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综合类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可追溯到1959年的平顶山市师范学校。学院正坐落在古应国遗址(滍阳)西面,位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在几千年璀璨文化的熏陶中,传承着中国传统经典的艺术文化。
截至2023年2月,学校共有两个校区(新校区和园丁校区),总占地面积550余亩,校内校舍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有各级各类在校生1.6万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5461人,成人教育在校生1318人)。学校学科齐全,设有中文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计算机系、教育系等16个教学系(部),69个专业(其中普通大专57个,五年制大专12个)。
学校积极探索1+X证书制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促进课证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制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2020年,学校被列入河南省第三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并获得了考核站点资格。其中,器乐艺术指导、财务数字化、文创产品数字化设计、研学旅行策划与管理、机械产品三维模型设计、实用英语交际、幼儿照护、网店运营推广、网络系统规划与部署、云计算开发与运维等19个专业被列为试点专业,涵盖计算机系、外语系、美术系、音乐系、教育系、机电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和财经系等8个系部。截止2022年底,共有3336名学生取得初、中、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通过率高达98.6%。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我校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50709 省内招生代码:6313
第六条 办学地点:
1.新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
2.园丁校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0号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下发执行。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章程与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时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清”的原则,考生志愿优先,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同分数考生,按照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艺术类和体育类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分核算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原则上同意省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九条 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体育类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2024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理工类:4200元/年,文科类:37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项目(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合作)收费按省教育厅备案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拟定为:8人间400元/生/年、4人间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5-7066975。
第二十五条 颁发证书:学生完成学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统一电子注册的“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6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30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三档。
第二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新生个人档案须转入我校。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条 学校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
招生咨询电话:0375-7066077 7066088
联 系 人:赵老师 周老师
邮 箱: 68340848@qq.com
招生QQ群:667339693、628072835、793835617
学校网址:http://www.pdsz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pdszy.edu.cn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教师团队科研成果丰硕,学术能力不断增强,近五年来,共出版专著83部,发表论文649篇,其中核心期刊133篇。有省级科研课题42项、省级科研成果34项,市级科研课题265项、市级科研成果151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
在全校师生的不断努力下,近五年来,学生在国家、省、市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中共获得一等奖297个,二等奖328个,三等奖265个。教师获得各级教学技能大赛奖励186个,优秀辅导奖612个。
学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不断深化。目前,学校与河南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产教融合科技有限公司(云时代)等十多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校企合作专业在校生达3199人。2021年,计算机系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师生提供培训及华为终端服务门店岗位学习、实践机会,全面培养华为全场景智能终端服务人才。2022年,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分别与苏州工业园区、打造前程教育集团、北京谐和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共建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学院、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数字智能产业学院和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高铁产业学院北京分院,全面推动校企合作专业共建模式向共建产业学院方向转型发展,深度实现育人“双主体”,共建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过程中,真正锻炼了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岗位能力,实现了高素质复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达到了学生就业率90%以上的高标准,成为学校特色办学成果之一。
在发展过程中,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百佳艺术类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河南省优秀基层党组织”“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高校安全维稳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荣誉。
社会贡献
学校承载历史使命,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先后培养中小学幼儿园师资3.1万余人、大专毕业生3.5万余人、中师中专毕业生1.2万余名,被称为鹰城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主阵地”,中小学教师成长的“摇篮”。学校被认定为平顶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平顶山市初中校长培训基地、河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为了促进平顶山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学校领衔成立平顶山市学前教育职教集团,加大与幼儿教学、研究机构的联系。借助学校专业的优势,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肩负着促进和繁荣地方文艺事业的重大使命,积极响应全市大型文艺活动。同时,学校高度重视地方文化的建设,领衔成立“平顶山大香山文化研究会”“平顶山市尧文化与尧山旅游研究中心”,凝心聚智,为平顶山市旅游事业发展提供有效智力支撑,在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也因自身的广泛影响而获得“影响鹰城市民生活100品牌”的荣誉称号。
1959年,学院前身平顶山市师范学校创立。
1978年,平顶山市教师进修学校成立。
1980年12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平顶山教师进修学院”。
1984年7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
1986年3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平顶山教育学院"。
2002年7月,与平顶山市师范学校(中师)合并成立新的“平顶山教育学院”。
2007年,平顶山市技工学校更名为平顶山市高级技工学校。
2009年12月,平顶山市文化艺术学校并入平顶山教育学院。
2018年3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平顶山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