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系泸州市较有影响力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律所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律师团队化服务理念、苛求服务态度和专业水平,以及时、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军工企业、金融企业、保险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投融资担保公司、危化品企业、运输企业的信任,并为其提供长期稳固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诉讼服务。随着泸州市的本地企业对外发展,律所指派律师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法律服务遍布大江南北,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平获得客户的普遍认同。
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各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权属纠纷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些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并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去解决一些适用特别程序(如选民资格案件,公示催告等)审理的纠纷案件;
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些劳动争议、保险纠纷、票据纠纷案件并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负责起草诉讼文书;
负责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负责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
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刑事侦察阶段的律师服务:
1、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
4、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
1、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
2、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3、申请取保候审,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4、申请人民检察院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5、提 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书面辩护意见;
刑事审判阶段的律师服务:
1、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会见在押被告人;
3、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5、听取被告人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接受当事人委托,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引起的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接受当事人委托,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引起的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诉讼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对一些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发给抚恤金等行政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提起国家赔偿;
负责起草诉讼文书;
负责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
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2005年,被泸州市司法局、泸州市人事局评为泸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2006年,被泸州市司法局评为泸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
2021年,被四川省律师协会评为四川省律师行业文化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