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宗会昌年间的一次废佛运动。唐代后期,由于佛教寺院土地不输课税,僧侣免除赋役,佛教寺院经济过分扩张,损害了国库收入,与普通地主也存在着矛盾。唐武宗崇信道教,深恶佛教,会昌年间又因讨伐泽潞,财政急需,在道士赵归真的鼓动和李德裕的支持下,于会昌五年 (845)四月,下令清查天下寺院及僧侣人数。五月,又命令长安、洛阳左右街各留二寺,每寺僧各三十人。天下诸郡各留一寺,寺分三等,上寺二十人,中寺十人,下寺五人。八月,令天下诸寺限期拆毁;括天下寺四千六百余所,兰若(私立的僧居)四万所。拆下来的寺院材料用来修缮政府廨驿,金银佛像上交国库,铁像用来铸造农器,铜像及钟、磬用来铸钱。没收寺产良田数千万顷(此数过大,疑“顷”为“亩”之讹),奴婢十五万人。僧尼迫令还俗者共二十六万零五百人,释放供寺院役使的良人五十万以上。政府从废佛运动中得到大量财物、土地和纳税户。
在灭佛同时,大秦景教穆护、祆教僧皆□令还俗,寺亦撤毁。但当时地方藩镇割据,唐中央命令因而不能完全贯彻,如河北三镇就没有执行;有的地方执行命令不力。这是一次寺院地主和世俗地主矛盾的总爆发,佛教遭到的打击是严重的,佛教徒称之为“会昌法难”。第二年武宗死,宣宗即位,又下令复兴佛教。
公元841年,唐武宗会昌元年,六月庆阳节,刚做上皇帝不久的唐武宗李炎设斋请僧人、道士讲法,只赐给道士紫衣,并下令僧人不得穿着。一个明确的信号已经发出了:新皇上并不喜欢佛法,很快,在武宗为帝的短短六年时间里,一个接一个的对僧人们发难的敕令由皇帝签署、发布。灾难一个接一个的降临到佛教徒的头上:会昌二年(公元842)唐武宗开始没收寺院财产;会昌三年,唐武宗下“杀沙门令”;仅因为谣传有藩镇的奸细假扮僧人藏在京师,京兆府在长安城中打杀而死的裹头僧就有三百余人。会昌四年,敕令尽拆大型寺院、佛堂,勒令僧尼还俗;会昌五年,唐武宗又对灭佛的成果进行了巩固,勒令全国东西二都可以留寺两所,每寺留僧30人,天下各节度使治所留寺一所,留僧从5人-30人不等。其它寺庙全部拆毁,僧尼全部还俗。此次灭佛的成果是,为唐王室收缴了良田数千万顷,强迫还俗的僧尼26万人,拆寺4600所,可谓“战绩辉煌”,但对僧尼们来说无异于一场少有的浩劫。
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大约在西汉末年。它在中国的传播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魏晋以前为输入时期,东晋南北朝为传播时期,隋唐为兴盛时期。
东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在门阀世族统治阶级的提倡下,获得了广泛的传播。皇帝、贵族和世族官僚大都信仰佛教,印度僧人佛图澄、鸠摩罗什先后被后赵石勒、石虎和前秦苻坚尊为国师。南朝梁武帝更是一个十分虔诚的教徒,他尊佛教为国教,并曾三次舍身出家为僧。所以,这个时期佛教寺院大量兴建,僧尼空前增多。北魏时,佛寺多达3万余所,出家僧尼达200余万人。南朝梁武帝时,仅建康一地,就有佛寺500余所,僧尼10万人。而且这些佛教寺院都拥有独立经济,占有许多的土地和劳动力,形成了特殊的僧侣阶层。
