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沟芋头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汉川市杨林沟镇所辖柏枝村、头首村、二首村、白鱼村、裴家洲村、杨林村、蒋宜村、新林村共计8个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7′07″-113°40′16″,北纬30°30′07″-30°33′08″。
杨林沟芋头叶片深绿色,茎杆紫褐色,球茎卵圆形,株高50-90厘米。芋头表皮棕褐色,横切面乳白色,母芋个大,圆球形,单个重300-500克;子芋卵圆形,单个重30-60克;肉质紧密,蒸煮后口感细软,绵甜香糯,香味浓郁,余味绵长,煨汤粉嫩,汤色白,汁浓稠。
根据测定:杨林沟芋头水分含量在76.0-80.0%;灰分含量1.1-1.4%;蛋白质含量3.0-3.5克/100克;淀粉含量12.0-14.5克/100克,氨基酸含量1.9-2.6克/100克。
汉川市为汉江冲积平原,耕地以沙壤土或壤土为主,地势平坦,平均海拔30米。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排灌方便,土体较厚,可达100厘米以上,发育层次明显,耕层厚14-17厘米,质地轻壤至中壤,pH值6.0-7.0,耕层有机质含量2%-4.4%,全氮含量0.190%-0.306%,全磷含量0.20-0.26%,全钾含量为0.64%-1.29%,速效磷6.8-10.1ppm,速效钾28-52ppm,土壤理化性状好,有机质含量高,质地及酸碱度适中,且土壤耕种历史悠久,宜耕期长,对肥料反应快,有利杨林沟芋头的生长,为杨林沟芋头优质品味打下良好的基础。
杨林沟芋头地域范围内的河流属长江支流汉江,种植灌溉用水主要来自于汉江引水和天然降雨。杨林沟芋头种植区域背靠汉江,地下水位高,灌溉水资源丰富,沟渠遍布各村组,排灌便利。汉江水质洁净无污染,适宜杨林沟芋头生产。
杨林沟芋头种植地域范围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日均气温16.4℃,无霜期272天,年降水量1239毫米,雨量最多的集中在3-9月,占全年雨量的67.5%,年平均相对湿度76%,年平均日照时数1609小时。全年四季分明,冬短夏长,温、光、雨量充足,适合杨林沟芋头的生长发育,有利于杨林沟芋头光合产物的积累和品质的提高。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杨林沟芋头生育期长,耐旱喜湿耐肥,产量高。宜选择排灌方便,土层深厚,肥沃疏松,有机质丰富、pH值6.0-7.0,保肥性良好的旱地种植,不宜选用过沙过粘,排水不良的低洼田种植。杨林沟芋头种植地2-3年轮换一次,不宜连种续耕种,适宜与小麦、玉米轮作。
(2)品种范围。选用具有杨林沟芋头特征特性的地方品种“乌梗粘”。
(3)生产过程管理。遵照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 1028-2014芋头生产技术规程执行。
①大田准备。实行2年以上轮作。耕翻25厘米-30厘米,每667平方米施农家肥或沼肥2000千克-3000千克、45%复合肥40千克-50千克、硫酸钾20千克-30千克,耕平耙细。
②育苗。于3月中下旬进行育苗,播种密度为15-20厘米×15-20厘米,覆土厚度以盖住顶芽为度。
③大田定植。于4月下旬选用有2片叶的幼苗移栽。定植前7-10天开好沟厢起垄,一般垄宽60厘米,沟宽20厘米,垄高15-20厘米。移栽株距35厘米,每667平方米栽2500株左右。
④水分管理。定植时浇足定根水,生长过程中保持土壤湿润,7月-8月畦沟内可保持水深3-5厘米,采收前20天停止灌水。
⑤追肥培土。追肥的施用应符合NY/T 394-2013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的规定。第一次追肥宜于5月下旬-6月上旬进行,每667平方米追施尿素15千克,并培土;第二次追肥宜于6月下旬-7月上旬进行,每667平方米追施45%复合肥25千克、硫酸钾15千克,并培土。
⑥病虫害防治。主要病虫害包括芋软腐病、斜纹夜蛾、朱砂叶螨等。优先选择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措施。农业防治宜选用抗病品种和无病株;实行2-3次轮作;深耕晒垡,及时清除病株;加强肥水管理,增施磷钾肥,避免偏施氮肥;采用深沟高畦,及时排灌等。物理防治宜选用杀虫灯、诱虫板等。化学防治不得使用国家禁止或限制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
