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2月,是聚集各类民商事、刑事、行政、公司治理、法律顾问、企业破产管理等法律事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我所自成立以来,本着"诚信为本,伸张正义"之办所宗旨,以精、专的业务技能和周到、诚信的服务态度,尽全力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因其新型管理理念、超前发展意识、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完善的业务管理,多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和东营市司法局、东营市律师协会的嘉奖。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被东营市律师协会设立为“实习律师基地”。先后被评为“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环境权益维护志愿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代理申诉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
案件合议制度是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充分保障办案质量的一大法宝。对承办的每一件业务,均予集体讨论,制定方案。这一制度的落实,利于我们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资源优势,有足够的能力保障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这一制度历经十多年,不断丰富和完善,已经形成了一个集律师培训、团队作战、风险把控于一体的高效管理平台。
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博学精干、敬业专业的高素质律师团队,
先后担任二百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的法律顾问,与社会各界有着广泛的联系。我所律师每年成功代理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民事、经济和刑事案件,在东营地区享有较高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