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莫希干人》是库柏著作小说。被认为是库柏代表作《皮裹腿故事集,Leatherstocking Tales,也译为皮袜子故事集》中最出色的一部。
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描写了主人公、已成为英军侦察员、绰号“鹰眼”的纳蒂·邦波,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的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斗争。双方的冲突最后以一场大厮杀告终。莫希干族最后的男性继承人,恩卡斯的死也预示了北美印第安人不祥的命运。
作者生动地描写了驻扎在北美的三方力量:英国、法国和本土印第安人,以及他们之间复杂的关系和他们各自的命运。西部边疆的惨烈斗争与历史性巨变由此得到了深刻而真切的反映。小说表面上看是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则是一部严肃的社会政治小说,它淋漓尽致地揭露了边疆西移过程中英法殖民者之间的争夺、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暴行以及“欧洲文明”的丑恶面目。
英文名Hawkeye,电影版直接音译为霍克斯,皮裹腿故事集中的主角——纳蒂·邦波——在该小说的别称,这一形象可能最早源自美洲边疆地区流行的有关布恩(Boone)的民间传说,被认为是新生代美国人的代表。受雇于英国军队的侦查员、猎人、向导,正直无私、果敢顽强,凭借枪法和森林中认路等超人的才能使他在森林中处于无人能够匹敌的地位。在作者笔下他是英雄的典范,自由的象征。他超越社会等级的界限,游离在社会秩序、法律之外又遵循着自然法则。他虽然是白人,但并没有受到白人所谓的现代文明的熏习,而是葆有人性的自然与和谐。他身上的强壮,阳刚,正象征着来自大自然本来的健全和完善。他通过回归到自然的原始状态中去追求属于美国自己的民主、自由。
鹰眼这个近乎神话英雄的人物也充满了种种矛盾。他同情印第安人的命运,并与一些印度安人建立了生死与共的友情,甚至可说他在文化层面有一定的“混血儿”的味道,这种跨越种族的友情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当时美国主流文学的普遍传统。不过作者毕竟还是有自己的时代性,鹰眼在文中总是喋喋不休地强调自己的白人身份并对印度安人抱有近乎与生俱来的轻视,“对于印第安人是对的东西,对于白人来说可能就是错的。”很难想象这样的言辞是如何不伤害他的印第安朋友的。对于白人身份的认可和自豪甚至升级到了语言上,比如印第安人要想得到白人世界的肯定,必须说英语,这意味着印第安人要放弃自己传承千百年的文化和传统,向白人世界屈膝。而印第安人在总体上始终在拒斥着白人的语言、白人的世界,这大概才是他们遭到毁灭的真正原因之一。以语言作为区分朋友和敌人的标准,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白人的霸权态度。即使在和印第安朋友的相处中,鹰眼也总是谈话和行动的主导者,永远代表正确的判断和真理。
作为主人公的鹰眼,他的观点,或者说偏见也就是作者的观点,等于作者公开表白了自己亲英反法和对印第安人的同情这种异常矛盾的立场。他一方面谴责殖民者的阴险贪婪,表现出对印第安民族的深切同情;同时又将这种不幸悲剧的根源部分地归咎为印第安民族自身的愚昧落后。
鹰眼仿佛是站在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第三者,既帮助印第安人,也帮助欧洲殖民者。这个“持枪的圣人”,到处行侠仗义—路见不平,拔枪相助。尽管他和钦加哥以及恩卡斯交往密切,可是他还是一个孤独者。他之所以如此落落寡合,就因为他是自然道德法则的化身。他的地位超乎野蛮和文明之上,因为他一个人兼有了这两者里面的最优秀的那些成分。在他的心目中,正义是一个永恒的、比任何人为的法律更加重大的法则。这正义就是来自他自己认定的个人和大自然之间的关系。