佛院经济的发展必定会在经济方面与封建国家发生冲突。北周武帝当政时,北周有僧侣100万,寺院万余所,严重影响了政府兵源、财源。为了消灭北齐,他决定向寺院争夺兵源和土地。建德三年(574年),下诏禁断佛、道二教,把僧侣的寺宇、土地、铜像资产全部没收,以充军国之用,近百万的僧尼和寺院所属的僧祇户、佛图户编入民籍。此后四年,北周灭北齐,北周毁佛的范围达到关内及长江上游,黄河南北的寺院也被毁灭。江南自侯景之乱后,佛教势力也受到影响,陈朝的佛教已不及梁朝之盛。佛教势力的再次膨胀与隋文帝杨坚的提倡有极大关系。
隋文帝杨坚于开皇元年(581年),发布诏令,可以自由出家,并按人口比例出家和建造佛像。隋炀帝时,命僧人法果在洛阳缩写佛经经目。所以在隋朝时,佛教已再度兴盛起来,唐朝时更为发达了。
唐朝统治者虽也有几次抑制佛教的活动;但总的说来还是提倡的。唐高祖比较信佛,但唐初时,傅奕多次上书,列数佛教的恶果,请求废除佛教。唐高祖曾下诏淘汰僧尼,并波及道士。由于唐高祖退位,太宗摄政,大赦天下,所以并没有实行。唐太宗时曾于贞观初年,下令凡有私度僧尼者处以极刑。
唐太宗晚年有忧生之虑,所以留心佛法,再者,因爱玄奘之才,所以曾亲自写了《大唐三藏圣教序》,宣扬佛法。并下令度僧尼18000余人。以后的高宗、中宗、睿宗都很信佛。武则天之时,则更是大力提倡佛教,到处建造佛像,又建明堂,修天枢。佛教势力更加膨胀。佛教寺院可与宫室相比美,极尽奢华。以后诸帝也多信佛,肃宗、代宗在宫内设道场,养了数百个和尚在里面早晚念佛,宪宗时还举行迎佛骨的活动。代宗时下诏,官吏不得“箠曳僧尼”,僧尼犯法也不能绳之以法。当时关中的良田多为寺院所有。
佛教在统治者提倡下,迅速发展起来,但同时也与封建国家存在着矛盾。大量的劳动人手出家为僧或者投靠寺院为寺户、佃户,寺院拥有了许多土地和劳动力,寺院经济发展起来,而封建政府的纳税户却大为减少。傅奕反对佛教的理由之一就是,僧尼是游食之民,不向国家交纳租税,浪费了封建国家许多钱财,减少了税收。韩愈在反佛的文章中也从国家财用的角度,指出了佛教的弊端。代宗时,彭偃就建议:僧道不满50岁的,每年交纳四匹绢,女尼及女道士不满50岁的,交纳二匹,并和普通百姓一样应役。他认为如果这样,那么出家为僧也就没有什么害处了。因为存在土地和劳动人手方面的矛盾,在这一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时,封建国家就会向佛教势力宣战。
另一方面,唐武宗灭佛也是佛教与道教斗争中的一个回合。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追尊老子李聃为教祖。北朝以来的皇帝多信道教。唐朝建立后,因为皇帝姓李,道教尊奉的老子也姓李,统治者为了借助神权,提高皇家的地位,自认是老子的后代,所以推崇道教。高宗时,追尊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玄宗还亲自为《道德经》作注,叫人学习。尊老子的《道德经》为《道德真经》,庄子的著作为《南华真经》,庚桑子的著作为《洞灵真经》,列子的著作为《冲虚真经》,在科举中增设老、庄、文、列四子科。并规定道士女冠由宗正寺管理,宗正寺是管理皇室宗族事务的机构,说明唐朝把道士和女冠当作本家看待。武则天崇佛,一是因为佛教中涉及到她当女皇的根据,同时也是要用佛教来压道教。