(4)采收。于7月-9月采收青禾芋,10月-12月采收老熟芋,霜冻前采收完毕。芋头充分成熟、芋叶发黄、须根萎缩就可以采收贮藏。收获时注意不要挖伤芋头,芋头挖出后除掉败叶痕迹,但不要将子芋摘下,然后晾干1-2天后进行贮藏。
(5)生产记录。农户在生产过程中要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对种植品种、整地、施基肥、移栽、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产品收获等田间操作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对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进行登记,记录投入品的名称、使用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方法、使用量,并妥善保存。
(6)包装。包装材料(箱、筐、袋)要求大小一致,清洁、干燥、透气、无毒、无异味,包装物内部无尖物、外部无钉或尖物。纸箱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每批产品按等级分别包装,包装材料、规格、数量应一致。每件包装的净含量不得超过15千克,产地交货每件净重不低于标识上的净含量。包装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产品标准编号、等级、净含量、产地、生产单位(或企业)名称、详细地址、包装日期。
(7)贮藏。杨林沟芋头安全贮藏温度为7-15℃,适宜湿度为80-90%。将采收后的芋头放在通风的地方晾干,再放在阴凉地方贮藏。贮藏地应阴凉通风、防晒、防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源。杨林沟芋头的贮藏方法主要有堆藏法、窖藏法、泥沙埋藏法等多种方法,通过贮藏,为杨林沟芋头提供良好的越冬环境,避免受冻,延迟市场供应。
(8)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毒、无异味、无污染,并应有防晒、防雨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不良气味的物品同批运输。装运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机械损伤,注意通风透气。
(9)留种提纯。为了确保“乌粳粘”品种原有种性和特征,防止品种混杂和退化,要求进行严格的田间选种、去杂。对留种田块在采收前应及早下田检查,挖除不符合所栽品种特征的杂株,如株型不同、叶柄色泽不同的都是杂株,同时挖除生长不良的劣株,保留纯正、健康的植株,到球茎充分成熟时挖起,将子、母芋分开,选取符合所栽品种特征的较大子芋留种,淘汰顶部发白、没有充分成熟、顶部发育不良、露出地面、过小的子芋。为了精选提纯良种,要求进行株选,即将各株挖起后放置原处不动,然后逐株挑选,选择一部分优良单株作为原种。选子、母芋形态都符合所栽品种典型特征,子芋较大、较多,又比较均匀,且无先期萌蘖的子芋留作生产用种,供下年生产大田用种,分开贮藏,实行二级留种。
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杨林沟芋头实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产品质量执行NY 5221-2005 无公害食品 薯芋类蔬菜标准。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杨林沟芋头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2017年,汉川市杨林沟芋头种植面积569.8公顷,年产量1.5384万吨。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杨林沟芋头”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汉川市杨林沟镇地处汉江南岸沿线,这里的淤沙性土壤很适合种植芋头,该地农户很早就有种植芋头的习惯和技术。“沙沟芋头”自明朝至今有400多年的种植历史,民间有“沙沟芋头孝河藕,塘崖贡米香满口”的说法。清朝乾隆年间(1736年-1796年),被选为宫用御品,当地流行一歇后语:“沙沟芋头——好孩子” 。
2009年,汉川市成立杨林沟芋头专业合作社。
2017年,杨林沟镇华丰沼气合作社联合杨林沟镇芋头专用合作社种植了300亩杨林“乌梗沾”芋头。
2018年10月29日,汉川市杨林沟芋头在湖北电视台垄上频道《乡亲乡爱》节目中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