孟罗上校(colonel Munro,也译为孟洛)的女儿。姐姐科拉(Cora Munro,也译为柯拉)是混血儿,因为上校的第一个妻子即科拉的母亲有着黑人血统。科拉黑发黑眼,皮肤充满血色,具有明显的异域气息。知性聪明、沉着冷静,虽乏骄人的容貌,却有着一颗善良而勇敢的心。在格伦兹瀑布被困时,她制止了侦查员和邓肯准备与敌人决一死战的打算,让他们逃出去找孟洛上校搬救兵,她独自留下照顾着脆弱的妹妹。连侦查员“鹰眼”都称赞她有和老者一样的智慧。在威廉·亨利堡大屠杀之时,也是她留下来照顾昏厥过去的妹妹,并最终被马古亚俘虏。书中还描述了她与恩卡斯的爱情,但这在当时是不可能被祝福的,甚至连鹰眼这种可以与印第安朋友同生共死的白人都不能认同这种跨种族的婚姻。他们的结局只能在死后被葬在一起。科拉也是小说中白人里惟一没有种族偏见的。
妹妹爱丽丝(Alice Munro,也译为艾丽丝)是上校的第二个妻子的后代,年轻漂亮,是金发碧眼的纯种白人,她美丽孱弱,富于幻想、缺少对自我主体性的认识,属于传统的父权社会对女性角色的要求。她不能保护自己,需要别人照顾,常常因为恐惧、焦虑而昏厥。在格伦兹瀑布被困时,她“恐惧的闭上双眼”“几乎失去知觉”的被柯拉带着走向山洞深处,“含着眼泪”的她在姐姐的怀里“发抖”。在马古亚愿意保全他们性命后,爱丽丝“那纤弱、敏感的身躯都萎缩了。她的胳膊无力的搭拉下来,手指微微痉挛着”。从威廉·亨利堡撤退时,她又“昏倒在地上”,连她的父亲都“失望地摇摇头”。她的姐姐因为守护她而被马古亚抓走,并导致了最终的厄运。当邓干找到她时,她“颤抖得几乎站立不住……泪如雨下,泪水多得仿佛她过去从未哭过似的”。因为昏过去了,所以只能被邓肯抱着走出被幽禁的山洞。
从上述对比可以看出,在外貌上,科拉绝对不比艾丽斯丑,库柏自己也评价科拉的脸“既不粗俗,也不平常,而是端庄尊贵,秀丽绝伦”,俩姐妹“模样儿同样匀称秀美”,而在性格上,科拉远胜于艾丽斯,她有很多优良品质,而艾丽斯却有很多缺点。但是在故事中,典型的白人男性代表邓肯爱上的恰恰却是艾丽斯。因为邓肯对科拉是钦佩,对艾丽斯却是温柔。钦佩表明了邓肯对科拉的高度赞赏,同时也暗示了科拉在很多方面强过邓肯,因此不需要邓肯的帮助也可以自立;温柔表明了邓肯对艾丽斯产生的关怀和牵挂,是对她需要帮助的一种回应。需要指出的是,和钦佩不同,温柔涉及到某种程度上的占有。白人男子和女子不对等的恋爱关系要求男人对女人表露出的依赖和柔弱作出保护性的温柔回应。艾丽斯明显符合了可爱女人在此处的隐含定义。她美丽、天真,并且很柔弱,所以白人男子邓肯爱上了她而非坚强独立的科拉。
姐妹俩虽然有着性格上的差异,但在广袤的荒野里,她们都是弱者,是受到如马古亚一类印第安人威胁的受害者。
Duncan Heyward也译为邓恩和海伍德,英国少校,白人,典型的“外来人”形象。年轻勇敢,品行高贵,但对丛林显得愚蠢笨拙。艾丽丝·孟罗的追求者,虽然他的爱慕可能更多是出于她的美貌而非美德。他曾在营中对两姐妹的父亲孟罗上校说过是因为艾丽斯的聪明机智,美丽可爱打动了他。尽管科拉曾不止一次地提醒他艾丽斯身上的诸多缺点,尽管他一路上见证了科拉出类拔萃的高贵品格,但当孟罗上校有意把科拉嫁给他时,他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宁愿成为艾丽斯的终身守护者,也不愿意和混血儿科拉走在一起。这样的选择一方面说明邓肯的爱有些盲目,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他的种族偏见观念。作者塑造这个形象可能也是在隐喻只有已经与当地融合的美国人才能适应美洲的环境,其他白人,不管英国人还是法国人都不行。
英文名Chingachkook,绰号“大蟒蛇”,印第安勇士,原为莫希干人酋长,在本族人流散以后,他就生活在特拉华人中间。为人正直,品格高贵,勇敢强壮,临危不惧,富有忍耐力。作者毫不吝惜笔墨地在每一个场合赞美钦加哥的正直、耐力、勇气等特质,然而,同为印第安族裔的钦加哥的命运较之其他几位同胞好不了多少。他最终也只是孤零零一个人活在祖先的土地上,在某种程度上这比死更为痛苦,这样的结局设置也体现了库珀对印第安人的同情与怜惜。
