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核准,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京鲁律师事务所很多具有国内外法学专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更有相当一部分具有经济管理、财务金融、计算机、工程技术、英语等专业知识背景。
京鲁多年来成功办理了大量的房地产与工程建设诉讼及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1、土地投资。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
2、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设立、项目开发、合作开发、合作建房、房产租售及抵押、等在内的房产部与经营全过程法律服务模式;
3、房地产项目并购。房地产收购转让、尽职调查;
4、房地产融资。房地产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信托融资、资产证券化等;
5、房屋拆迁、安置及补偿;房屋按揭贷款;
6、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设计、施工、监理;
7、项目工程建设、发包、承包、分包。
京鲁适应企业融资需要,为企业多渠道多方式融资及担保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1、股权融资;
2、债权融资;
3、信托融资;
4、商业保理;
5、融资租赁;
6、收益权融资;
7、资产证券化;
8、PPP项目融资。
京鲁在专利、商标、版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
1、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许可,转让;
2、专利行政诉讼;
3、专利侵权诉讼;
4、商标行政诉讼;
5、商标侵权诉讼;
6、著作权许可;
7、著作权维权;
8、域名争议。
京鲁一直努力探索为银行、保险、企业提供传统金融服务及金融创新法律服务。
1、商业贷款;
2、并购贷款,包括跨境并购贷款;
3、保险及信托业务;
4、融资租赁;
5、商业保理;
6、不良资产处置;
7、互联网金融;
8、供应链金融;
9、金融衍生产品、金融创新。
京鲁顺应企业对外投资、并购需要,帮助众多投资机构、企业、上市公司进行项目实施,在投资与并购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1、私募基金设立、募集、投资、退出;
2、投资与并购尽职调查、交易方案设计、交易文件起草;
3、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4、跨境投资并购。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业务以非诉讼为主,诉讼和仲裁为辅,经过长期法律实战经验的积累,京鲁律师团队造就了一大批为企业维权的经典案例。
京鲁律师事务所还与相关的司法、行政、经贸、工商、财税等政府主管或职能部门有着良好的工作联系;与国内外商界、金融界等有着密切的业务联系;并在各级法院、仲裁机构、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中有着良好的信誉,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能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