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在南宁五象新区核心区拥有1000平米的办公场地,执业律师近四十名,通过扎实的理论功底、广阔的知识层面、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信贷、票据、融资租赁、信托投资中的法律事务,运用法律手段对贷款客户(按揭贷款)的资信进行调查,帮助银行防范金融风险,证券的发行与上市,投资基金的创设与发行,证券的发行与上市,证券、期货交易中的法律事务,各类人身、财产保险的理赔。
提供有关婚姻家庭及继承方面法律咨询;家庭成员财产归属公证与婚前、婚内财产见证;为婚姻家庭问题与纠纷调查取证、诉讼支持等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国内、涉外婚姻诉讼;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诉讼;代理抚养费和探望权诉讼;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代理遗产继承诉讼;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诉讼;维护妇女、儿童及家庭弱势者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相应法律援助。
法制宣传教育包含的内容一是加强法律事务工作队伍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工作人员忠于事实和法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二是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致力于协助政府工作,组织、策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房地产项目可行性分析与开发销售的策划;土地出让、转让、承包、租赁及房屋拆迁;房地产项目开发招商、融资;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与投标;房地产买卖、租赁、转让与抵押,物业管理。
金狮所的管理依靠具有自律性特征的制度和规范。经过探索,制定了《收案、办案和结案规程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投诉查处制度》、《案件质量监督办法》、《利益冲突审查制度》以及律师过错责任认定及赔偿办法等系列规范,从而为创建“百年金狮”提供了制度保障。
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娴熟的法律技巧、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社会协调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优质而满意的法律服务。多年来,进入了广西国资委律师业务备选库,成为广西法治日报社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荣获2005-2007年度、2008-2010年度“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 。