也译为安卡斯(Uncas),绰号“快腿鹿”,年轻的印第安勇士,莫希干部落最后一位酋长继承人,也是该小说得名的原因。他身材矫健,端庄而又毫无拘束的姿态和举动格外引人注目。他拥有可能比他的族人超出几倍高智商,战场上与敌人斗智斗勇,就连海沃德面对如此仪表堂堂、正直勇敢的汉子,也露出赞美和羡慕的表情。恩卡斯暗恋科拉却又不敢冒犯她,只是在暗中保护着他所爱的姑娘,但恩卡斯这最后的莫希干族的继承人却死在同族部落人的手下,注定了两个人的爱情悲剧,也宣告了整个族裔的断绝,这在某种程度上,也隐喻着印第安文明的消亡。
也译为马古亚,绰号“刁狐狸”。两面派式的的印第安部族之一的休伦族领袖。诡计多端而又果敢勇猛,口才极佳。开始时他是海瓦特和孟洛姐妹的向导,带着他们去威廉·亨利堡,他却背叛了他们的信任。某种程度上,他应为后来的大屠杀直接负责。他是整个旅途中白人所面临的危险和困境的主要原因,作者用恶魔般的语句描绘他。孟罗上校因为醉酒而鞭打他,他觉得自己受了委屈而要报复惩罚老头,奴役他的女儿。当在休伦族人中达到权力的顶点并成为无可争议的领袖时,作者一方面使得麦格瓦的身份几乎与撒旦同化了,“他的表情充满恶意,眼中闪着火热的光”。他最终不仅毁灭了他自己,也使柯拉和恩卡斯死亡。另外一方面,作者也对他抱以隐隐的同情,认为他也是一位受害者。
作为一个曾经勇敢、机敏的印第安武士和首领。他更多的希望恢复他在自己的部落中的领导地位,让他和他的族人重新过上他在受了白人的诱惑而喝上“火水”以前的那种正常的、崇高的生活。作者试图通过这一人物来告知印第安人的脑中毫无“纪律”之概念,他们与欧洲人存在根本的不同。而非一味的要塑造一个狠毒、心胸狭隘的阴谋家,事实上麦格瓦并不想从身体上伤害上校。他要挫伤的是白人的精神。在他捉到上校的女儿之后,他便威胁要她做他的奴婢,立刻引起白人们的一片惊慌。麦格瓦是带着复仇动机劫持了柯拉,然而他并不愿意真的伤害对方。比如在小说结尾,当一个同伴乘麦格瓦不备而把科拉刺死的时候,他怒火万丈,立即向他的这个同伴扑了上去。这反转的最后一幕改变了他的形象,使读者觉得他这个罪恶的化身毕竟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在麦格瓦临死时,库柏所做的描述全然不像整篇小说头号恶棍死亡的景象。这也反映出了作者对不幸的印第安人表现出的同情。
历史小说《最后的莫希干人》创作于1826年,而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1757年,正值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地点是在赫德森河的源头和乔治湖一带。当时,这儿是一片腥风血雨的战场。小说以威廉・亨利堡司令孟罗上校的两个女儿科拉和艾丽斯,前往堡垒探望父亲途中被劫持的经历为主线,展开了在原始森林中追踪、伏击、战斗等一系列惊险情节的描写。主人公纳蒂・邦波,此时已做了英军的侦察员,并已获得“鹰眼”的绰号,他和他的老友莫希干族大酋长“大蟒蛇”钦加哥,以及钦加哥的儿子“快腿鹿”恩卡斯挺身而出,为了救出姐妹俩,和劫持者展开了惊心动魄的斗争,其间穿插恩卡斯、海沃德与科拉姐妹的爱情故事,并通过对话等描写忠实再现了殖民地时期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小说的高潮也是尾声,是一场激战,很大程度上是印第安部落间的同胞相残。姐姐科拉为修伦族战士所杀,恩卡斯为救科拉死于麦格瓦之手,麦格瓦被鹰眼射杀,海沃德将艾丽丝安全送回英国殖民区,而最后的莫希干人——钦加哥则在鹰眼的陪伴下孤独地生活在美洲丛林中。
作者詹姆斯·费尼莫·库柏自幼生活在库珀斯顿镇上,小镇附近流传的关于质朴的印第安人的传说,给幼时的库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他日后以印第安题材为主题的小说创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他曾担任国会议员和法官的父亲对他政治和社会思想也有一定影响。
当时的美国,边疆问题十分突出,从北美殖民地建立时就不断地向西扩张,通过赎买和掠夺的方式将印第安人的领地划归为美国版图。整个边疆西移的过程中充满了惨烈的激战,包括英法殖民主义者之间的贪婪争夺,早期移民艰苦的生存斗争,乃至白人殖民者对印第安人的残酷掠杀。而这部小说写作时间恰逢美国强迫印第安人搬离原有居住区的印第安人迁移法出台之时,社会舆论的激烈辩论以及当时美国在文化上对欧洲的依附性也对这部小说的创作产生了作用。
