如小说中最重要的色彩意象是“绿色的灯光”,它是盖茨比梦想中的黛西的象征,它既是盖茨比生活的导航灯,让他感到希望的实现似乎近在眼前、唾手可得,可是又闪闪烁烁、渺茫如仙境,可望而不可及。再如白色,黛西喜欢穿白色衣裙,开白色小跑车,盖茨比与尼克拜访黛西时,盖茨比也是常常身着白色西装,他一手营造的豪华宫殿也是迷梦般的白色。白色是一种美丽而恐怖的颜色,它可以象征纯洁,也可以象征颓丧;可以象征单纯,也可以象征空虚;可以象征高贵,却义显得飘渺、虚幻甚至虚假;它是白银的颜色,这使得一切白色的东西常常与金钱纠缠不清,更显得污浊肮脏。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他(菲茨杰拉德)最好的小说,该书敏锐地抓住了当代社会生活的主题,并以象征手法展现了“美国梦”传奇之下的嘲讽及悲怅。
——《牛津美国文学词典》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自亨利·詹姆斯以来美国小说迈出的第一步,因为菲茨杰拉德在其中描写了宏大、熙攘、轻率和寻欢,凡此种种,曾风靡一时。
——英国诗人T.S.艾略特
篇章安排精巧至极,没人能想出比这更好的构思了。
——美国作家H.L.门肯
当菲茨杰拉德处于他创作颠峰之际,他把对社会百态的了解化为了文字(他既是社会的批判者,也是社会的牺牲品),至少成就了一部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
——美国小说家E.L.多克特罗:《民族》
一本奇特的书。神秘而光辉闪耀的故事。他写得很美——他风格如此,因为他落笔自然,对形式的把握臻于极至。
——艾德文·克拉克:《纽约时报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