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拥有太平寺、华西坝、犀浦、都江堰、双流等五个校区和攀枝花红格训练基地,包括办公教学用房、训练场馆、运动员公寓、康复中心用房等在内的建筑总面积达24.1万平方米,各类训练、教学、科研设备设施日益改善,特别是训练场馆方面的硬件设施条件与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相比具有较大优势。其中,主校区太平寺校区曾被列为四川省“十五”期间“十大精神文明建设标志性工程”之一,拥有目前全国最大的综合训练馆;华西坝校区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承担着学院多个项目的日常训练管理任务,校区内的四川省游泳馆曾是成都市地标建筑;犀浦校区作为“中国田径协会国家田径队训练基地”,拥有川内最大的室内田径馆;都江堰校区系汶川地震后香港赛马会捐资援建,是集训练和教学于一体的现代化校区;双流校区作为国家体育总局命名的“国家羽毛球训练基地”,其训练设施设备均达到目前国际一流训练场馆水准,曾多次承接国家羽毛球队训练、比赛任务;攀枝花红格训练基地属于亚高原综合实训基地,可同时满足500余名学员的训练需要。分布在上述校区中的省田径学校、体操学校、游泳学校,是国家体育总局命名的“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目前,学院拥有涵盖18个奥运大项的运动队,下设田径、足球等项目和专为运动员开展文化教育服务的教育中心等23个系(中心)和职能部门。
学院文化教育在受到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制约的情况下,依然创造性地完成了历史使命。2006年,为顺应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四川省体育局将学院教务处、体育系和四川省体育运动学校整合为学院教育中心,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紧密结合四川实际,遵循运动员身心发展规律更新教育理念,适时进行教育改革,不断完善教育教学条件,调整优化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特别是2008年经成都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学院附属学校(系全国所有运动技术学院中唯一设立的附属学校,中央电视台曾专题报道),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运动员义务教育难题,使早熟项目和小年龄段“运动员学生”能与普通学校同年龄段学生一样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参加系统性文化学习。截至2018年,学院已建立起包括大专、中专、义务教育和其它培训在内的四级教育体系,为四川运动员勇攀世界体育高峰提供了文化教育保障和智力支持,在四川运动员体育职业技能培养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共培养毕业生近万名,向四川大学、成都体育学院等普通高校输送生源近千名。1997年,学院被四川省教委评为“成人高等教育评估良好学校”。
深化学科专业建设。截至2023年,学院设立体育教育训练系、体育人文社会系、运动人体科学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开设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和运动训练5个专业。2020年2月获得运动训练和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的单独招生资格。着力打造优势特色品牌专业,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实现错位发展、特色办学。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4年全日制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安全稳定、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四川体育职业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Sports College。
第三条 学校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第四条 学校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隶属四川省体育局,业务主管单位为四川省教育厅。
第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内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30个不得”等纪律,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有关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以社会发展需求、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录取批次、招生代码均以各省(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成绩作为投档、录取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对报考我院的往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只提供英语教学,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八条 奖、贷、助、勤、补措施
学院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每位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九条 学院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进行招生工作。学院纪检办公室投诉电话:028-85110600。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邮 编:610043
招生咨询电话:028-85112962/85110054
电子邮件:sctyxyxy@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scsc.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改制以来,学院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取得突破,主持省教改项目1项,出版专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SCI论文7篇。
优化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学分制改革试点评估工作,构建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推进“1+2+X”证书制度建设,拓展专业资格证书培训课程板块,与各省级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协会)、省社体指导中心、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等单位合作,为学生考取相关资格证书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育训结合,建成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6个,结合教学生产实习开展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大赛。与成都体育学院、四川旅游学院、四川文理学院协商合作,打通高职学生专升本学历提升通道。唱响成渝“双城记”,与西南大学、重庆运动技术学院签订师生学历提升、教学、科研与项目合作渠道。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的前身是1951年创立的西南区体育会篮排球队。
1951年10月,西南区体育会篮排球队成立。
1952年以来,队伍先后更名为“西南体训班”、“西南体育学院竞技指导科”、“成都体育学院竞技指导科”、“四川运动代表队”、“成都体育学院运动系”。
1971年,正式定名为“四川省体育工作队”。
198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在四川省体育工作队基础上正式组建。
1986年,学院获国家教委批准备案为成人高等学校(举办专科层次成人高等教育)。
1997年,学院被四川省教委评为“成人高等教育评估良好学校”。
2006年,四川省体育局将学院教务处、体育系和四川省体育运动学校整合为学院教育中心。
2016年6月,学院就转型组建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向四川省体育局请示并获准。
2018年3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同意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改制为四川体育职业学院。5月10日,教育部办公厅正式批复成立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2023年7月,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太平寺校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主体结构封顶,标志着项目正式进入二次结构、装饰装修阶段。
以上: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