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华教育学院的前身是广东业余大学,由中国民主同民盟广东省委员会于1982年创办,是具有颁发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证书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历来有重视教育的传统,民盟早期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倡导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集中体现了民盟对中国教育事业的忠诚,至今仍激励着千万人民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辛勤耕耘。民盟有很多知名教育家∶李公扑、闻一多、杜斌丞、费孝通、钱伟长、丁石孙、华罗庚、苏步青等等。
民盟有组织的办学始于改革开放初期,当时百业待兴,民盟各级组织本着“为党分忧,为国育才”的理念,按照民盟中央“面向社会、服务四化”的要求,组织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同志,白手起家,艰苦创业,相继办起了各种类型的学校。
地处广州市荔湾区的广东新华教育学院原名广东业余大学,就是由民盟广东省委老一辈领导人于1982年创办的,是民盟广东省委精心培育的一所社区高校。学院坚持民盟“尊师重教、为国育才”的优良传统;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勤俭办学、严谨治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办学方针,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中高级专业人才。
办学起始,靠租用中、小学校舍办公和晚间上课,类似乌兰牧骑式的办学模式。1985年,得到广州市叶选平市长支持,学校有了自己的办学场地。学院重视教育质量,我省民盟内外知名学者、教授先后在校任教,如罗雄才、秦牧、黄秋云、杨嘉、赵元培、陈残云、黄德鸿、梁健等。学校在努力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做好在职青年职业培训,每年还开办升大补习班,收效良好。
学院管理规范,校风学风良好,社会美誉度不断提高。1989年3月《羊城晚报》头版发表了《广东“业大”被誉为人才摇篮》的报道,1992年9月《南方日报》二版发表了《“人才摇篮”美名扬——记广东业余大学》报道。
学院认真办学,具有优秀的校园文化氛围,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如1986届建筑专业冯骆同学,毕业后任广州海印大桥工程工地代总指挥,1987年12月大桥竣工通车,荣获工程指挥部一等功。他的两项施工技术成果荣获省建筑公司的科学技术一等奖。同届优秀学生吴立中,在广州空军勘察设计院工作,毕业后继续深造,完成多项主体大楼设计,其中由他主持设计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综合指挥楼,2002年11月30日竣工,被部队领导赞誉为“驻港部队的一颗璀璨明珠”。吴立中同学现已成长为师级干部。还有众多毕业生成为社会各部门、单位、企业的骨干,如公安司法、工商行政管理及街道、地铁公司的领导或骨干,中小学校的优秀校长,外企财务总监,年轻有为的私营企业家等。
广东新华教育学院 - 评估促整改,实现粤港共建
1996年,全省成人高校评估,当时的民盟省委领导为了继承老一辈开创的事业,加强整改工作,促进学校的发展。1999年8月,在荔湾区长寿西路与市教育局合作建成新教学楼。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合作共建、转换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实现优势互补的办学新路。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荣誉市民、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香港新华集团总裁蔡冠深先生,有感于民盟老同志艰苦办学和对教育的执着精神,抱着支持科教兴国事业的爱国情怀,毅然决定支持广东业余大学办学,先后无偿捐资100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设立了“蔡冠深奖教奖学金”,共同组建校董会,并出任校董会主席,实现了粤港合作共建。2005年,在广州市教育局支持下,完成整幢教学楼的置换、更新和改造,进一步优化了教学环境和教学设施,在全院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为学校的发展掀开了新的一页。
近年来,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旋律,学院遵循校董会关于教育公益性的理念,以展示社区高校特色为主题,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构建和谐校园。每年“五四”青年节表彰入学统考成绩优秀学生和年度先进学生,使同学们亲身感受到了我院尊师重教,依法治校的良好风尚,促进了校风学风建设。
学院还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优化专业。现开设有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英语、法律事务、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为了更好地适应广大求学者的多种需求,2006年还设置了专科脱产和专科升本科的学习形式和学历层次。
广东新华教育学院 - 建设与发展
学院坚持中国民主同盟“尊师重教、为国育才”的优良传统,发挥民盟在高等教育界的人才优势,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勤俭办学、严谨治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办学方针。
学院在校董会领导下,由省重点高校资深教授和教育管理专家组成的咨询指导委员会对学院的发展和管理进行指导。学院主要领导和系主任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高的教授、副教授担任。学院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有良好的校园文化和校风校纪。
学院本部地处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以业余学习形式面向广州市招生;龙洞校区地处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以住读脱产学习形式面向全省招生。
进入新世纪,为适应高等教育加快发展的形势,在香港新华集团的支持下,实现了联合办学。并于2001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广东业余大学” 更名为“广东新华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