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核定名称,辽宁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以公司商事、金融资产、房地产建筑、知识产权及国际业务为主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东亚律师事务所曾担任数百家企事业单位和十数家政府及政府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行政、公司商事、民事、海商海事、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案件上千件,办理了数十件破产案件。该所与韩国多家律师事务所、日本律师事务所及加拿大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为韩国、日本、美国及加拿大的企业和个人在项目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团队在业内知名度高,专业性强,整合所内优质资源及力量,在刑事辩护各个阶段均有丰富的经验与独到的见解。
业务范围:侦查阶段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审判阶段辩护;刑事申诉代理;刑事附带民事代理。
金融保险业务是东亚律师核心业务之一,法律服务涉及国际、国内金融机构的日常管理运作,存贷款、融资、票据、债券、信托、租赁等业务领域,为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任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在一般性信贷、双边贷款、银团贷款、有担保和无担保贷款方面提供一系列的标准化服务模式,在金融交易的整个过程中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设计融资和其他专案结构,进行审慎调查,参加谈判,准备相应法律文件,同时可代理处理存单、借贷、融资租赁、信用证、担保等金融纠纷,协助客户进入新兴的金融服务领域。
公司商事业务部汇集全所精英力量,熟悉和掌握公司商事方面的法律专业知识以及应用技能。部分律师多年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或公司商事法律纠纷的代理工作,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得到较高的社会评价。
业务范围:公司设立、治理;公司资产及股权转让;公司兼并、收购、分立;公司证券发行、上市;资产重组、破产清算。
房建业务部是东亚律师事务所金字招牌之一,该团队精通房地产及建筑法律实务,业务范围涉及土地征收与整理,房地产项目开发、融资租赁,建筑施工,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以及BOT模式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可提供长年法律顾问服务、专向法律服务、诉讼及仲裁代理服务,对委托事项进行法律分析、方案策划、起草及修订法律文件、审查修订合同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行政争议业务部业务范围广,专业化程度高。团队中律师具有多年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悉知各个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在相关特定领域具有独到的见解与人脉资源,得到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同时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与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存在合作关系。
东亚律师事务所实行专业分工、团队合作的法律服务方式,所内设立七个专业部门,既公司商事业务部、金融资产业务部、房地产建筑业务部、海外投资暨移民部、国际业务部、行政业务部、诉讼仲裁业务部,各业务部的律师不仅精通所属专业领域的法律知识,而且经过多年的业务实践,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多名律师担任辽宁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
该所律师现还担任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市电视台、《新商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法律顾问,为众多大型外资企业、国营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如大连韩国人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003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大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4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大连市先进律师事务所“。
2007年,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大连首批十六家“破产管理人”之一;1月,被大连市慈善总会授予“甘井子区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12月,被大连市建委、大连市司法局、大连市慈善总会授予“农民工法律援助站”。
2008年,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庄河三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AAA律师事务所”;12月,被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2009年2月,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大连新科碳纤维材料有限公司”重组清算案件的管理人。
2009年、2010年,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化解矛盾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1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4年,被辽宁省司法厅评选为“2012-2013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6年,被中共大连市司法局委员会评选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辽宁省司法厅评选为“2014-2015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7年,被中山区司法局评选为“2011-2015年中山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018年,被大连市律师协会评选为“优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