小说中的几个关键历史情节均为真实事件,18世纪50年代后期英国与法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北部控制权,进行了一场长达数年的战争,其中还牵涉了分别支持英国和法国的多个印第安人部落。
威廉·亨利堡大屠杀也是真实发生的事件,发生在1757年的8月。当时,法国蒙特姆将军率领的法军,以人数和地形上的优势,围攻驻扎在威廉·亨利堡的英军。英军不得已向法军投降,承诺撤出驻地,将权利移交法国,并且18月内不与法军交战。法军承诺会让英军全员从驻地安全撤出。然而,法军没有很好地安抚和他们结盟的印第安人部落。印第安人参战支持法方,是希望能够在攻城略地后获得战利品。接受英军投降,只有法军得利,不能为他们带来任何好处。因此,当英军主力部队撤离后,他们对家属以及伤病员进行了抢劫和杀戮。在这次屠杀中,69 人死于印第安人之手,200多人成了俘虏。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是法方的蒙特姆将军,他无法约束与之联盟的印第安人。但是英方在讲述这一段历史的时候,也格外强调了印第安人的杀戮。
作者:库珀,J.F(James Fenimore Cooper l789-1851),小说家,美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奠基人。1789年9月15日生于新泽西州的伯灵顿。2岁时,全家迁移至纽约州的库珀斯敦。附近的湖泊森林以及有关印第安人的传说,都深深吸引着他。1806年到商船上学习航海,后在安大略湖畔一海军基地参加造船工作,曾担任海军上尉。1811年辞去海军职务,同一个地主的女儿结婚,定居在库珀斯敦。31岁时开始写小说。第1部小说《戒备》于1820年自费出版,很不成功。在妻子鼓励下,他改变方向,写了一部他认为“应当是纯粹美国式的以爱国为主题的书”,即《间谍》。小说在1821年出版后受到欢迎。以后又写了反映边疆生活的《拓荒者》(1823)和反映航海生活的《舵手》(1824),在美国文学史上开创了3种不同类型的小说,即革命历史小说《间谍》、边疆冒险小说《拓荒者》和海上冒险小说《舵手》。
1826年出任美国驻法国里昂的领事,并到意大利和英国旅行。除了写海上冒险小说之外,还写了反映欧洲生活的三部曲:《刺客》(1831)、《黑衣教士》(1832)和《刽子手》(1833),表现教权和封建势力在资本主义兴起之前已日趋腐朽和衰落。
1835年回国后写的小说《归途》和《家乡面貌》(1838)不仅讽刺了美国社会,还讽刺了库珀斯敦的一些人物的伪善和愚意,因此而受到舆论攻击。晚年他甚至支持美国对墨西哥的侵略战争。1851年9月14日去世。
库珀在30年创作生涯中写了50多部小说和其他著作。他最有成就的作品,如《皮袜子故事集》五部曲,对美国的西部小说产生很大影响。
这部小说从人物到场地背景的描写都有着浓厚的哥特色彩。通过这种描写展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所遭受的苦难,所以小说中描述的风景是相当暗淡。血腥池水、漆黑的天空,所有这些荒凉萧瑟的景象会让读者联想到噩梦般的充斥着痛苦的世界。这种写法在小说中的主要功能是揭示困扰着处于全新而可怕环境的白人的不确定性。他们缺乏经验,因不能理解、掌握周围的世界而不安,他们的误会和误解只能带来恐惧,在故事中他们是最脆弱的牺牲品。即使背景是美国的荒野,而不是闹鬼的城堡,敌人是野蛮的印第安人,而不是超自然的存在。印第安人带给读者的恐惧等同于哥特小说中的恶魔和鬼魂带来的恐惧,显示出库珀已使这一模式彻底地适应了美国的环境。这也说明,虽然没有沧桑的历史,没有欧洲哥特作家笔下的古堡、寺院等历史古迹,美国景致一样能创作出哥特式的作品。把美国的历史与现实通过哥特式的景致和手法表现出来,对库珀的创作和美国文学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很擅长运用土著语言,一方面,他生动地体现出土著语言野蛮、粗俗和不规范等特点。