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理工学院位于晋商故里晋中市,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总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交通便利,紧邻高铁晋中站、山西大学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建有3D打印、智能硬件云、企业全景运营AR实训、机械VR实训中心等各类实用新型实验室70多个。图书馆馆藏图书106余万册,14余万种,电子图书100余万册。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学理念提升和治理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产教融合为抓手,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改革、学生发展为着力点,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秉承“谨信博学、经世致用”的校训,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宗旨。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开设了以工科为主,文、法、经、管、艺6大学科门类,3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与京、沪、广、苏、浙等经济发达地区建立实习实训基地60余个。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晋中理工学院,英文名称:Shanxi Jinzho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第三条 院校代码:13538
第四条 办学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创业街839号,邮政编码:030600。
第五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351-3624910;
传真:0351-3624912;
电子邮箱:sxlgzb@163.com;
网址:http://www.sxjzi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并且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六条 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分数由高到低,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若成绩相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照投档位次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理工类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高考改革省份,遵照有关招生录取文件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选科要求匹配。投档录取时,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由其省份的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1.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录取办法:使用各省统考科类舞蹈类,省级统考子科类舞蹈类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若综合成绩相同,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2.音乐教育专业(艺术类)录取办法:使用山西省统考科类音乐类,其中省统考子科类选择声乐为主项的考生,副项可选择任意器乐;省统考子科类选择器乐为主项的考生,我校只招收钢琴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若综合成绩相同,再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第十九条 学校对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原则按该省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最新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专升本和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学校不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学费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费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等7所学院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205号)》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资格;学校设有大任英才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体系,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学校建有包括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生源地贷款等多种资助形式在内的完整资助体系,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由山西晋中理工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承担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大学生改革创新项目110余项;是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单位;发表论文近520篇,其中国家级核心刊物20余篇,省部级刊物430余篇;独立编撰多部教材。
学校注重国际化开放式教育。同美、英、加、澳、日、新、韩等国家的100余所学校,开展“1+2+1”、“2+2”、“1+3”等形式多样的本科双学位项目,以及“3+1+1”、“4+1”本升硕项目,是全国“十大阳光留学”基地。
前身溯源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2002——2020)
2002年,华北工学院(现中北大学)筹建信息商务学院。
2003年,由华北工学院(现中北大学)申办,经教育部确认,正式成立华北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同年9月,华北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开始正式招生,校址位于中北大学校本部。
2004年,教育部批准华北工学院更名为中北大学,学院随即更名为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2008年,中北大学与山西大任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合作举办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本科教学前两年在榆次区,后两年在中北大学校本部。
2014年,学院的本科教学全部在榆次区进行,不再回迁中北大学校本部。
2015年9月,学院彻底实现校区独立。
独立转设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2021—— )
2020年8月31日,山西省教育厅官网公示,拟将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2020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公示,拟同意批准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转设为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学院举办方变更为山西大任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公示,同意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院校,新校名为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同时撤销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的建制。
2021年3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同时撤销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的建制。
2021年4月,学院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学院的转设工作正式完成。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