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北路274号。学院新校区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西片区,东侧临科体路,西侧临科西路,北侧临纬二十六路,南侧临职教园区KJ4#规划道路,初步规划建设用地65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在中川机场的加持下具有得天独厚的临空经济产业背景优势。
截至2022年2月,学院航空特色鲜明,以应用型和军民融合型为办学定位,紧紧围绕国家、甘肃省航空、智能制造等产业的发展需求,实施“一主(临空经济产业)两翼(航空机电、机械智能制造)多层次开放办学”的模式,设有航空机电工程、信息工程、临空经济产业、智能制造、人文学院等8个学院。学院的专业设置紧紧围绕临空产业发展需求,着力打造优势专业群,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举办的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大数据技术等23个普通高职专业,涵盖了军用飞机制造、民航客机维修、机械装备制造、航空管理服务等职业门类,紧贴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等国家重点发展十大领域项目,同时契合军民融合、先进制造和无人机产业等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项目,紧紧围绕“技能甘肃”,打造“工匠摇篮”,所开设的专业及依托的行业背景,极大地契合兰州市以及兰州新区重点产业发展的需求,助力重振兰州制造和建设数字兰州。
学院教学设施齐全,除可依托航空企业进行学生的实训、实习外,拥有独立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体育设施和生活设施,有完善的机械、电子电气、工业机器人、物联网、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PLC及变频、航空服务等各类实训室20余个,拥有机械加工实习工厂,内设有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加工中心、线切割机、电火机、三坐标测量仪、五轴数控机床、普通车、铣、刨、磨、钻、钳等各种教学仪器设备826台(套),价值1540万元。拥有与教学相匹配的各种工、量、夹具2.5万件。学校图书馆拥有藏书18万册,有设置先进的远程教育中心1个,计算机实训室9个,高端配置的学生用计算机500余台。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督查。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北路274号(安宁总校区)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中宝路11号(机场校区)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校简介:学校位于黄河之滨,十里桃乡,高校林立,环境优雅的兰州文化区——安宁,现有各类在校生4000余人,设4系23个专业。开设了数控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智能焊接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机械设计制造(3D打印技术方向)、通用航空器维修、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智能控制技术、航空物流管理、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等航空特色鲜明的高职类专业。
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的办学方针,把培养“实用型、技能型、创新型”机械制造类和航空机电类人才作为主要目标,依托丰富的教学实践条件,发挥航空工业的办学优势,着重培养“上岗即能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技能人才。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显优势,以改革促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纪律,重视学生素质、文化、知识、技能的培养提高,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学校坚持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模式,与航空工业兰州万里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天科技第五研究院第510研究所、航空工业兰州飞行控制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中车集团等数百家知名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用人合作关系,学生就业面向全国,毕业生深受社会和企业的好评。学校坚持“立足甘肃,辐射西北,着力打造航空、机械智能制造品牌,为甘肃乃至西部地区的军用飞机制造、民航客机维修、民航机场服务、机械智能化制造等方面培养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4年,我校19个专业面向全国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十四条 我校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
1、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色,建议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6cm,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校学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生宿舍:4—8人间。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北路274号 邮编:730070
电话0931-7677739(兼传真)、7660590
网址:http://www.lzavu.cn
第二十二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4年5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作为航空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积极吸引各种优质教学资源,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定期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目前已经与中航工业集团下属企业、新疆中泰化工集团、航天科技集团五一零研究院、中车集团兰州有限公司、兰石集团、海康威视、甘肃建投装备有限公司、中核动力有限公司、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奥凯航空公司、兰州中川国际机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吉利汽车、天水华天电子集团等航空产业链、汽车产业链以及区域经济的高端技术与优质服务企业,在人才培养与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技术协同创新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据统计,学院毕业生在航空系统就业的占30%左右,在省会兰州国有企业就业的占50%左右,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就业的占20%左右,就业率连年稳定在95%以上。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60年的万里工学院。
2018年5月,甘肃省“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在学校完成移交地方管理后改制为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获批设置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3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