但同时,他也鲜明地展示了土著语言的形象化和多比喻等特点,如前言中所说的,“印第安人善于从云彩、四季、鸟类、野兽和植物世界中攫取喻体。”比如在小说中,痛苦与忧伤的上一代酋长钦加哥曾经无力地叹息,“许多年前的花儿哪儿去了呀?枯谢啦!一朵接一朵的!我们莫希干族的所有人,都一个跟着一个,到精灵的世界去了。现在我还站在山顶上,但不久也要下山谷的。等到恩卡斯也走完我的路时,酋长的血统也就断绝了,因为,我的儿子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了。”“花”象征着莫希干人,这意味着印第安人的生命曾象花朵一样绽放。“枯谢”象征着莫希干一族的消亡。他无法阻止已经注定的命运,这象征着其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人类悲剧。
还比如,印度安人经常用绰号来称呼自己的同伴,像恩卡斯因为跑得快经常被称为“快腿鹿”,钦加哥因为一没入丛林便如蛇般精敏,被叫作“大蟒蛇”。而主人公凭借出色的侦察和追踪能力,被冠以“鹰眼”的美称。另外一方面则是土著语言的原始性,比如混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当有人问卡恩斯在哪里,卡恩斯自己会说“卡恩斯在这儿!”直接用自己的外号去代替第一人称。这使得不少人认为,小说中的土著语言比白人语言更接近自然,更为纯净。不过也有人认为,土著语言中比喻手法的频繁使用恰恰体现了该语言表现力的贫乏。通过土著语言和手势的描写,库珀成功地以一种特殊的方法使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可闻。
当然,这种结合会产生某种局限性,表现为文体和内容两者的不协调,言语之前后欠连贯,风格之不一致。譬如说,鹰眼这位主要人物说话时的措辞和用语常常前后并不呼应,使人觉得他的谈吐忽雅忽俗,判若两人。库柏本人也知道这点,他很干脆地表示就不打算采用现实主义的手法来从事创作。他在1850年为《皮裹腿故事》作序时表示,“要把心目中的那个最为美好的人物呈献给读者。作品中含蕴的诗意靠的就是这个。”由于作者的这种写作思维,使得大部分人物属于英国作家Froster所谓的“扁平型”,如印第安人非好即坏;即使“鹰眼”和麦格瓦这两个相对说来写得比较丰满的“圆型人物”,也有些轮廓具备而细节不足。
库柏一向以描写惊险场面和自然景物见称,“自然”在这里有特别的意义。它是“自由”和“个性解放”的代名词;同时也是浪漫主义作家所追求的理想中的边界。在《最后的莫希干人》中,他充分利用蕴藏着不可知的威胁的浓密森林,以及神秘莫测的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来渲染浪漫色彩。在他的笔下,印第安人出没的森林和草原,都被赋予瑰丽的色彩,从而把浪漫主义的想象力和美洲蛮荒地区的素材结合为一个整体。以至于有人甚至称赞说,“库柏就是推动美国文学这只船在浪漫主义广阔的潮流中破浪前进的舵手”。
小说从第一句起笔就开始了对环境的详细描述,从而勾勒出故事发生的大图景“在英法各方各自占领的地区之间,隔着一大片广阔的,似乎是不可穿越的森林疆界。……往往得花几个月时间爬山涉水,历尽艰辛,才能找到机会在更激烈的战斗中一显身手”。从这段叙述可以看出,森林边疆超越了英法交战双方,成为了需要面对的第一个对象。难怪有人认为,在库柏的笔下,自然环境往往扮演了具有独立价值的角色。
小说中,有高山深谷和吞没人迹的森林。自然体现出雄浑又令人心生畏惧的崇高之美。“奇形怪状的枝干和参差不齐的树梢,朦胧地满布在星空,它们下面的一切,则处于一片昏暗之中。背后,河水曲曲弯弯,被黑魆魆的树木遮挡着看不见了;但在前面,在离开不远处,河流仿佛直上天空,河水倾泻而下,冲灌进岩洞,发出傍晚时听到过的那种沉闷的声响”这些描述,建构出美国边地的自然性,那里人烟罕至,“与拓殖的被驯化的社会形成了对比”。库柏如此写来,自然能够令人感到自身的渺小,而不是对文明无所不能的自信,人心在体会到恐惧的时候,也会油然而生对自然的崇敬感。而对美国边地的荒凉自然的描述,也突出了美国所特有的坚韧、粗粝与壮阔。
