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前身为揭阳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6月,2001年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冠法律师事务所现有办公场所按现代风格装修,面积约为1200多平方米,是粤东地区一家层次较高且规模较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广东冠法执业律师均毕业于我国各高等院校法律系,长期从事律师工作,执业年限10年以上的律师超过12人,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有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律师见证、代书诉讼文书、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等。
民商事诉讼(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接受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仲裁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行政诉讼(接受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参加行政诉讼或复议)、刑事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近亲属的聘请,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再审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等)、接受各类案件当事人的委托、代为申请再审或申诉。
为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签署的文书等进行法律见证等。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金融、证劵、劳动、 知识产权、 进出口贸易、 企业商事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等。
2016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2017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6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0年,被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2018年,揭阳市司法局、揭阳市律师协会评为2014-2017年度“揭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被揭阳市司法局授予“广东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市级示范点”、“揭阳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达标单位”;
2006年,被揭阳市司法局评为“2006年度揭阳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2008年,被揭阳市司法局、揭阳市律师协会评为“揭阳市2007年度诚信律师事务所”;被揭阳市司法局授予“揭阳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优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