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天职工大学自1978年建校以来,秉承航天传统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就业为向导,为航天、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技术人才和优秀管理者,有多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载人航天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他们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神舟”系列飞船的成功发射作出了卓越贡献。
学校立足航天,面向社会,办学条件日益改善,办学功能不断延伸,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职工培训和社区教育等为一体的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职业教育院校。按照“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并举”的基本思路,学校在发展职业教育的同时,积极推进航天社区学院建设,以在职员工培训和航天社区教育为主要内容,面向全院开展全方位人才培养服务和搭建终身学习的服务平台。学校发展成绩得到多方肯定,2008年被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健康促进学校”;2009年和2010年被陕西省国防工办两次评为“优秀职业院校”;2012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2015年学校荣获“全国职工教育职业培训先进集体”的称号。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生源现已覆盖陕西、河南、新疆、青海、内蒙、甘肃、宁夏等10个省市、自治区。学校自1978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管理,2000年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开始招收普通高职生,现已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本科、大专,工程硕士,研究生等办学格局。形成以学历教育为主,中高等职业教育并重的一所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高等教育院校。
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发展中聚集了一批高素质的教学管理人才,其中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约占87%。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国标代码:50083)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成人高等教育学校
第五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二路211号
第六条 开设专业:现代物业管理、电子商务、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造价、光伏工程技术等专业
第七条 2022年我校6个专业面向全省计划招生,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费 |
1 | 现代物业管理 | 文史、理工、单招 | 5500元/年 |
2 | 电子商务 | 文史、理工、单招 | 5500元/年 |
3 | 工程造价 | 文史、理工、单招 | 5500元/年 |
4 | 数控技术 | 文史、理工、单招 | 5500元/年 |
5 | 光伏工程技术 | 文史、理工、单招 | 5500元/年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单招 | 5500元/年 |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党总支书记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其他校领导及教育教学部、党群工作部(含纪检)、综合管理部、各系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本年度的学校招生计划制定、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招生重大事项的决定等都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决策。
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地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按照教育部等三部委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光伏工程技术三个专业主要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请肢体残疾学生慎重考虑选择。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不限语种,入校后仅限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二条 依据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据考生的语文、英语、数学排位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考生已录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9-85609977。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项目: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 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生2800元/年;特困生3800元/年
2. 三好学生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0元
3.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
4. 思想品德优秀奖、单科成绩优秀奖、优秀班干部:每人每学期100元。
5. 学校特困补助金:特别困难生补助金额800元/年,一般困难生补助金额500元/年。
6.勤工助学岗位:每小时12元。
第十七条 ①咨询电话:029—85206353 85602702
②邮箱:bxh1215@126.com
③学校网址:www.htzd.org
第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可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第二十二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1978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六研究院下属的子弟技工学校:红光技工学校成立(宝鸡凤县),为陕西航天职工大学的前身。
1980年,第七机械工业总公司对六九一厂,七七一所等单位的“七二一”航天职工大学予以批准确认。
1982年将六九一厂、“七二一大学与临潼七七一所职工大学合并,成立骊山微电子公司职工大学。
1986年校名改为“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2000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对外开始招生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生。
2007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迁入新校区,现有东西两个校区,东校区为实训基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