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际旅游名城广西北海市,占地面积875亩。
学校首批开设专业:护理、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等专业。
学校建设了临床医学、护理、健康管理、中医康复、学前教育、会计等九大实验实训中心,与多家三甲医院、康养基地、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注重学生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习惯的养成,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学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牢记“呵护生命”的使命,秉承“善思、善学;善用、善为”的校训,坚持“一年起好步,三年夯基础,五年大发展”的发展理念、“一体两翼+特色专业”的专业发展理念、“产教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理念、“名师出高徒”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立足北海、面向西部、辐射东盟”,打造中国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力的康养职业学院,成为全国和东盟地区康养行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
北海康养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简称:北海康养职业学院,英文名称BEIHAI VOCATIONAL COLLEGE OF WELLNESS。
2.学校简介: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民办营利性新型现代化高等学校。学校位于北海市,校园及配套面积1048亩。2024年有护理、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助产、医学营养、中医养生保健和表演艺术共十五个专业招生。
3.招生代码:14765。
4.学院办学性质:民办营利性。
5.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7.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专业
第五条 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八条 录取的考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从医药卫生类等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医药类相关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2.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予录取。
3.鉴于医药类专业学习、就业的行业特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请慎报我校各专业。
4.鉴于从事表演艺术工作的特殊要求,四肢不健全、有肢体畸形、有生理缺陷、智力或听力异常,患有心脏病、心肌炎等重大疾病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表演艺术专业。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 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招收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生,其中,高中起点中职 1.5 年制毕业生在 2024 年 9 月 30 前须取得中职毕业证;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的人员。高职对口中职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学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招收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单独招生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我校单独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六章 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实行学年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为:
1.护理专业:11600元/学年。
2.助产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11000元/学年。
3.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医学营养专业、中医养生保健专业:9800元/学年。
4.健康管理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大数据与会计专业、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9000元/学年。
5.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校企合作班):15000元/学年。
6.表演艺术专业(校企合作班):1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1.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人间:2200元/生.学年;
2.标准化公寓式宿舍6人间:2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配套安装空调。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原则,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学生宿舍热水费36元/立方米。
2.代收费:教材费600元/人(“一年一结算”多退少补);军训服装费150元/人(自愿购买); 体检费100元/人(由体检机构收取);超定额水电费,按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价格计收(每生每月定额用电、用水量分别为5度/人/月、5立方米/人/月)。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八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八条 正式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由北海康养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毕业证书,每年发放一次。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不能补发。特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区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一条 我校遵照执行自治区教育厅每年下发的专升本政策文件,优秀高职毕业生可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方式或直接到我校招生处进行咨询。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北海康养职业学院,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666号,邮编536000
招生联系电话:0779-8860111/8860333
学院网址:www.bhkyxy.com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1、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幼儿园、托幼机构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儿童玩具开发机构、儿童书籍出版机构等,能够从事幼儿教师、育婴师、营养师、保育员、家庭教育指导师、幼儿照护与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2、主要课程
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儿童卫生与营养健康、幼儿医学基础、幼儿疾病预防与照顾、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园环创设计与教玩具制作、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
3、就业方向
幼儿教师、儿童行为指导师、保育员
1、培养目标
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等职业素养,掌握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学、中医中药等基础知识,具备健康风险评估、健康信息采集、健康监测等专业能力的高素专业型人才。
2、主要课程
基础医学概论、健康管理学概论、健康监测技术、健康评价技术、健康管理实务、客户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营养保健概论。
3、就业方向
主要面向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体检中心、健康管理咨询机构、养生保健中心、保险公司、旅行社等从事健康体检、慢性疾病筛查与管理、健康风险评估分析、健康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促进、健康教育、老年健康促进项目。
1、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大数据服务机构、会计、资金管理岗位、财务询服务公司、金融机构、各政府部门等,能胜任院、学校、保险公司、金融、企业等单位财务部门单位出纳、会计核算、会计咨询、会计大数据分析、纳税申报、财务预决策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业才。
2、主要课程
成本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报表分析、税法、财务管理、国际结算、审计。
3、就业方向
出纳、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财务分析、代理记账、业务财务、财务共享相关岗位。
1、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思想政治坚定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护理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及健康服务发展需要,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和预防、康复、保健等大健康行业,能够从事危急重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以及社区护理工作及健康保健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护理人才
2、主要课程
基础护理、成人护理、健康评估、急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童护理、老年护理基础理论与技能、延续护理。
3、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能适应整个护理人员岗位群(病房护士、门诊护士、急诊护士、手术室护士、供应室护士、其它护理人员)的需要,能胜任各级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等护理和卫生服务工作。
北海康养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所以“康养”为核心建制的高等学校,故以稳重、祥和、宁静的深蓝作为学校的标准色彩,校徽上方的主要元素为“海鸥”“日出”“书本”,寓意着学校对学生翱翔天际、海阔天空的祝福,下方是海浪,象征生命源泉生生不息,青春永在的活力,同时展现出我院学生乘风破浪、勇往直前的追求,上下两部分形似“北海”二字,充分诠释了学校坐落于北海,志愿为北部湾建设添砖加瓦的决心。
2021年3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办审批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经广西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和评议,并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审议,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批准正式设立“北海康养职业学院”。
2021年3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北海康养职业学院。
2021年5月,学校获批设置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