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客都”梅州千百年文教史上首间公办高职院校—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梅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学制三年(主要招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学院在梅州农业学校(梅州市理工学校)办学基础上,总用地面积达到640.88亩,包括“三大校区”(本部北区、东区、西区,城东校区,广梅产业园校区)总规划建筑面积29.93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1.2万人。
截至2021年,学院设置农业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财经商贸学院、教育学院5个二级学院,计划开设45个专业;首届招生开设畜牧兽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大数据技术、学前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等5个专业,2021年秋季开始招生,计划招生1000名学生。
学院立足梅州,服务广东,辐射闽赣,打造一流高职院校,为服务梅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梅州构建‘5311’绿色产业体系(推动五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三个新兴产业、着力打造大健康产业、壮大特色现代农业),不断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进一步完善梅州教育结构,打通梅州中、高职连读渠道,扩大高中阶段毕业生的升学空间。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学院路15号;邮政编码:514011
广梅产业园校区: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园蕉岭路;邮政编码:514779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梅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教务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招生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广告艺术设计、时尚表演与传播、学前教育专业学费8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850-11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3-2360083
传 真:0753-2361516
电子邮箱:mz2360083@163.com
学校网址:www.gdmzvtc.edu.cn
招生网址:www.gdmzvtc.edu.cn
第三十三条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 系 人:胡快发
监督电话:0753-2360985
电子邮箱:mzyjj01105@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制订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畜牧兽医
培养目标:此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为“三农”服务,适应畜牧兽医行业发展需要,能生产、懂经营、会管理,具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习课程:兽医临床诊断、宠物疾病防治、兽医外科与产科、动物传染病、猪生产、禽生产、动物寄生虫病学、动物繁殖技术等。
就业方向:面向兽医行政部门、动物防检站、动物屠宰企业、动物疾控中心、动物/宠物医院、大型规模养殖企业、饲料企业和兽药企业等企事业部门或单位,从事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兽医化验员、执业助理兽医、兽药技术员、饲料技术员、动物饲养管理、牧场经营管理等工作。
大数据技术
培养目标:此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掌握大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开发及系统维护知识和能力,面向信息技术企业和企事业单位信息技术领域,能从事大数据、互联网、信息管理等领域第一线需要,重点面向大数据应用行业的网络爬虫、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可视化、大数据运维工程师的职业群,具备“一技之长+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工匠精神和创新意识与能力,能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习课程:大数据应用基础、NoSQL数据库(HBase)、数据仓库技术基础(Hive)、Python编程语言、Spark编程基础、JavaWeb开发技术、Python爬虫开发与实战、大数据系统运维等。
就业方向:面向信息技术企业和企事业单位信息技术领域,从事大数据、互联网、信息管理等工作;面向大数据应用行业,从事网络爬虫、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可视化、大数据运维工程师等职业。
烹饪工艺与营养
培养目标:此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酒店服务行业的餐饮住宿职业群,能够从事餐饮服务、烹饪和餐饮创业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学习课程:西点制作工艺、烹饪基本功训练、粤菜烹饪工艺、客家菜肴制作工艺、面点制作工艺、中国名菜制作工艺、客家地方风味小吃制作等。
就业方向:面向旅游餐饮住宿、大中型餐饮企业、星级饭店等服务行业,从事餐饮一线生产、经营管理、食品加工、营养配餐、餐饮营销等工作。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培养目标:此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汽车修理与维护、销售及制造行业的技术服务人员等职业群,能够从事汽车规范维护保养、技术状况判定、异常/故障规范诊断检修、服务顾问、整车销售及营销、用车保险与理赔、汽车零配件流通、清洁美容、汽车制造装配、用车检测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学习课程:汽车电工电子基础、汽车底盘构造与检修、汽车发动机构造与检修、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检修、汽车性能与检测技术、汽车车载网络技术、汽车营销基础与实务、新能源汽车工作原理与检修等。
就业方向:面向汽车修理与维护、销售及制造行业,从事汽车规范维护保养、技术状况判定、异常/故障规范诊断检修、服务顾问、整车销售及营销、在用车保险与理赔、汽车零配件流通、清洁美容、汽车制造装配、在用车检测等工作。
学前教育
培养目标:此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教育行业的学前教育职业群,能够从事幼儿园、早教机构、幼儿艺术培训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幼儿教育保育教师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学习课程: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学前卫生与保健、学前教育原理、中外学前教育史、幼儿园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活动设计、幼儿游戏与指导等。
就业方向:面向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及卫生保健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幼儿教师、保育、行政管理、培训和咨询等工作。
校训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以“博学,慎思,厚德,尊贤”为校训,立足梅州,服务广东,辐射闽赣,打造一流大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对接产业,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校徽内涵
校徽标志为发散形的同心圆结构,具有围龙屋的视觉语义,与梅州“世界客都”的形象相呼应,象征学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团结一致和立足梅州、服务广东、辐射闽赣的发展定位。
标志以梅花为基本形,契合“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梅州人精神,结合齿轮、人、书本(大鹏)图形共同构成了梅州、人民、职业技术和教育的视觉语义,寓意学院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校徽的标准色为红色,寓意梅州红色苏区的革命精神薪火传承和踏实稳重的工匠精神,同时又寓意太阳和希望。
阿拉伯数字1933及其上方梅花、大鹏,展现悠久厚重的文化渊源,寓意承前启后,花开春来,展翅翱翔。
1933年,创建梅州市理工学校,为学校前身,后改为梅州农业学校。
2019年4月,梅州市启动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
2021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在梅州农业学校基础上,设立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获教育部备案同意正式设立,并在秋季招生开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