美国历史不算长,这个国家从一开始就有历史的幽灵在徘徊,那就是白人殖民过程中对印第安人的驱逐,以及奴隶制带来的对黑人的奴役。这种敌对模式,带来了对迫害的偏执妄想以及安全感的丧失。危险的不仅是陌生的土地和崇山峻岭,自然里还隐藏着看不见的敌人。小说里通过自然环境,对于这种白人的恐惧感给予了生动的描绘。“即便是白天,也需要小心谨慎前行。因为密林深处,每一棵树后面都可能躲藏着准备猎取他们性命的印第安人”。发亮的野果,都可能是“土人闪亮的眼珠”。风吹树林的呼啸,都有可能是印第安人在集结。
小说对于自然环境的描写,不仅是对自然边疆的怀旧。更重要的是,作者对历史上美国白人与印第安人的关系所进行的再现。虽然此时,印第安人已经和丛林荒野一起,消失在人们的视野。而作者所书写的美国独特的边疆景观,白人对自然、对印第安人的恐惧,传达的未尝不是面对历史原罪,为僭越、窃取、篡改所感受到的焦虑与不安。
书中两位女主人公的存在,也体现了白人英雄形象的复杂性。从表面看,全书以两位女主人公的被俘与解救为主线,几乎所有男性的行动都指向她们,书中更是极力赞美她们的高贵和优雅;另一方面,书中人物又经常说出贬低女性的语言,如“我听说德拉瓦人早已把战俘搁置一边,甘心被看作怯懦的女人。”这种矛盾有助于探索背后的意义:首先,库珀把两个贵族女子放在荒野森林以及战场中,虽然不符合实际,然而正是她们的“恐惧”和“瑟瑟发抖”体现了男主人公的阳刚之气,女主人公在文中的价值某种意义上可说就在于她们是表现白人男性神话的工具。可以说,这种对阳刚之气的过分推崇,已构成了整个白人男性神话的一部分。包括作者也以褒扬的口吻去描写印第安人的野外生存能力和追踪本领,但在危急时刻,总是鹰眼的睿智分析和正确判断帮助他们脱离险境。
在故事情节编排上,作者也没能摆脱种族偏见和门当户对等级观念的影响。在处理海沃德与科拉姐妹的感情问题上,这种思想表现得尤为明显。当海沃德得知科拉是孟罗与一位有黑人血统的女人所生的孩子后,立即将感情转向了科拉的妹妹艾丽丝。在把科拉和艾丽斯作对比的过程中,作者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问题,白人文明是如何看待妇女身上的智慧、勇气、毅力、冷静、雄辩等优良品质的。通过将这些优良品质放在科拉身上,并安排她最后被敌人杀害的结局,库柏给出的答案很可能是,在妇女身上,所有这些优良品质毫无意义。毕竟虽然科拉的坚定、勇敢和毅力使她有别于她那脆弱的妹妹,但在战场上,科拉和艾丽斯只能够是个女人,两姐妹同样地“毫无抵抗能力”。当麦格瓦考虑用科拉交换侦察员时,这位侦察员却谨慎地做了后退说“拿一个壮年有为的战士,哪怕换一个边境最好的姑娘,也是不对等的”。
对于两姐妹,可以想象,幸存下来的妹妹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因为她不仅仅是女人,更多的是白人。有人甚至调侃,“利用科拉的特殊身世,库柏成功地使得恩卡斯不至于逾越种族的界限去爱一个英国军官的女儿”。可能对于作者而言,他关注女性人物在社会中的地位,对处于男权文化统治下的女性价值也作了一定的思考,但他始终没有冲破自己男权本位的文化定势,表露出了自己男权本位的价值观,认为在白人的世界里,一个女人的软弱就是她的优点,因为它激励男人为她而战斗;男人天生就应该是保护者,女人应该放弃独立自我的危险梦想,作为男人的保护物和附属物而存在,并且只有这样存在才有价值。
这部小说从表面看来,有点像一个“游侠骑士式”的浪漫故事,实质上,作品首先告诉读者的是:英法殖民主义者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为了掠夺这片印第安人土地而发动了战争,他们共同对印第安人实行诈骗、暴虐乃至骇人听闻的种族灭绝政策。他们用高价收购印第安人的头皮,用“火水(指烈酒)”和《圣经》麻醉印第安人的斗志,用欺骗和胁迫要印第安人充当炮灰,恶毒地挑拨印第安各部落互相残杀,使之同归于尽。钦加哥原为莫希干族的大酋长,他的部落就是在白人殖民者的枪炮和奸计下惨遭覆灭的。他曾向老友邦波伤心地诉说道:“英国人来到这儿之前……我们的部落团结一致,我们生活得很幸福。盐湖给我们鲜鱼,森林给我们麋鹿,天空给我们飞鸟,我们娶了老婆,而老婆又给我们生了孩子……那些荷兰人登陆后,把火水给了我的人民,一直到让他们喝得天地也分不清……后来他们就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土地,一步步被赶离了可爱的河岸,最后落到了这样的地步:我作为一个首领和大酋长,也只能从树缝里见到阳光,而一直不能去看一下自己的祖坟!”不幸的是,连他惟一的后嗣恩卡斯,也死在同为印第安人的麦格瓦刀下。同莫希干族的遭遇一样,受法国殖民当局利用的怀安多特族,在最后的一场大厮杀中,也被“整个儿消灭”在霍里肯湖畔。这使读者形象地看到,北美殖民地的发展史,实质上就是这样一部印第安人的血泪史。需知,美洲本来是印第安人的家园,但是白人却对印第安人进行杀戮和驱逐,他们还为自己找到了足够的理由,即他们代表上帝,来对这片蛮荒的土地进行开化。
