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分为沙河校区和香山校区,沙河校区主要承载检察官分级、分类培训任务,香山校区主要承载检察官国际交流任务,双校区错位发展、互为补充。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校园面积320亩,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有清源、鉴明二湖。香山校区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校园面积60亩,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两校区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运动、健身场所,是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的教育培训基地,可同时容纳在校学员900余人。
国家检察官学院的主要任务包括: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市(地)县两级院检察长培训等领导素能培训;检察业务精准化实战化专题培训;青年检察人才、师资培养等专项人才培训;西藏、新疆及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业务骨干培训等。
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设机构共22个,设有政治与检察理论综合教研部(检察机关党建与政治培训研究中心)、刑事检察教研部(职务犯罪研究所、网络犯罪研究所)、民事检察教研部(民事检察研究中心)、行政检察教研部(行政检察研究中心)和公益诉讼检察教研部(公益诉讼检察研究中心)等,专门从事检察理论和检察业务的教育培训教学工作。
国家检察官学院现有专职教师57名,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2人,35人具有博士学位,专职教师均具有检察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的经历;同时,坚持“借助外力外脑”理念,聘任87位在政治理论、法学理论、检察实务等方面有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为学院的兼职教授。学院着力推动“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教育培训模式,探索实行检察教官制度,聘任117位全国和省级检察业务专家为高级检察教官和检察教官,不断完善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培训质量效率、提高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国家检察官学院高度重视法学理论特别是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通过发布年度课题、举办学术沙龙、编报信息要报、筹备高级检察官论坛、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年会、中国犯罪学学会年会等,着力推动教学、科研互相促进、协同发展,积极打造具有鲜明检察特色的国家法治建设高端智库,不断推动学院智库功能、培训教学功能与检察实务工作的融通融合。学院创办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检察论丛》等学术刊物,在深化检察理论、检察实务和检察改革研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理论界、实务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当前,国家检察官学院聚焦世界各主要国家及地区检察文献和检察实务操作,着力打造以各国、各地区检察制度和运行机制比较研究为重点的检察智库平台。
国家检察官学院先后与美国、法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瑞典、越南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司法机关、检察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学术机构之间开展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包括与相关国家检察官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接待外国检察官和其他司法官员来华访问、研修、考察和讲学;组织中国检察官出国培训、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与国际或区域组织、国外司法机构以及学术机构之间开展主题性的国际合作项目等。当前,国家检察官学院不断强化国际交流合作,服务国家外交战略,打造高质量司法官国际交流平台。
国家检察官学院先后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共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培养项目、学术研究和交流项目,不断提升开放办学水平及层次。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国家检察官学院在全国设有30所分院。学院还探索建立精准培训、实务咨询、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新模式,目前已与45个分州市和基层检察院建立相应的联系机制,通过指导开展岗位练兵、深化“送训上门”、加强人才培养、开展专题讲座、探索开展远程教育培训等实现立体化精准培训,探索构建教学和科研成果直接服务于实务办案的检察咨询机制,并不断推动学院与各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共同开发课程、开展理论研究,密切检察教育培训与检察实践的联系渠道,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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