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医药类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位于岐黄文化发祥地郑州市新密,学校规划占地1500亩,校舍规划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紧邻商登高速、343国道,交通便利,毗邻九里山风景区、微水湖游览区,洧水河畔,环境宜人。
截至2023年6月,学校设有护理学院、药学院、康养学院、口腔学院、检验学院、管理信息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护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等29个专业(含8个专业方向)。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建有护理实训中心、临床医学实训中心、基础医学实训中心、药学中药实训中心、模拟药店实训室、药膳实训室、中药标本馆、中医康养技能实训中心、医学影像实训中心、口腔医学教学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实训中心、信息技术实训中心、市场营销实训中心等十余个设施条件先进、功能齐全的实验实训中心,能够满足各专业技能实验实训教学需要。2022年12月,学校获批河南省第一批养老人才培养基地,实践教学基地的共赢、共建,满足了各专业医学生的实训、实践教学需求。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大健康事业培养高水平服务人才为己任,紧抓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新机遇,深耕优势专业,形成医药类与非医药类专业协同发展,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稳步扩大学校医学专业布局;充分发挥中医药“根文化”资源优势,传播中华医药文化,坚持特色立校,积极打造“医药健康”品牌;学校发挥“一体两翼”办学优势,通过实施“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名校”三大战略,建立共赢机制,更好地为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4 河南省招生代码:6367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其他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生源地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英语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颁发标准及名称: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 案的一所全日制医药类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校地处岐黄文化发源地,目前设有护理学院、康养学院、药学院、检验学院、口腔学院、管理信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公共基础部、基础医学部、中专部等11个二级学院(部),开设涵盖医药卫生、食品药品与粮食、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类别的37个专业及方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招生计划审批程序,经学校党委集中研究确定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其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结果为准,通过学校的招生简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及我校网站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计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二)预留计划: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加、降分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自治区)规定执行。
(四)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及听力不合格考生。
第十七条 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内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条 学费:
(一)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药物制剂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卫生保健、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以上10个专业学费 14000元/生·年。
(二)药学、护理及护理六个方向,包含母婴护理方向、社区护理方向、口腔护理方向、康复护理方向、ICU护理方向、老年护理方向、康复治疗技术及康复两个方向,心肺康复方向、盆底康复方向、以上11个专业学费 13000元/生·年。
(三)医学影像技术、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社区康复、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以上15个专业学费 12000元/生·年。
(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9600元/生·年。
(五)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
(六)教材费按照学年预收(教材预收费1000元/生·年), 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 奖助贷政策
(一)有条件地减免学费
1.学校每年提供一定的免学费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品学兼优、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
(二)国家奖、助、贷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8000元/生·年,颁发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5000元/生·年,颁发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学校在2000—4500元/生·年范围内分2—3档确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申请16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支付。
5.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16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16000元/生·年。
(三)校内资助
1.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3.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4.具体资助办法按《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超化新区创业大道 3 号
邮 编:452385
联系电话:0371-69256666/61039999
邮箱:zsjyc@zzyyedu.com
网址:http://www.zzyyedu.com
官方QQ群:118379987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药学专业
培养目标:根据我国的教育工作和卫生工作方针,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药学相关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药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在医疗单位从事药学临床服务、药品质量管理的能力;在医药企业从事药品生产、检验、质量控制的能力;在药品经营流通行业从事药品经营、流通和管理的能力,为国家大健康服务的高素质技能型药学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临床医学概论、中医药概论、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临床药物治疗学、药品调剂技术、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服务,药品流通与营销等。
就业方向:面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检验、医药生产和销售企业等部门,从事药物临床服务,药品检验、药品生产及质量管理,药品经营和管理等相关岗位工作。
护理专业
培养目标:根据我国的教育工作和卫生工作方针,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知识和现代护理理念,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掌握护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城乡医疗、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服务行业的护理类岗位,从事临床护理、急救护理、社区护理、健康保健等工作的高素质知识技能型护理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人体形态与结构、正常人体功能、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中医护理、社区护理、护理心理学,以及岗前综合技能培训等。
就业方向:在各级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保健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岗位群)工作;在城区(或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社区护理、预防保健、康复护理等社区护理(岗位群)工作;在养老机构从事老年护理、康复保健以及管理工作;在医药保健、防疫、医学院校等机构从事相关工作。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
目标培养:根据我国的教育工作和卫生工作方针,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基础上,系统掌握口腔材料学和口腔医学技术基本知识,掌握各种修复体及矫治器制作技能等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基本技能,具有较强实践能力、能为口腔医疗机构加工各种修复体和矫治器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人体解剖学、临床医学概论、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可摘局部义齿修复工艺技术、口腔固定修复工艺技术、口腔正畸学、全口义齿工艺技术、口腔设备学、口腔材料学,以及岗前综合技能训练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各级综合医院、口腔专科医院、口腔专科门诊的口腔技工室;口腔义齿制作、加工企业。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根据我国的教育工作和卫生工作方针,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知识和现代医学检验理念,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医学检验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有较强的临床检验、实验室诊断能力和对常规检验结果进行初步评价的能力,了解常规医学检验仪器设备的结构组成和使用后维护,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高素质知识技能型医学检验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医学统计学、临床医学概论、临床检验基础、生物化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免疫学检验、寄生虫学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血液学检验、医学实验室安全与质控,以及岗前综合技能训练等。
就业方向:各级医院检验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或血液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实验室、医学研究机构、独立实验室、体检中心、康复中心、疗养院、法医检验、医学生物企业等医学相关类实验室;医学检验设备试剂生产、营销部门等。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根据我国的教育工作和卫生工作方针,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基础上,系统掌握现代康复和中国传统康复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具有独立的实践操作能力,一定的发展潜力及创新精神的“一专多能”,能在城乡医疗、保健、康复、养老等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服务行业的康复治疗类岗位,从事康复治疗、康复保健等工作的高素质知识技能型康复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人体解剖学、临床医学概论、康复心理学、康复医学概论、康复评定技术、疾病康复、物理因子治疗技术、运动疗法技术、作业治疗技术、言语治疗技术、中国传统康复技术、老年康复、社区康复等。
就业方向:各级基层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中心)、工伤康复中心、社区医疗机构康复部(社区康复站)和疗养院等;民政康复中心、残疾康复中心、假肢矫形康复中心、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养老服务机构和残疾人用品服务站等;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服务与教育)、体育运动队、民办儿童脑瘫康复中心和自闭症康复中心等机构,从事康复治疗、康复保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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