对于印第安人的被杀戮和印第安部落的灭绝,作者的心情是十分沉重的,怀着深深的同情和愤慨。他在小说中借鹰眼之口一再承认白人犯下的罪孽。他把这部小说取名为“最后的”,并且以沉痛的笔调描绘了恩卡斯的英勇牺牲和哀惋动人的葬礼,就是寄寓着他对印第安人的悲惨命运的无限同情和哀思。而正直、勇敢的恩卡斯和美丽、善良的科拉之死,也不无更深的寓意:随着他们的死去,他们心灵上的那种美德和纯洁的感情也消亡了,留下的只是笼罩在美洲大地上的那些贪婪、残暴的恶意和邪念。
库珀虽然认识到了印第安人的悲惨命运,但是他本人却未能突破当时的意识形态,他同情印第安人的不幸遭遇,又将其悲惨命运部分归咎为其自身的愚昧落后状态。在描写殖民者阴险狡诈和贪婪的同时,作者也毫不掩饰地描写印第安人的愚昧和野蛮。比如印第安战士见到鲜血时的兴奋刺激等场面的描写,无不在昭示印第安人的愚昧落后和野蛮。这种看似矛盾的描写不仅在向读者表明作者崇尚写实主义手法,更透露出作者对印第安人的矛盾感情。在作者眼里,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不仅是殖民与反殖民的斗争,也是不同文明和宗教信仰之间的矛盾冲突。尤其是小说中,作为其代言人鹰眼的矛盾性:他与“好的”印第安人昂卡斯有着深厚的友谊同时又有着优越感,他同情印第安人却又漠视他们的生命。而鹰眼在道德上、知识上、能力上的优势,也是为了粉饰白人文明吞没印第安人文明的历史必然。
面对同情和厌恶、理智与情感的困境,库柏最终选择用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来解释印第安人几被灭绝的悲惨命运。他将鹰眼和印第安人称作森林居民,生活在丛林中的猎人就是远离社会的自然人,就逃不脱“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
这部小说里某些涉及关键问题的细节,设想过于大胆,某些情节也过于生硬或者离奇。譬如,在老父亲面临兵败被俘的紧急关头,科拉和艾丽斯姐妹俩前往探望他,给予他安慰与鼓励。这一设想固然有点牵强,但还可以说她们是出于父女情深。但是,居然容许两个弱女子脱离了大部队,让她们在道路不熟、危机四伏的蛮荒地区里单独行动,这实在有悖常理,作者也并未在小说里为此提供一个可以让人信服的动机或理由。事实上,如果没有这次“穿越”,那么也就不会有这部小说,因为整个故事都是由此引起的。
除了过于牵强的巧合和奇遇,在人物的塑造方面,也有不少理想化的因素,如正面人物之完美无缺,反面角色之凶残愚蠢、阴险毒辣。人物描写也有一些问题,比如绝大多数人物的性格、言行前后都是静止的、毫无变化的。原因之一可能是他受到了当时还很流行的感伤主义小说的影响。感伤主义小说里的人物,往往自始至终保持着各自的本色。他们固然有欲望,有理想,有各自关心的事物,可是他们全都到此为止。他们并不由于欲望和理想一旦得到了满足和实现,关心的事物就会因此发生变化,而引起他们自己的性格或言行方面有所变化和发展。另外一个原因,也许是他和许多作家一样,认为人的性格、言行是由各人的所谓“气质”决定的,因此是绝对固定、无法改变的。主人公鹰眼就是,似乎从始至终他都是一成不变的冷静、勇敢的“森林中的王子”。
库柏所处的文化体系源自欧洲大陆,他虽极力挣脱,但在小说中不能免俗地按照既定的文化认知去设定主要人物及其命运。比如圣歌教师大卫·加缪给读者的感觉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他在一出场就给人一种不协调的感觉:“此人的模样,虽说没有特别的畸形残缺之处,但是看上去极不匀称。”从这里不难看出,大卫无论是形象还是装扮都难看至极,且在故事发展过程中,他基本是不能发挥任何能动作用的人物。而在文学里,一个叙述对象的构成,无论它多么不正常或不寻常,仍然是种社会行为,并且在它的背后或内容体现了社会,而大卫所体现的便是西方文化之代表——圣经。
