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学校新校区占地面积约1619亩(含一期和二期),总建筑面积49.08万平方米。截至2022年,学校现有43个本科专业,涵盖法、教、文、史、理、工、管、经、艺等9个学科门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优势特色专业6个。
学校强力推进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全面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整合校内系部学科资源,为建设“强、优、特、新”的现代院系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截至2022年,学校现有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1个,山西省重点扶持学科5个;山西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建设计划”培育项目1项,山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型研发机构1个,山西省“1331工程”协同创新培育项目1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门。省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6门;省级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五台山文化研究、元好问研究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主办有《忻州师范学院学报》(双月刊)学术期刊。
忻州师范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山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
二、院校代码:10124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忻州师范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忻州师范学院教务部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六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省份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计划编制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单科成绩录取,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单科成绩录取;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
3.报考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所在地(市)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公费师范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山西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优师专项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山西省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
5.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对加分投档的考生进行录取。
6.各省(区、市)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舞蹈编导”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生源省份规定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的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再次相同时,按照高考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体育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或测试成绩,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8.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规定进行录取。
9.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
10.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录取规则。
11.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口吃。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四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八条 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忻州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忻州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忻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 忻州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的签发人为忻州师范学院院长乔永生。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xztu.edu.cn
招生办电话:0350-3339920
招生办传真:0350-3339920
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邮政编码:034000
第十五条 若国家、各省份高考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忻州师范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1、忻县区师范专科学校
1958年6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58)省文中字第604号文件”批准,忻县区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学制2年,开设语文、数学、生化3个专业,4个班,在校学生146名。
1959年9月,忻县区师范专科学校与大同师院合并组建为晋北师专。学校经费由山西省教育厅拨发,行政业务由晋北专署文教局领导,学制2年,在校学生550名。
1962年7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62)晋教王字第276号文件”批准,晋北师专裁撤。
2、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
1965年2月,忻县地委、忻县专署筹办耕读师专。耕读师专附设在忻县师范,共招收学生92名。
1966年5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66)晋教复字75号文件”批准,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学制3年,开设政治与汉语、数学与物理2个专业。
1966年8月,经山西省人民委员会“(66)晋教字164号文件”批准,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纳入国家计划,从9月1日起由省核定编制,经费列入省高教事业支出项。
1969年11月,忻县专区耕读师范专科学校与忻县师范等7所区直学校合并组建为“忻县地区五七学校”。
3、忻县地区师范专科学校
1972年1月,经忻县地区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忻县地区五七学校”,成立忻县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学制2年,开设中文、理化、数学、英语4个专业。在校学生440名,教职工总数170名。
1973年9月,忻县地区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忻县地区高级中学。
4、山西师范学院忻县地区专科班
1978年1月,经山西省计划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山西师范学院忻县地区专科班,附设在忻县师范,开设物理、化学、语文、英语、数学5个班。
1981年1月,山西师范学院忻县地区专科班与忻县师范分离,设立独立的财务帐目。
5、忻县师范专科学校
1982年10月,经教育部“(82)教计事字215号文件”批准,忻县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忻县师范专科学校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学制3年,规模900人,设置中文、数学、物理、化学和英语5个专业。
1984年8月,经山西省教育厅“晋教高字(1984)第31号文件”批准,忻县师范专科学校更名为忻州师范专科学校。
6、忻州师范专科学校
1984年8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成立,学生规模900人。建校之初,开设中文、英语、政史、数学、物理、化学6个教学系(专业),后陆续设置体育、计算机、电子等教学系(专业)。
至1998年9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学生规模1200人,共设置中文等8个教学系和汉语言文学教育等10个专业。
7、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998年9月,经教育部“教发(1998)15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与忻州地区教育学院、忻州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998年10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8)127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专科学校与忻州地区教育学院、忻州职工大学、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忻州分校合并组建成为以师范教育为主,包括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在内,面向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普通专科学校——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山西省政府领导,山西省教委管理,学生规模3500人,其中普通专科学生2500人,成人教育学生1000人,事业经费和基建投资从1999年起由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学校设置中文等8个教学系和汉语言文学教育等20个专业。
8、忻州师范学院
2000年3月,经教育部“教发(2000)23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立忻州师范学院。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建制同时撤销。
2000年6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00)117号文件”批准,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成立忻州师范学院。忻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忻州师范学校建制同时撤销。
忻州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学院发展所需经费由山西省统筹解决。学院以师范教育为主,适当发展非师范类专业,尤其是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同时承担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任务。学院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2000年9月,忻州师范学院首次招收6个本科专业的学生。
2006年6月1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晋教发[2006]25号”文件,批准学院到2008年院本部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10000人。
2010年4月9日,山西省教育厅下发“晋教发[2010]9号”文件,批准学院到“十一五”末院本部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15000人。
至2012年3月,忻州师范学院设置汉语言文学教育等专业55个,其中汉语言文学教育等本科专业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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