自唐朝立国以来,历代君主都对佛教以极高礼遇和大力提倡,至中叶以还,佛教势力日益膨胀。私度之钱归之于地方官吏和寺庙所有,造成政府和寺庙多度僧尼。很多人为了逃避赋役,出家为僧,导致僧人越来越多。而寺庙土地不用纳税,僧人靠农民供养,形成了当时社会上的一大问题,从而逐渐威胁到了唐朝中央统治。而武宗本人又是一个虔诚的道教徒,因此他即位后,便开始筹划灭佛。
会昌二年(842年),武宗在道士赵归真等的劝说下,令天下僧尼中犯罪和不能持戒者尽皆还俗,行咒术、妖术等者同禁,私人财产全部“充入两税徭役”,仅京城长安一地就有3459人还俗,而佛寺仅留慈恩、荐福、西明、庄严四寺。会昌四年七月,敕令毁拆天下凡房屋不满二百间、没有敕额的一切寺院、兰若、佛堂等,命其僧尼全部还俗。
会昌五年三月,敕令不许天下寺院建置庄园,又令勘检所有寺院及其所属僧尼、奴婢、财产之数。四月,下敕灭佛,规定帝都长安只能保留4座寺庙,每寺留僧10人,洛阳留2寺,其余节度使的治州共34州留1寺,其他刺史所在州不得留寺。其他寺庙全部摧毁,僧尼皆令还俗,所有废寺铜铸的佛像、钟磬全部销熔铸钱,铁铸的交本州销铸为农具。到当年八月,“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山西五台山的还俗僧“多亡奔幽州”,李德裕召见幽州镇驻京人员说:“五台僧为将,必不如幽州将;为卒,必不如幽州卒。何为虚取容纳之名,染于人口。”幽州镇节度使张仲武配合朝廷说:“有游僧入境,则斩之。”会昌六年,武宗逝世,笃信佛教的唐宣宗即位。宣宗即位后即废止了武宗的灭佛政策。
对佛教的态度也是唐后期牛李党争的一个内容。李德裕反对佛教,他在浙西做官时曾拆毁寺观1400余所;在西川任节度使期间,也曾毁寺观兰若干处,把寺院土地分给农民。会昌年间的灭佛运动就是李德裕和唐武宗协同进行的。宣宗大中元年(847年),李德裕被贬为潮州司马,后又贬崔州(海南琼山县东)司马。教派斗争终于纳入了政治斗争的轨道。
经过这次灭佛,佛教寺院财产被剥夺,僧尼还俗,寺庙遭废,经籍散佚,佛教宗派因失去繁荣的客观条件,从此也由极盛而走向衰微了。但是大量僧尼还俗,寺庙土地与财富收归政府所有,客观上也减轻了人民供养僧尼的经济负担。除此之外,其它从西域传来的宗教如祆教、摩尼教和景教等均受到打击。
唐武宗的政治头脑并没有被宗教思想所迷惑,他不可能为扶助道教去打击佛教。至于儒家与佛教的矛盾,虽然中唐韩愈提出激烈的反佛崇儒主张后,不断有身体力行实践这种主张的儒士如姚崇、李夷简、石昂父子等,但从有唐一代诗文可以看出有更多的儒家知识分子对佛教理论有诸多学习和吸收,并且儒家势力在“会昌灭佛”的发动中确实也没有起到什么大的作用。有唐一代释、道、儒三教都很繁荣,相互竞争也很激烈,并且出现儒道合力排斥佛教的现象,但到中晚唐时期三教的相互融合吸收已取代竞争排斥成为主流。“会昌灭佛”不是宗教斗争的结果,而是世俗政府对势力过于膨胀以至于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宗教组织的一次打击行动。
由对“会昌灭佛”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中央政府虽然也对宗教加以利用,但也努力维持自身的非宗教色彩,并保持对宗教势力的有效控制。这是中国历朝历代中央政府相沿袭的一个传统。这种传统使中国政治具有区别于其他国家的非常明显的世俗特征。这种特征在以往使中国社会免于陷入宗教狂热,也影响到后来的历史发展中宗教在中国社会生活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