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福所成立于2006年,2014年12月,在上海设立了分所,在厦门、福州等地设立了办事处。恒福所采用公司制管理、团队运作的经营模式;恒福所与香港、台湾、新加坡、伦敦、纽约等地的律师行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能够为客户提供全球范围内的专业优质服务。
恒福所拥有一支具有丰富海事处理实践和法律经验的律师精英团队,团队律师来自海事局、航海高等院校、航运公司,大部分具有船长或驾驶员资历,并配备海事处理专家和高级远洋船长作为顾问。能非常专业地处理船舶碰撞、碰触、搁浅、油污、环境损害、海难救助、打捞、清除沉船和残骸、人身伤亡、共同和单独海损、港口作业等海事纠纷。恒福所为船东、租船人、经营人、保险公司、保赔协会、物流公司、贸易公司、货运代理、贸易公司等,提供有关海运单证和纠纷处理的服务。业务范围包括:提单、海运单和联运单;光租、期租和程租等。
保险
保险恒福所在处理保险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业务范围包括:船舶保险;货物保险;保赔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再保险;保险追偿。
恒福所拓展了船舶建造、抵押贷款等融资业务,在与融资业务有关的保险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可组织跨越航运、银行或者其他财务公司的多方合作,代表租借方、经营人和金融界进行船舶建造、买卖的融资和协作。业务范围包括:船舶建造;船舶买卖;船舶抵押;船舶修理、改造和拆解;船舶建造和买卖中的融资贷款;贸易融资(跟单信用证、票据等);外汇、期货交易;与日常金融业务有关的法律事务。
恒福所提供房地产的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建设工程项目、房地产买卖、租赁以及房地产抵押、贷款、融资、担保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恒福所曾为中国的当事人在伦敦、香港、新家坡处理了多宗海事海商仲裁案件。恒福所可为中国的当事人提供海外仲裁服务,尤其是租约、救助、海上运输合同、国际贸易和保险等方面的仲裁业务。
恒福所是在处理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领域具有实力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在全国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律所界一直处于“领头羊”地位。恒福所业绩非常突出。恒福所代理的案件被最高法院公报刊登为典型案例。多年来,恒福所为众多船东、租船人、保险人、保赔协会、货主等当事人处理了大量疑难、复杂的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等纠纷案件,高度的凝聚力与团队合作精神,使恒福所多年来取得了出众业绩,大部分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结果,深得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恒福所拥有一批优秀的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等领域的律师。2006年至2021年,恒福所多位律师分别在《中国海商法年刊》、《海商法协会通讯》、《海洋法评论》、《广东航海》、《US-China Law Review》、《中国律师和法学家》等刊物上发表二十多篇高水平论文,并多次在海商法国际研讨会上演讲或主持。
2016年2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1年至2021年,恒福所连续被世界著名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评为中国华南地区最佳海事海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