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于2007年2月由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是由东营市司法局直属管理的业务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自购位于东营市东三路216-1号黄河口文化大厦A座8楼1000余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一处,配备有电脑、网络打(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等现代办公设施,铺设专用网线,实现与客户对接远程视频化,实现了办公和案件管理网络化。恒岳律所以“立信务实,勤勉尽责;恒久拓展,追求卓越”为训导,以“追循于法律的引领,忠实于职业的道德”为宗旨,坚持以忠诚、坦诚、热诚的服务理念对待当事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9年-2011年,连续三年被东营市司法局授予“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13年,律所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15年,获“四星级律师事务所”、“2014年度东营市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称号;
2016年,获“四星级律师事务所”、“东营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