在印第安部落中,土著人民有着最原始的“图腾”崇拜,每个印第安战士都纹有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动物图案来与区分不同的部族。而这些图案在受过高等教育的白人眼里是愚昧无知的,甚至是恐怖的。库柏以一种可以被接受的、已经确立的方式,借大卫的言行来描述殖民环境下的社会生活,这种以《圣经》或是圣歌方式进行的文化渗透贯穿整部小说始终。
整部作品中,大卫仿佛站在男女主人公之外,观察整个印第安人的社会规范,并根据已经确立的方式和原则来对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加以评判。他用圣歌对这些处于“次文化”体系的人进行教化。库柏在大卫正式向大家介绍了他的职业之后,便借后者之口称赞《圣经》的高尚和无可替代:除了那位以色列王的思想和意愿,别的东西他从不上口……在新英格兰殖民地上的这种译本,大大地胜过了其他的一切译本,在它的丰富,正确和教义的纯洁方面,完全接近富有灵感的作家原来的伟大著作。
在表达完对《圣经》的崇拜后,在小说中,凡是遇到血腥或暴力场面,作者都试图借大卫之口来感召这些愚昧的人,以期消除蛮子的劣根性,似乎除了万能的上帝,任何力量也不能使它们驯服。他和姐妹俩落入麦格瓦之手后,虽然休伦人听不懂他在唱些什么,但出于对“疯子”的敬畏,他从未有过真正的危险,甚至比其他俘虏待遇更优厚——自由活动。而他自己也不无得意地说:“在我们经过血腥战场上发生可怕的屠杀时,赞美诗虽然暂时不能发挥作用,可是,即使对这些异教徒的灵魂,它也终于重新恢复了控制力量。”所以,他就能随心所欲来去自由了。在他和“鹰眼”设计放走恩卡斯后,负责看管恩卡斯的人发现俘虏被调包,竟然未动他丝毫。这个有点牵强的情节设置不难看出作者本人的文化倾向,以及该倾向对整部作品的影响。
最后的莫希干人创作于1826年,正是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英法以武力驱逐印第安人,对其实行残酷种族灭绝政策。作品题目“最后的”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突出了印第安部落灭绝这一主题。库珀向读者宣示了土著印第安人的悲惨命运。作为北美移民的原住民,曾经创造辉煌美洲文明的印第安人由于大量欧洲人的侵入却无家可归。他们被迫向西迁移。他们的文化由于外界的冲击正在不断被稀释而很可能会逐步消亡。重写那段历史,库珀表达了他对印第安人的遭遇的同情,同时给了印第安人以及全世界一个警训,警示印第安人和其他正在被外来文化,语言和习俗同化的部落或国家。如何在吸纳外来文化的同时保护本民族文化?
影音作品
据统计,《最后的莫希干人》至少已有14个不同版本的改编电影,包括
1992年迈克尔·曼导演美国电影,最后的莫西干人;
1920年克拉伦斯·布朗导演美国电影,最后一个莫希干人;
2018年亚历桑德罗主演印第安音乐会,最后的莫西干人;
译本
宋兆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9;
张顺生译,长江文艺出版社,2007,9;
以其丰富的土著语言表现方式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活生生的多维语言世界,他在逼真地重现美国拓荒时期的印地安文化的同时,也融入了当时占主导地位的欧裔殖民文化,并把这些环节合理地安置于一个有机的整体中。(云南师范大学教授刘守兰)
用鲜明而生动的色彩,重现了英法争夺殖民地战争中的某些重大事件,使我们懂得殖民主义者的贪婪和残暴,同时也了解到当地的风土人情和印第安人的精神面貌。(皖西学院副教授王旭东)
“困苦的环境”体现在库柏所有的早期作品中,而《最后的莫希干人》是“困苦的环境”该特征的最好代表。(瓦萨学院教授H.DanielPe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