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学院成立之初师资主体由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实用美术系、中央美术学院实用美术系和清华大学营建系等单位的教师及海外留学归来的专家组成。后又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精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1999年11月20日,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入清华大学,更名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00年10月,学院组织召开了为期三天的学科建设讨论会。确立了学院在今后发展中要“保持设计艺术学科优势,加速发展美术学科”的方向。同年,学院获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美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具有“设计学”、“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3个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还设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已有11个教学单位,设有25个本科专业方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设计艺术),北京市重点学科3个(设计学、美术学、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校级研究中心(实验室)8个:清华大学艺术与科学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张仃艺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吴冠中艺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古文字艺术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终身学习实验室、清华大学益童全球创新中心、清华大学未来实验室、清华大学-阿里巴巴自然交互体验联合实验室。有30余个院级研究所(含清华大学艺术与科学研究中心下属的5个研究所)。文化部重点实验室1个:传统工艺与材料研究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成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29个实验室,总使用面积13160平方米。清华大学美术图书馆馆藏图书25万余册,是一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开放式的数字化艺术设计专业图书馆。学术刊物有《装饰》杂志、《艺术与科学》丛刊、《清华美术》丛刊、《学院雕塑》杂志(雕塑系),学院构建了教学、科研、学术出版一体化的学术平台。
根据2021年3月学院信息显示,学院有教师198人,其中正高(教授、研究员)72人,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101人,中级(讲师、助理教授)24人,助教1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北京市教学名师7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1个。学院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芬兰、韩国等国家多所知名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交流关系,每年引进数十位国际和国内专家和著名学者进行课程讲授。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精神,清华大学结合美术学院人才选拔和培养需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制定并公布2021年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报名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需符合各省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
要求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各省对省级统考有要求的按各省要求执行。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
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bk.join-tsinghua.edu.cn),注册、登录后选择“美术学院”进行报名,请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1.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
(1)入围
清华美术学院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依据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分省分专业类确定入围名单。入围分数线及结果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入围考生可参加清华美术学院专业考试,各专业类入围考生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20倍。
(2)专业考试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设计学类 色彩、素描、速写
美术学类 色彩、素描、速写
考试科目说明: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色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速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3)认定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以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序分别划定北京市、其他省份两条专业合格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以获发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2.艺术史论专业
(1)文化综合素养测试
艺术史论专业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综合素养测试。
(2)认定
艺术史论专业在满足报名条件的生源中,以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总分排序划定全国合格线(若某省合格人数如超过该省录取人数上限的4倍则单独划定合格线)。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以获发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1.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网上报名;
2.2021年1月下旬,公布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入围结果及分数线,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如遇各省统考成绩发布较晚等情况,我校将顺延入围结果公布时间及后续安排);
3.2021年2月中旬左右,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艺术史论专业考生线上确认、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4.2021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专业考试及文化素养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请关注本科招生网站公告);
5.2021年4月底前,公布专业考试及文化素养测试合格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1.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2.获得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志愿填报环节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
3.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史论专业报考类别均为艺术类,志愿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等)。
4.报考我校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必选科目要求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5.我校在调档时,对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6.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1.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分专业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且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高考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2)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80(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3)艺术史论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本科文史类一批线)×100
注:
①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关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高考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高考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高考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高考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高考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高考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各省录取比例
(1)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如合格生源不足,则将剩余专业计划调入其他省份);其他省份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2)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4.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电话:010-62798175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邮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1956年6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1月1日,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建院典礼在北京阜成门外白堆子举行。
1957年,学院归属文化部领导。
1960年5月,被文化部确定为12所重点艺术院校之一。
1999年11月20日,经教育部批准,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入清华大学,更名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02年,成立基础教学研究室。开始招收工程硕士。
2003年9月,获得美术学博士学位授予权。10月,获批建立“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05年,成立信息艺术设计系。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资格。8月,学院从光华路校区整体搬入清华园内新教学楼。
2018年4月,由清华大学和米兰理工大学合作创建的中意设计创新基地暨清华大学米兰艺术设计学院挂牌仪式在米兰举行。
2020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科位列第19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