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草菇外形美观,呈卵形或椭圆形,表面湿润光滑,菌膜未破裂,菇体饱满,质地紧实,菇粒长2.5-4.0厘米,直径1.5-2.5厘米,颜色灰白至鼠灰色,气味清香。
黎川草菇鲜品含水量86%-97%,蛋白质2.4-2.9%,维生素C7.05-16.3毫克/100克,脂肪1.0-1.4毫克/100克,灰分0.5-0.9毫克/100克,粗多糖0.3-0.8克/100克,17种氨基酸总量1.5-2.2克/100克;黎川草菇干品含水量5.5-6.5%,蛋白质20.2-37.2%,维生素C50.2-81.5毫克/100克,脂肪2.5-4.1毫克/100克,灰分6.12-9.76毫克/100克,粗多糖5.22-9.32克/100克,17种氨基酸总量13.9-18.6克/100克。
黎川属低山丘陵地形,境内峰峦起伏,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境内森林覆盖率达88.6%,气候温和湿润,雨量丰沛、日照充足、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5℃,平均日照时间1776.6小时,年无霜期为278天,年平均降雨量1751毫米。独特的气候条件,形成了种植“黎川草菇”的独特自然生态环境。
抚州市黎川县白沙村有着40多年草菇种植的历史。
2007年,黎川县成立了“黎川县草菇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7年,黎川县洵口镇建成500平方米,集泡草、扎袋、灭菌等生产功能的菇棚,免费提供给菇农使用,同时聘请食用菌专家免费对菇农培训。
2015年,黎川县栽培草菇的专业村达30多个,栽培户达1500多户,年产草菇100多万棒,产量达3万多公斤,栽培户户均增收达5000多元。
2017年,黎川县草菇保护规模334公顷,年产量2000吨。
2018年2月1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黎川草菇”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黎川草菇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抚州市黎川县所辖洵口镇、熊村镇、潭溪乡、德胜镇、宏村镇、日峰镇、湖坊乡、厚村乡、樟溪乡、荷源乡共计10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0′31″-117°04′43″,北纬27°07′45″-27°27′07″。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要求:选择水源充足、空气清新、通风良好、易排涝、保温保湿的地方建立菇房。
(2)菌种选择:选用黎川当地驯化的野生草菇品种。
(3)生产管理:选用干燥无霉变的稻草,放入5%的石灰水池中浸10-12小时,100℃灭菌8-12小时,待冷却至室温即可发酵接种。接种时一般为每平方米接1-1.5袋菌种。接种后6天-7天保持室温40℃以下,并适时喷pH值8-9的石灰水,等待2天-3天即可出现菇蕾。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为主,化学药物防治为辅,达到病虫害防治目的。
(4)采收:菇蕾出现后3天—5天即可采收。采收时保持菇体完整,自然晾干后包装。
(5)生产记录:在黎川草菇生产全过程做好记录,并及时建档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查阅。
黎川草菇生产符合NY/T 2798.5-2015 无公害农产品 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第5部分:食用菌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黎川草菇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黎川草菇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黎川草菇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黎川草菇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黎川草菇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黎川草菇地理标志(黎川草菇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黎川草菇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黎川草菇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黎川草菇地理标志。
(4)黎川草菇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
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黎川草菇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黎川草菇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黎川草菇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